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25821 上传时间:2023-12-14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服务市场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服务机构在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的通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机构,是指为委托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辅导、评审,

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委托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台帐建立、信息化技术服务等中介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在市登记注册的服务机构到市开展安全生产服务业务前必须提前向市应急管理局进行执业告知,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按本办法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评估定级。(三)本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上述服务工作的,应急管理部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考核,适用本办法。(四)从事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的服务机构不适用本办法。二、定级准入(五)服务机构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承接服务业务相匹配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能力、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人员档案等,服务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示营业执照、人员资质证书,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事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时,应当告知规定服务要求、明确开展服务的内容,所签合同必须加盖服务机构公章。(六)依据服务机构的固有条件、人员能力、执业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信用等级的分级、排名。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A、B、C、D四个级别。A级为信用优秀,B级为信用良好,C级为信用一般,D级为信用警示。具体分值和要求如下:A级机构:数字化模型信用评分值90分(含)以上,同时应具有400万以上

4、固定资产和400m2以上工作场所面积,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年限5年以上;具有相当规模的专职技术人员(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安全评价师、国家注册消防师或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0人)和较强的专业能力(专职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技术职称人员和省市级应急安全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管理水平。年度安全技术、管理服务业务额不少于800万元,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500家;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评价,得到当年度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荐。B级机构:数字化模型信用评分值80分(含)-90分,同时应具有200万以上固定资产和200m2以上工作场所面积,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年限3年以

5、上;具有相当规模的专职技术人员(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安全评价师、国家注册消防师或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和管理水平。年度安全技术、管理服务业务额不少于300万元,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200家。C级机构:数字化模型信用评分值60分(含)-80分,同时应具有100万以上固定资产和Ioom2以上工作场所面积;具有一定的专职技术人员(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安全评价师、国家注册消防师或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D级机构:数字化模型信用评分值低于60分,其信用记录和社会评价总体较差,专业能力、专职人员数量、从业条件和管理水平明显不足。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社

6、会团体委托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择社会化服务机构,且在信用评级为C级及以上的服务机构中进行选择,确定服务机构后需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无故拖欠。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每年安全生产经费不少于50%用于社会化服务工作。(七)本办法所称的从业人员,是指受聘于服务机构,签订正式合同并在该机构有效延续缴纳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专职技术人员须在该服务机构缴纳社保,为加强管理,服务机构应及时将本单位的专职技术人员及变动情况向市应急管理局进行报备。退休前从事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专业工作,且目前身体健康

7、,能正常履行相关职能的人员,年龄最大放宽至65周岁,但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机构应为本单位的专职技术人员制作识别卡/证,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应出示该卡/证。服务机构需每一季度将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查。如有人员变动,应在变动的7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进行报备。三、过程监管(八)服务机构在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时,至少有2名本单位专职技术人员参与,其中应有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并由其担任组长。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服务过程控制,保证技术服务报告客观准确。技术人员在进行现场勘查、采样等活动时,应拍照(摄影)、记录留证。出具的技术服务结果或报告应

8、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将不定期抽查专职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九)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反馈委托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并指导委托单位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委托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十)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管理等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市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服务机构进行约谈、通报,年底考评进行相应扣分。(十一)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的

9、安全生产业务服务能力。一个服务机构承接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社会化服务业务与所在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成正比,拥有5名专职技术人员的机构最多只能服务300家本地企业,每增加服务100家企业需增加一名专职技术人员(以此类推)。(十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持证技术人员中退休返聘人员的比例不应高于机构持证总人数的20%(需由机构为退休返聘人员交纳社会意外保险并出具凭证),严禁同一服务人员在两家及以上服务机构兼职的。(十三)承接开展政府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机构其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培训师资证书的人员。(十四)建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制度。每年定期举行安全服务机构工作会议,会议应由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通报重

10、点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十五)建立服务机构约谈制度。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约谈,并根据情节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十六)建立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以未在市备案的服务机构名义违法违规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的,安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被列入黑名单的安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限制其在市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同时年度考核进行相应扣分。待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或严重后果消除后,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查通过后,方可恢复执业活动。(十七)建立服务机构月度工作计划上报制度。服务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本月的重点工作

11、计划以条目式电子版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如发生重大变化,3日内将变化情况一并告知。(十八)建立服务机构定期上报工作总结制度。中介机构于当年7月初和次年1月初上报本单位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回顾工作重点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和谋划下一步工作计划。(十九)建立服务机构季度星级评定制度。每季度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服务机构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包括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应用和相关工作推广使用情况,鼓励企业自主使用各自账号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按照每家单位服务企业抽查不少于2%(至少2家),督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础台帐建立情况、现场设施设备、危险作业管控、标准化建设及运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运行、

12、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办理等工作。(二十)建立分离回避制度,对于涉及检查类事项,严禁承担政府检查任务的中介机构承接辖区内企业的安全技术服务。(二十一)建立对服务机构定期业务测试制度。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进行业务考试,每年至少一次。不合格者应立即停止服务,补考合格后可恢复其服务资格。服务机构超过30%专职技术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将暂停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待补考通过后低于30%方可恢复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格。(二十二)服务机构未将或未及时将服务企业现状、建设进展、隐患整改进度等情况如实上报,原则上每半个月至少要口头汇报进展,每两个月进行书面盖

13、章报告,未及时报告的将在年底考核予以相应扣分。(二十三)服务机构发现有通知规定有关禁止情况、不合符信用等级或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D级:(1)未到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2)服务机构及主要负责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3)服务对象当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1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服务机构负有责任的。(4)采取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服务对象或者他人利益的;(5)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或者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6)以市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他类似名义承揽业务

14、;(7)强行或者变相强行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的;(8)提供、泄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信息、资料的;泄露服务对象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9)非法挂靠、转包项目;(10)服务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中从业的;(三)未真实履行服务责任出具虚假报告的,情节严重的;(12)被发现未满足等级条件的;(13)未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或违反服务合同内容的;(14)拒绝,阻扰或者不配合、不协助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15)服务机构及人员日常服务中因不良言行举止造成严重后果的;(16)受到服务对象举报、投诉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行业标准和操守且被应

15、急管理部门核实的;(17)被应急管理部门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18)服务机构人员与应急管理局、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干部职工交往过密,可能影响相关人员正常履职的;(1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四、评级流程(二十四)考评按以下程序进行:1.服务机构自评并提供相应资料;2.书面考评:3.现场考评:4.结果公示;5.公布结果。如有条件发生变化,在三个月内重新进行评级。五、结果运用(二十五)根据结合局机关相关科室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上级交办或相关部门移送等对服务机构进行评定。市应急管理局每季度将根据星级评定要求,结合各服务机构季度服务情况,每季进行一次星级评定。星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告评定结果,前三季度以15%占比纳入到年底考核总分,第四季度考核占比45%,业务测试占比5%,企业、部门、乡镇测评占比5%,年终考评结果供服务对象参考,各级财政支持倾向于考评结果前三的单位,具体星级评定结果运用建议方案见附表3。每年度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各服务机构全年服务情况和每季度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信用等级考评。市应急管理局定期将等级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公示。信用考评结果为B级以上的,列入红榜;考评结果为D级的,列入黑榜。六、附则(二十六)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