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37002 上传时间:2023-12-1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宜昌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卫医政发(2023)16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湖北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鄂卫办通(2023)63号),进一步促进我市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护理服务需求,持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夯实基础护理质量,促进专科护理能力提升,保障护

2、理质量安全,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树立大健康理念,充分发挥护理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助力宜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湖北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宜昌市实际,按照“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利用三年时间,以改善护理服务为主题,进一步夯实基础技能、强化质量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外延。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争取探索优质护理服务典型经验和案例,打造优质护理服务品牌,树立优质护理服务标杆,持续提升患者满意度。三、

3、工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总责,医政医管、人事、信息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和机制,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医院的调度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专属管理部门和专人负责的专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压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湖北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具体要

4、求,认真梳理分级护理、查对、查房、手术安全核查、日间诊疗护理管理、护理质量安全管理、护理人员培训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应急预案,根据新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职责流程,确保各项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三)建立工作机制。1.多部门协作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建立本单位改善护理服务行动专项工作机制,并形成医疗、护理、人事、财务、药学、信息、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联动机制牵头部门,从人、财、物等多方位加大对改善护理服务的保障力度,从医、药、护、技多部门协同解决护理服务重点难点问题。2.研究调度机制。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护理质控中心定期对全市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

5、作任务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各医院建立定期研究调度工作机制,每季度进行自评总结,至少每半年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沟通,协调解决。3.评估考核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定期自评考核工作机制,至少每半年对照落实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专项护理工作评价自查标准组织一次自评,对辖区医院贯彻落实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定期督导考核机制,组织市护理质控中心专家团队定期对各医院改善护理服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对各医院推动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和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

6、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4.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将改善护理服务重点任务和考评指标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市护理质控中心组织各医疗机构落实护理专业医疗控制指标数据监测与上报管理,开展护理服务质量监管和年度质量考核指标分析,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指导各医院持续改进,形成闭环管理,持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5帮扶指导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帮扶指导工作机制,推动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各三级医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将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纳入对口帮扶工作内容,统一部署落实。市护理质控中心通过开展护理人员培训、远程护理教育、护理会诊等多种形式帮助基层

7、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县市区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各医院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真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四)组建专家队伍。以宜昌市护理质控中心专家组为基础,组建全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专家团队,在市卫生健康委的组织下,定期对全市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专项工作进行培训指导、调研评估、督导考核。(五)关注重点难点工作。1.拓展护理服务内涵。各医疗机构要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元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日间诊疗,进一步完善日间病房护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逐步推进慢病预防、治疗、康复、管理一

8、体化,探索医疗机构-社区-居家整体联合护理模式,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延伸护理服务,为患者提供在线护理咨询、居家护理指导、远程护理会诊和随访;加快发展安宁疗护,加强安宁疗护专科护士培养。加快建设全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切实增加护理服务供给。2加强信息化支撑。各医疗机构要加快推进智慧医院、智慧病房、护理电子病历、移动护理终端设备等信息化建设,加强护理信息化发展,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监测平台、互联网+诊疗护理平台等信息技术,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为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提供信息化支撑。3.规范医疗护理员管理

9、。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医疗护理员(护工)的规范管理。规范合理聘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完善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规范,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能力评估,将医疗护理员纳入全员服务质量监督考核。严禁医疗护理员替代医务人员从事出院指导、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4.强化支持保障措施。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人事部门、护理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病区特点,制定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和弹性调配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临床护士松绑减负,健全后勤支持系统,减

10、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要依法依规落实护士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卫生防护、执业安全等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四、工作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9月-10月)。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医疗机构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任务分解,部署本辖区和本单位相关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2025年10月)。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自查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挖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市卫生健康委加强指导评估和考核,遴选年度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三)评估总结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

11、。组织各县市区和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总结,遴选三年行动期间开展改善护理服务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五、工作要求(一)坚持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改善护理服务对于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抓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各医院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措施,强化部门间配合,坚持系统思维、目标导向,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确保改善护理服务目标和任务有效落实。(二)强化政策支持。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积极为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争取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护士薪酬制度改

12、革、护理队伍建设等政策支持。各医疗机构要针对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护理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支持等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对改善项目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和专项经费预算计划,为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创造有利政策条件。(三)压实创建责任。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工作任务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查找短板,制定改进计划,明确行动路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四)巩固行动成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形成常态化评价机制,不断挖掘、总结、凝炼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定期以政务信息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和市护理质控中心推荐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将择优全市推广并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争取探索一批优质护理服务典型经验和案例,打造一批优质护理服务品牌,树立一批优质护理服务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