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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足部防护安全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标准项目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任务编号为20173386-Q-450,由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承担标准的修订任务,对GB21148-2007足部防护安全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将继续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二)协作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主要工作过程根据2016年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GB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GB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GB21146-2007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GB12011-2009足部
2、防护电绝缘鞋四项标准提出整合修订,并继续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2017年,在个体防护标委会组织下,中钢武汉安环院按要求申报了GB21148-2007修订任务。2017年12月28日,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任务下达。2018年3月,中钢武汉安环院在标准申报的基础上启动了标准修订任务。经与部分起草单位成员多次沟通讨论,确立了标准修订的技术路线,将上述四个标准整合为一个标准,标准框架按国内产品标准架构进行归类合并,技术要求依据最新国际标准进行调整或修改。编制组调研了国内产品及相关标准现状,了解了国内生产企业信息,调研了相关国
3、际标准和欧美标准。2018年8-9月,调研实验室检测检验情况,收集部分测试数据,并开始编制标准草案稿。2018年10-12月,根据前期工作情况,起草和完善标准草案稿;12月14日,起草单位召集部分企业讨论标准草案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四)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工作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程钧,全面负责标准修订工作。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论据(一)标准编制原则安全鞋是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的足部防护装备,因而,本标准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指标都是以保护使用者的安全健康为前提而提出的。为了适应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与国际先进标准相协调,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高
4、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本标准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内现行的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标准编制主要遵循下述几项原则:1.统一性原则本标准为产品标准,结构格式尽量与同类产品标准保持统一,文本内容编制采用统一的文体语言,统一的术语、符号和代号并确保形式统一。2.协调性原则本标准是对GB211482007、GB211472007.GB211462007,GB12011-2009四项国家标准的整合修订,是现有国家标准的修改完善,其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继续保持协调。此外,本标准是安全鞋类的通用产品标准,修订将遵循科学合理原则,在参考现有的国际标准与欧洲标准基础上,与现行PPE基础标准内容协调不冲突,与其他国家行业标
5、准不冲突。3.适用性原则本标准的编制结合我国国情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要求和测试方法,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和先进性,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以提高国内产品的竞争能力。4.-致性原则标准编制按照GB/T1.1-2009的要求规范编写,技术要求明确,测试方法与要求一一对应,确保实施科学可行。5.规范性原则标准修订程序科学合理合法,资料齐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制修定工作规定和要求。(一)确定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论据1.标准引用情况说明序号第一次出现的条款号或附录号类型主要内容引用文件号/标准号引用文件/标准名称引用的主要相关内容I3.9术语和定义刚性外底GB/T20991-2007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
6、耐折性测试方法25.2.5基本要求防滑性要求GB/T28287足部防护鞋防滑性测试方法防滑性测试方法35.2.6基本要求安全性要求GB/T31009足部防护鞋(靴)安全性要求及测试方法安全性信息内容45.3.9基本要求六价倍含量GB/T22807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倍含量的测定六价馅含量测试方法56.2.I防护性能保护包头特性GB/T282882012足部防护足趾保护包头和防刺穿垫非金属保护包头的稳定性要求6C.2.2附录C内电极GB/T308.1滚动轴承球第1部分:钢球钢珠要求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中国历来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许可证管理,而劳保鞋是保护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防护装备,一直
7、在许可证管理范围内,因而,规范劳保鞋类产品质量的国家标准GB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GB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GB21146-2007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GB12011-2009足部防护电绝缘鞋亦是现阶段正在实施的产品认证检验标准。根据2016年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GB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GB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GB21146-2007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GB12011-2009足部防护电绝缘鞋四项标准计划整合修订。综上所述,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是现有国家标准,其中以GB211482007为主体,整合GB21146
8、2007、GB211472007GB120112009的部分内容。在技术内容上,GB211462007、GB211472007、GB211472007是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20345、20346、20347:2004制定而成的,而GB12011-2009关于鞋的基本要求亦与这些国际标准保持一致。目前,现行的国际标准为ISO20345:2011、ISO20346:2014、ISO20347:2012,其技术内容有了修改,因而新标准的技术内容修订将以相关国际标准的内容为依据。(三)新旧标准技术内容变化的依据和理由1.标准结构本标准以GB21148-2007为主体,分类合并,整合了GB21146-
9、2007、GB21147-2007和GB12011-2009的部分内容。除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外,标准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式样和标记、基本要求、防护性能、附加要求、标识和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及与标准内容相关的附录。根据修订需要,对原安全鞋的性能要求进行了归类调整,基本要求中移除足趾保护、耐油性内容,见表1。根据现有产品类别,将足趾保护、防刺穿、电性能、耐恶劣环境性能作为安全鞋基本防护性能,安全鞋应至少有其中一项性能要求,见表2。而其余性能则作为附加要求为可选项,见表3。表1安全鞋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条款分类Il成鞋设计鞋帮高度5.2.1.1鞋座区域5.2.1.2鞋底性能结构5.2.2.1鞋
10、帮/外底结合强度5.2.2.2防漏性5.2.3工效学要求5.2.4防滑性5.2.5鞋帮一般要求5.3.1厚度5.3.2撕裂性能5.3.3拉伸性能5.3.4耐折性5.3.5水蒸气渗透性和系数5.3.6.PH值5.3.7水解5.3.8六价辂含量5.3.9前帮衬里撕裂性能5.4.1O耐磨性5.4.2O水蒸气渗透性和系数5.4.3PH值5.4.4O六价辂含量5.4.5O后帮衬里撕裂性能5.4.1OO耐磨性5.4.2OO水蒸气渗透性和系数5.4.3OPH值5.4.4OO六价倍含量5.4.5OO内底/鞋垫见表4O鞋舌撕裂性能5.5.1OPH值5.5.2O六价辂含量5.5,3O外底设计5.7.1撕裂强度5.
11、7.2耐磨性5.7.3耐折性5.7.4水解5.7.5中间层结合强度5.7.6OO表2安全鞋的防护性能防护性能要求条款足趾保护6.2抗刺穿性6,3电性能导电鞋6.4.1防静电鞋6.4.2电绝缘鞋地6.4.3耐恶劣环境性能隔热性6.5.1防寒性6.5.2表3安全鞋的附加要求要求条款分类1II鞋座区域能量吸收7.2防水性7.3跖骨保护7.4踝保护7.5防切割7.6鞋帮透水性和吸水性7.7外底耐热接触性7.8外底耐油性7.92.术语和定义因整合了四个国家标准内容,旧标准的安全鞋、保护包头定义己不适用,为适应新标准范围,安全鞋采用定义“具有保护特征的鞋,用于保护穿着者免受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增加注,排除
12、消防员作业用靴、防链锯切割鞋、防化学品鞋、防熔融金属飞溅鞋和摩托车骑手鞋,这些鞋另有产品标准规范。而保护包头采用定义装在鞋内、用于保护穿着者的脚趾免受重物冲击和挤压伤害的鞋部件J旧标准将皮革术语按工艺分了三个术语一一全粒面革、修饰面革、剖层皮革,并分别进行定义,在标准实施中发现,实验室无法分辨皮革种类,故取消这三个术语定义,仅保留皮革并重新定义,后续对应要求中也有相应修改。聚合材料定义参考国际标准ISO20345:2011内容进行修改。原术语燃料油在标准中并未引用,删除。根据ISO2O345:2011增加了“混合鞋”术语和定义,并在后续文本中增加了相关内容。参考国内相关鞋标准,修改了部分鞋部件
13、的说明一一贴边改为鞋眼护条、领口/沿口皮、带钉的增强贴边改为带钉的增强沿条。3.分类、式样和标记第4章中,原安全鞋标准仅有分类,修订后将式样和标记内容移入,在式样中增加了混合鞋要求,引用国际标准相关内容增加附录A。部分防护性能标记符号与测试参数挂钩,见表4。安全鞋的防护性能标记防护性能标记标记示例中文标识英文标识足趾保护足趾保护(冲击能量)SB或PB足趾保护(200)或SB抗刺穿性防刺穿P防刺穿或P电性能导电鞋导电C导电或C防静电鞋防静电A防静电或A电绝缘鞋绝缘(测试电压)EI(测试电压)绝缘(IOkV)或El(IOkV)耐恶劣环境性能隔热性隔热HI(温度)隔热(150)或Hl(150,C)防
14、寒性防寒Cl防寒或Cl4技术要求(基本要求、防护性能、附加要求)为与国际标准接轨,新标准的技术内容的修订以国际标准ISO20345:2011为依据,与其保持一致。新标准主要有如下变化:增加了混合鞋相关要求,混合鞋是鞋帮上有其他材料的II类鞋,相关内容要式样及附录A中。鞋座区域(5.2.1.2)增加式样A的鞋座区域鞋帮在表9给出的的高度范围内不应有缝合之外的孔洞,此条为防止工作现场尖锐细丝类物质勾住鞋而导致的意外事故。鞋底性能的结构(5.2.2.1)要求增加“如果没有内底,应有固定不能移动的鞋垫:修改工效学要求(5.2.4),增加“刚性外底不适用GB/T20991-2007表2的跪/蹲下问题”。
15、增加防滑性(5.2.5)和安全性(5.2.6)要求,与国际标准一致。修改了衬里耐磨性(5.4.2)测试参数,按前帮和后帮衬里、鞋座区域衬里分别规定测试转数。增加了足趾保护(6.2)中一般要求(6.2.1)内容,保护包头应满足GB/T282882012中4.2.2.2要求。抗刺穿性中修改了非金属防刺穿垫(6.3.1.2)要求,相对于原标准,要求有所提高,并相应增加附录B。6.3.2结构要求中增加了非金属防刺穿垫为内底不适用卷边要求的说明。根据国内电绝缘鞋产品现状,修改了电绝缘鞋(6.4.3)要求,与现有国内执行情况保持一致,采用GB12011-2009电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未采纳预防性检验要求,
16、测试方法转为附录D。在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中另外增加绝缘鞋相关信息,其中的定期检验与要求采用一样的参数。5.标识和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根据产品及标准应用,修改了相关标识内容,在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中增加绝缘鞋内容。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一)采标情况本标准参考国际标准ISO20345:2011进行修订,主要技术内容与其基本保持一致。(一)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而关于安全鞋的CE认证
17、标准为有ENISO20345、2011o因电绝缘鞋国内外实施不同,除该性能外,本标准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保持同等技术水平.(三)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本标准修订的一项重要变化是在基本要求中增加了成鞋防滑性要求,测试按GB/T28287-2012足部防护鞋防滑性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现行安全鞋标准在防滑要求上主要是规定鞋底应有防滑花纹,及鞋底花纹区域大小、外底厚度、花纹高度等尺寸方面指标,至于满足这些指标要求的鞋是否就能防滑仍然是不确定的,需要一个仪器测试方法来综合判定,因为,是否防滑还与鞋材料、鞋型构造等其他因素有关。GB/T28287-2012是基于国际标准ISO13287修
18、改采标制定的,其与ISO20345;2011所引用的防滑测试方法基本一致。近几年,由于客户对防滑性能的需求增加,国内实验室也有按该标准进行检测,但由于鞋标准中未相关技术要求,仅有少量委托检验供参考。武汉国家检测中心某月受客户委托检测了15个不同样式鞋在其中的一个测试模式下的防滑摩擦系数,每个样式鞋测三只,按水平向前滑动测试模式(测试平面为瓷砖)检测,经统计,45个数据,30个数据符合要求,合格率66.7%,而15个鞋样中,有9个鞋样的三个数据全部符合要求。据天祥(广州)质量技术服务公司某月的测试统计,按国际标准要求,38个鞋样在钢板面上测试,有30个未达到指标要求,只有8个鞋样通过了测试。在磁
19、砖面上测试,27个鞋样,有21例通过,6只未通过。可见,防滑要求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还是具有挑站性的。四、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现场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安全鞋是现场作业中重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需要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因而,本标准是贯彻实施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技术基础,满足国家监督管理需要。新修订标准将继续成为国家现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一个技术支撑,以保护广大作业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为首要目的,与现行其他国家标准不存在任何冲突。本标
20、准项目整合修订GB211482007GB211472007GB211462007和GB12011-2009,而这四个标准是我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QS)规定的认证标准。因而,新标准实施后将与其他强制性标准一道成为PPE足部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六、标准性质建议足(腿)部是人体重要的负重器官和运动器官,不仅具有支承人体的作用,而且又是行走和执行任务的工具,显然,足部保护意义重大。足部防护用鞋(靴)通常也叫劳保鞋,其用于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受危险因素或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及防止其他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需要,这些鞋具有防砸、防刺穿、防静电、绝缘、防热伤
21、害、防寒、防水、防滑等功能。在大部分作业场所,特别是冶金、机械、建筑、矿山、林业、港口、船舶、装卸、采石、重工等生产施工过程中,工人都需要穿着此类鞋进行作业。因而,本标准涉及的劳保鞋靴是一类用量较大的重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足部职业伤害的防护需求。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安全鞋、防刺穿鞋、防静电鞋、耐油鞋等鞋属于其中之一。而国家对许可产品清理后仍保留了劳保用品,即安全鞋类仍是发证产品。而本标准将代替的四个国家标准均是强制性的,因而,建议本标准继续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七、标准实施日
22、期的建议及依据(一)实施标准需要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老旧产品退出市场时间新标准整合GB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GB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GB21146-2007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和GB12011-2009足部防护电绝缘鞋四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范围扩大,部分技术内容按相关国际标准进行了完善,但总体上来说,标准不涉及重大技术变化,而国内对国际标准普遍接受,不需要企业进行大的技术改造和成本投入,只需规范管理,严格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质量水平即可。标准发布后不需要太长的准备期即能顺利实施。(二)实施标准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等中国是制鞋大国,也是鞋消费大国。随着中国20
23、01年加入WTo以后,国内低廉的生产成本成为吸引国际资本和市场的巨大动力,安全鞋、防护鞋和职业鞋的生产基地陆续转到兼具技术和成本优势的中国。据统计,中国每年生产安全、防护鞋、职业鞋2亿双,约占国际市场需求量的三分之一。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促进和推动了中国鞋生产企业的发展,提升了职业鞋的品质,改变了历史上计划经济年代职业鞋生产企业少、款式品种单一、品质粗笨重的局面,职业鞋的产地也由历史上上海、北京、天津等数家企业发展到己形成上海、浙江温州、瑞安,江苏扬州、扬中,山东高密、广东东莞等地区的安全鞋、防护鞋和职业鞋产业集聚区。在这些鞋产业集聚区内涌现出一批年产量百万双
24、以上的企业。中国的劳保鞋产品与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一样,己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发展阶段,在今后的发展中将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形成规模化、集团化生产者的新格局,必将成为劳保鞋的生产强国。新标准整合GB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GB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GB21146-2007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和GB12011-2009足部防护电绝缘鞋四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范围扩大,技术内容与国际标准接轨,技术要求更全面,将进一步规范和保证劳保鞋的质量性能,促进技术进步,并保证产品的适用性,使产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将为劳保鞋的贸易服务,满足贸易需求,满足各方面的使用要求;还将更好地
25、为安全生产服务,为市场监管和用户正确选择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满足足部职业防护需求。这些均能够产生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八、实施标准的有关政策措施作为强制性产品标准,建议在标准生效前,应注意针对广大的生产企业和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标准宣贯工作,宣讲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和原因,帮助理解标准新要求、新测试方法及其应用。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本标准是对GB211482007、GB211472007GB211462007GB12011一2009的整合修订,建议标准实施之日同时废止该四项标准。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无十一、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和服务目录本标准为产品标准,涉及安全鞋、防护鞋、保护足趾鞋、防刺穿鞋、防静电鞋、电绝缘鞋、耐油鞋等足部防护鞋靴产品。十二、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强制性标准应说明是否需要对外通报得建议及理由)依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