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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私法法条整理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一间接调整方法民法通那么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冲突标准作为一种间接性的标准不能直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必须与它援引的某一特定国家的实体法结合起来,才能发挥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各国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根本内容-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国内专用实体法标准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司法解释是否应作为国际司法渊源的问题一关于司法解释的法律地位监督法第31条规定: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
2、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司法解释在不违背宪法与法律的前提下,对各级审判机关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作为国际司法国际渊源的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法律地位民法通那么第142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低阶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对于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一般须由当事人选择适用。只有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国际商宾惯例,才对该当事人有约束力。在当事人未选择适用国际商事惯例时,适用国际商多惯例只发生于法律对有关事项未加规定的情况民法通那么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冲突标准的特点民法通那么第1
3、48条规定:抚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只是指明涉及确定涉外抚养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时应适用何国的实体法加以调整冲突标准的类型-单边冲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系属直接指出应适用内国法民法通那么第143条规定: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的法律。系属直接指出应适用外国法冲突标准的类型-双边冲突标准民法通那么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如果不动产所在地在中国,就适用
4、中国法律:如果不动产所在地在某外国,那么适用该外国的法律民法通那么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仅仅适用于主体-方是中国公民而另一方是外国人的结婚和离婚关系冲突标准的类型-重要适用的冲突标准民法通那么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要确定发生在外国的侵权行为必须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外国法)和法院地法(中国法)冲突范围的类型-选择适用的冲突标准民法通那么第146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5、。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国籍相同或者住所地国相同的当IF人双发既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地的法律作为准据法,也可以选择其共同的属人法作为准据法准据法确实定准据法所属国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2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外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我国有关反致的理论和实践及其立法方案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第5款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的
6、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最密切联系原那么确定的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是指现行的实体法,而不包括冲突标准和程序法。我国在合同实践中排斥反致制度我国立法中的公共秩序保存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成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那么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根本原那么或者国家主权、平安、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成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根本原那么或者国家主权、平安、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成认和执行。就运用公共秩序保存制度的
7、标准而言,我国较为明显地采用结果标准。即只有当外国法的适用产生有损我国公共秩序的结果时,方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第11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第13条规定:外国法律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适用,不管该相应外国是否在其境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需以互惠为根底的情形除外。在外国法律适用以互惠为根底时,如无相反证明,推定存在互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15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适用结果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8、公共秩序的,那么不予适用,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法律。排除外国法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是绝对的,也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适用与案件有更密切联系的法律我国查明外国法的制度-关于查明外国法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第1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某外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可以责成当事人提供该外国法律,也可以依职权查明该外国法律。自燃人-我国有关自然人国籍的立法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成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国籍法第8条规定:申请参加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参加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存外国国籍。我国不成认中国公民具有双
9、重国籍原那么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国籍法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国籍法第7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参加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参加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国籍法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
10、、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地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自然人-我国确定自然人住所的立法民法通那么第15条规定:公民以她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法通那么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法律关系最为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法人-中国在实践中确定法人国籍的
11、做法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84条: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本国法。民法通那么第41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法人-中国在实践中确定法人住所的做法民法通那么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民法通那么(草案)第九编第18条规定:法人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律为其住所地法律。法人-法人的营业所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法律关系有
12、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法人-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有关规定公司法第193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法第197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公司法第194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
1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公司法第195条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外国公司在中国申请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的两个条件:其一,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第二,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说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那么第5条规定:外国企业未经批准和等级不得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不得开展本实施细那
14、么允许从事的各项业务活动。国家-中国对国家豁免的立场及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但是,外国中央银行或者其所属国政府书面放弃豁免的或者指定用于财产保全和执行的财产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国中央银行,是指外国的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中央银行或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管理机构。本法所称外国中央银行财产,是指外国中央银行的现金、票据、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外汇储藏、黄金储藏以及该银行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
15、豁免法第3条规定:外国不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金融管理机构的财产以豁免,或者所给予的豁免低于本法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对等原那么办理。在实行对等原那么的前提下,中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主要针对的是外国央行财产所采取的豁免,并且豁免范围仅限于司法强制措施外国人在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宪法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16、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外贸易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残疾阿德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那么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对外贸易法第7条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
17、织在人们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那么。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在民商事领域,外国人在我国具有应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自俄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民法通那么第11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民法通那么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宜告死亡,适用自然人
18、经常居所地法律。民法(草案)第九编规定:人格权和身份权,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律,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草案)第九编规定:隐私权,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律。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并依相关规定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8条规定: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民法通那么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
19、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民法通那么第19条规定: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民法通那么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民通意见第179条规定: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
20、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民通意见第180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民法通那么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民通意见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
21、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国有关涉外代理法律适用的规定合同法第126条规定:代理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法院可以根据最密切联系原那么来确定应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71条规定: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适用双方明示选择的法律。没有选择法律的,适用代理关系成立时代理人的营业所所在地法;代理人没有营业所的,适用代理关系成立时其住所地法或者惯常居所地法。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以及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适用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的营业所所在地法;代理人无营
22、业所或者在非营业所所在地进行代理活动的,适用其代理行为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72条规定: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或者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的住所地法或者惯常居所地法。民法(草案)第九编第26条规定: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或者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住所地法律。委托代理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所适用的法律,当第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代理成立时被代理人住所地法律。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与第三人或者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适用代理人行为地法律或者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住所地法律。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民法通那么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85条
23、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民法通那么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那么第3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那么第40条规定: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
24、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民用航空法第185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民用航空法第18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民用航空法第187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中国关于国有化问题的立法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5条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国关于信托法律适用的规定民法通那么第17条
25、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民法(草案)第九编第42条规定:信托,适用信托财产委托人在设定信托的书面文件中明示选择的法律:委托人在委托文件中没有选择法律的,或者被选择的法律没有规定信托制度的,适用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为: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信托管理地法律,受托人的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法律,信托目的实现地法律。跨国破产的法律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第3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第4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破产程序问题适用我国法律。民法(草案)第九编第24条第1款规定:破产,适用破产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破产财产所在地法律。民法(草案)第九编第24条第3款规定:破产清算,适用作出破产宣告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破产法第30
27、条规定:破产电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我国采取破产财产膨胀主义民法(草案)第九编第24条第2款规定:破产财产的评估,适用破产财产所在地法律。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下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28、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子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
29、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破产法第11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清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一)债权人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债务人的债务人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
30、照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缺乏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73条规定:破产企业在境外的财产,由清算组予以收回。破产法第5条第1款规定: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破产法第5条第2款规定
31、: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成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那么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根本原那么,不损害国家主权、平安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成认和执行。我国关于跨国破产域外效力采取的是有限制的普遍主义原那么破产法第95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中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我国采用的是和解别离主义
32、。和解不是破产清算的必经程序,债务人可以在和解与破产清算中作出选择。前提是债务人出现无力偿债的状况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破产法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破产法第10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彰显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当时不经过向法院申请而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在经过法院认可后即终结破产程序中国涉
33、外票据法律关系的立法规定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我国采用的是以当事人本国法为主,以行为地法为补充的原那么。我国实际上采取的是当事人国籍法为主,行为地法为补充的做法票据法第95条规定: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前款所称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票据法第97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
34、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票据法第98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票据法第102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法第48条规定:知识产
35、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知识产权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法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中国有关涉外专利权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9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
36、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创造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己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专利法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中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
37、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那么,根据本法办理。专利法第29条规定:外国申请人就同一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依照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成认优先权的原那么,可以享有优先权。专利法规定:港澳地区的法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香港居民或澳门居民申请专利可以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38、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香港居民或澳门居民与港澳地区的法人共同申请专利的,按照港、澳地区法人的委托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香港居民或澳门居民,或港、澳地区法人与内地个人或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如果申请人的代表人(第署名人)是香港居民或澳门居民或港、澳地区法人的,按照港、澳地区居民或法人的委托规定办理委托手续。专利法第20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创造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领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国有关涉外商标权的法律规定商标法第19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
39、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那么办理。中国有关涉外著作权的法律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可以通过与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相互代表协议的境外同类组织,授权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其依法在中国境内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前款所称相互代表协议,是指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境外的同类组织相互授权对方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集体管理活动的协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应当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
40、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效劳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揭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著作权法规定:我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无论其在境内或境外是否发表,均作为我国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视为我国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发表的,30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发表,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对于涉外著作权的保护采取双国籍国民待遇原那么著作权
41、法规定:外国人己在我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应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规定:我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要想在外国受到法律保护,可根据我国己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在公约某一成员国首次发表,在其他成员国也同时得到保护,或者首次在我国发表后30天内也在伯尔尼公约中的成员国发表,也被视为同时发表,受到所有成员国的法律保护。涉外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根本理论一合同自体法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Si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
42、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涉外合同的准据法问题上都采纳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那么,同时,又规定在当里人么有选择法律的情况下,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那么来选择合同准据法我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根本原那么合同法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有关合同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司法实践一般对自然人采取行为地法原那么,对法人采取本国法兼行为地法原那么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
43、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选择何种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民用航空法第188条规定: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有些涉外合同,我国法律可以直接规定它们应适用的准据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合同条款无效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方法第25
44、条规定:除中国银行同意者外,外伤投资企业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国法律。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合同条款无效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合同条款无效民法通那么第14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存的条款除外。海商法第26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存的条款
45、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民用航空器第18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存的条款除外。国际条约由于国内法适用原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0条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局部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杳批准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那么第22条规定: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公司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我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第126条第
46、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法通那么第145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再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存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国际投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强制适用我国法律跨国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股票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适用证券行为地法我国对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