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1.10【业主下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1.10【业主下发】.docx(12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前言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明确项目管理职责、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总结省内外已建高速公路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我处组织编写了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项目管理大纲(暂行M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项目管理大纲(暂行)共汇总了公司及甬台温高速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项目概况、岗位职责、行政办公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工程管理、项目安全管理、项目政策处理管理、廉政管理等九章内容,突出了管理的系统性、计划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本册为项目合同管理部分。本管理大纲汇编各章节涉及项目、相关单
2、位简称主要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下称本项目;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沈海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建设管理处,下称管理处;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下称设计人或设计单位:各参建监理单位,下称监理单位、监理人或监理办;各参建施工单位,下称施工单位、承包人或项目部。本管理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对新增、修改后的管理制度,没有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以本管理制度汇编为准,不再另行发布。本管理制度汇编内涉及的管理制度,由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管理处沟通解决。
3、由于编纂与排印时间匆促,难免存在继漏和不妥之处,恳请各位专家和读者批评指正,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平苍段工程建设管理处二O一五年H月目录第一节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暂行)1第二节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办法(暂行)10第三节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暂行)19第四节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暂行)39第五节项目统计管理办法(暂行)71第六节项目风险管理办法(暂行)73第七节承包人管理办法(暂行)77第八节监理管理办法(暂行)1第九节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暂行)22第十节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暂行)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明确项目管理职责
4、、规范项目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维护管理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温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管理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管理处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租赁、融资、融资租赁、建设工程、采购、供应、运输、技术、委托等合同。劳动合同、廉政合同、经营考核责任状等由相关职能科室另行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党群合同、工会合同等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谈判、拟订、签订、履行、
5、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二、合同管理职责第一条合同管理科职责(一)负责管理处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协助和监督其他部门执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业务学习。(二)负责合同的立项、谈判、合同文件编制(包括修改和补充)、审批、签署、履行、支付、结算、归档,提出科室意见并进行审核。(三)对合同文件中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管理处领导审定。(四)协同处理法律事务;在集团公司法律顾问配合下,协助有关科室对重大合同进行咨询和解(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计划、进度、费用、合同管理)进行分析,及时评价合同各方履约情况
6、。(六)协助各科室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定期核对。(七)协调有关部室联合处理合同和分包合同(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经济、劳资纠纷。(八)审查承包人和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变更手续办理及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事项,审查工程月报编制。(九)审查承包人和监理单位上报的计量支付及其他工程资料,并提出意见。(十)督促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监理,并进行相关的日常考核。5HRiXJB-HlOEMiaiia(十一)冰调有关科室联合处理合同保险索赔事务。(十二)协调处理合同履行或交叉履行中的各种问题。(十三)负责工程招投标和工程价款结算、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协助办理合同明确的各种预付款,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收支
7、、跟踪审计、资金监管等管理事宜。(十四)负责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有关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并提出审查意见。(十五)对监理单位、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搜集掌握有关情况,提出书面报告并通知或提醒违约方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按合同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十六)负责合同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十七)及时提供合同管理有关资料供集团、沈海公司、管理处领导和有关科室参考。(十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条其它科室的职责(一)执行合同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合同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二)对于本科室经办和协办的合同,参与合同的立项、谈判、合同文件编制(包括修改和补充)、审批、履行、支付*结算、归档,
8、提出科室意见并进行审核。(三)协助合同管理科处理法律事务;在法律顾问指导下对重大合同进行咨询和解释。(四)协助合同管理科处理合同和(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分包合同的经济、劳资纠纷。(五)协助合同管理科联合处理合同保险索赔事务。(六)协助合同管理科联合处理合同履行或交叉履行中的各种问题。第三条合同的分类及承办合同管理实行经办科室负责制与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其中合同经办科室是指需以管理处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职能科室;合同会签科室是指依照职责对合同所涉事项负有审查责任的相关职能科室。因内部管理或对外的商业活动需要卷订合同时,首先应明确合同的经办科室,某合同的谈判、履行、监督和
9、检查工作属于管理处某个科室的职责时,则该科室就是该合同的经办科室。(一)办公室经办的主要合同主要有:(1)后勤服务(供应)合同;(2)物业租赁合同;(3)办公设备、信息管理和信息产品采购、维修与维护合同;(4)档案管理合同;(5)车辆采购及租赁合同;(6)车辆保险合同;(7)宣传业务合同.(二)征迁管理科经办的主要合同主要有:(1)征地合同;(2)拆迁合同;(3)与地方的协调合同;(4)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合同。(三)安全管理科经办的主要合同主要有:(1)安全生产责任书(协议);(2)上级部门要求的相关责任书。(四)工程、合同管理科经办的主要合同主要有:(1)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合同(工可、设
10、计、地震评估、环保评估、文物评估、矿产与地质灾害评估、放射性评估、林地与水土保持评估等);(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咨询、科研合同等);其他未提及的合同按各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经办科室。如果某项事务涵盖了二个及以上科室的职责范围,由管理处领导指定经办科室。合同经办科室一经确定,其它科室应予协办。协办科室应按经办科室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第四条合同的立项谈判业务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将即将开展的合同的有关内容、乙方单位证明(有关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估算价格以合同立项呈批表的形式向管理处领导进行汇报,在取得管理处领导同意后,才能开始合同谈判的有关工作。(一)谈
11、判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国家、浙江省颁布的政策、法律与法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等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定额、计价办法;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平苍处的决定、决议、制度、文件及法律顾问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一)谈判前的准备经办科室应在合同谈判前将有关合同谈判的资料,包括合同的立项依据及乙方提交的合同文本初稿、预算、图纸等相关资料送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立项的依据是否充分、在管理处年度资金计划内是否有安排、对方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条款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审核,在管理处内部取得一致意见后
12、再与对方进行正式合同谈判。对于重大合同及特别重大合同,经办科室在谈判前应组织内部讨论,明确管理处的观点、立场和谈判底线,同时注意保守管理处的商业机密。(三)谈判主持人、谈判成员的组成-般合同谈判应由分管领导主持,若分管领导无法出席,可委托经办科室的负责人主持。重大合同应由管理处处长主持。合同谈判应由具有合同谈判经验并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管理人员参加。管理处每次谈判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谈判成员不得少于3人。(四)合同谈判(1)合同谈判前应检查对方的有关身份证明、授权书等,以确保合同谈判的有效性。(2)每次合同谈判必须编写合同谈判会议纪要,记录双方合同谈判的成
13、果、所有的分歧、双方各自的意见等内容并附会议签到表。(3)确定合同价款的谈判应至少有科室负责人及以上的职务人员参加,合同价款需最后由管理处领导确定,但通过招标和邀标确定的价款除外。第五条合同的编制(一)根据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一般应具有六大条款:(1)标的(合同对象、任务);(2)数量和质量要求;(3)价款或酬金;(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5)违约责任;(6)解决争议的办法.上级批文、合同的有关方案、图纸、工程量清单(谈判双方需签字确认)及双方洽谈会议纪要(如有)等必要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合同文本有标准范本的,经办科室应以标准化范本为基础草拟合同文本。合
14、同文本没有标准范本的,由经办科室草拟初稿,协办科室协助,工程合同处审核。对专业性很强的合同文本,在征得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后也可以交由对方草拟。(三)合同文件、补充合同以及相关的附件,应体现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的内容,应确保经济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应使各部分内容能互相验证、互为解释。(四)合同履行期限超过三个月的,一般应采取随进度分期付款的方式。(五)合同文件中各方名称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填写,合同签订人须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授权人须附授权书)。(六)合同签订地为温州。如果选定仲裁机构,原则上应选择温州市仲裁委员会;合同争议一般5aRiXVH1OEMBWia应规定受温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15、第六条合同的签订与审批流程直接委托合同在经办科室填写建设工程项目内部直接委托合同申请表后,才能进行合同谈判。经办部门根据合同谈判会议的成果,草拟合同,经合同管理科、沈海公司纪检监察室、沈海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合同总监复核、最后报管理处处长审批后签订。(一)合同签订流程见下图建设工程项目内部直接委托合同申请表委托项目拟确定的受委托单位委托目的委托内容经办科室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合同总监意见处长意见(三)合同会签单合同会签单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单位乙方单位合同内容(工期、价款、付款方式等)经办科室意见合同管理科意见纪检监察意见财务部意见合同总监意见处长意见说明:1.适用单位涉及合同订立、变更、解除、
16、作废等事宜;2.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权限审核、签字;3.合同签订完毕,请将此表及合同原件等其他资料交合同管理部存档。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一)经办科室应及时跟踪合同的履行,重点对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和控制。(二)质量控制:应约束合同签订各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试验手段、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标的,消除隐患、防止事故、严格把好质量关,同时依照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三)进度控制:根据合同关于履行期限的要求,认真审核合同各方的进度计划,并对其不合理之处及时做出修正。在履约各阶段检查进度并进行必要的督促和调整,确保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合
17、同完毕。(四)投资控制:应根据合同关于合同金额的有关约定,及时付(收)款。对可能引起合同金额变化的事项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必须变更合同价格的,要确保全部合同价格在控制范围之内。(五)合同签订后,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标的、期限、金额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签署补充合同(工程变更除外),对变更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工程合同变更单价的,应按照新增单价变更管理办法执行。补充合同的立项、审批、履行、结算程序与原合同相同。(六)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管理处利益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必要时可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
18、院予以变更或撤消。(七)经办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合同规定的我方义务的全面履行,督促检查、验收、确认合同对方义务的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事宜,应当有各种文件记录在案,记录应及时取得当事人的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的函件数据电文应妥善保管,其中双方往来中的电子邮件、电子数据等资料应及时下载。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将合同履行的有关情况及前述所有记录向科室、分管领导汇报或报送。(八)合同签订后,经办科室应及时将合同文本送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科室,并将合同义务分解落实,定期对到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八条合同的结算与支付(一)合同结算(1),当合同履行完毕,应及时睑收合同成果,办理合同结算。(2)
19、、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结算一般由管理处、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办理图纸工程量计算书、变更工程量汇总表、工程结算书及工程结算汇总表等,最终签署结算协议。其他合同的结算由工程合同处会同有关科室完成。工程结算价格对比合同价格有增减的,经办科室应组织筌署合同结算书。最终结算价款对合同价有变化的,应签署结算协议或结算表(仅限数量有增减而合同价格未变),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做出总结,并对合同价格变更情况做出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3),结算协议有关谈判、呈批、签署、履行、参照上述合同谈判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合同支付(1)、合同的支付款项分为预付款、中期计量款和最终结算款。(2)、合同中规定有预付款的,在满足合
20、同规定的条件并经确认后支付;有中期支付的,要求乙方递交付款申请,说明合同的执行情况、付款依据及付款金额,由经办科室核实并签字确认后递交合同管理人员办理付款审批手续;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经办科室应主持验收工作,填写合同验收表,确认验收结果,连同乙方的付款申请一起递交合同经办人员办理支付手续:若有缺陷责任期的合同,缺陷责任期内的管理跟踪由承办科室负责,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经办科室应及时出具缺陷责任终止证明给合同管理人员,返还质量保证金。(3)、付款单审批流程为:合同经办人员根据合同规定及经办科室的审核意见编制审批单,经办科室进行审核,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工程合同科负责人审核答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21、管理处处长和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财务支付。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结算和终止(一)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相关内容发生变更的,须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程序按上述规定执行,合同变更后需进行报备或登记的,应及时进行报备或登记。(二)合同签订后,因合同方违约等原因(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经办部室应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及部室,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三)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不可抗力事件等情况,合同终止。第二节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为有效控制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项目建设全面、有序进行,确保项目进度符合合同要求,管理处结合项目总工期要求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原则及依据(一)计划编
22、制原则(I)贯彻执行项目相关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2)编制计划真实可行、科学合理、便于管理;(3)充分考虑人力、材料和设备,体现施工全过程及相互关联;(4)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含政策处理)及变化。(5)计划编制紧凑、适当留有余地。(二)计划编制依据(1)批复的项目核准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其它有关文件;(2)各承包人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开工交(竣)工日期;(3)各承包人投标书中(或上报审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4)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5)工程特点、自然环境及气候条件、征地拆迁情况;(6)各承包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7)已建成的同类工程的实际
23、进度及经济指标;(8)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设计文件及政府或上级指令等。第二条进度计划目标根据项目建设总工期及各承包人工程量,工程进度管理实行阶段目标考核与单项控制性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终期目标。(一)阶段目标的考核管理处在项目实施中将分阶段对各承包人进行考核,考核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执行,考核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阶段各承包人需完成的工程量、投资额、形象进度,作为工程进度目标考核的依据。对于控制性重点工程部位,需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以确保阶段目标的顺利完成。(二)进度计划内容各承包人必须根据项目合同文件、总体工期和分阶段目标,按时间划分,编制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年度
24、、季度、月度计划。(三)总体实施计划内容1、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2,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3、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配备人力和设备数量;5,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完成工程量、全部支付的年度现金估算、资金需求计划;6、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管理方法总说明(即施工组织设计)等;7,必要的各项特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进度计划;8、总体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四)年进度计划内容1、根据总体进度计划,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纠偏措施;2、下年度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转移顺序;3、下年度不同季节
25、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4、下年度进度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投资额和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动估算和流动计划;(五)下年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1、季进度计划内容(1)根据年度进度计划,本季度计划执行情况、纠偏措施;(2)下季度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3)下季度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投资额和资金需求计划;(4)下季度计划投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情况;(5)下季度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2、月进度计划内容(1)根据年、季进度计划,本月计划执行情况、纠偏措施;(2)本月计划完成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投资额和资金需求计划;(3)下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
26、安排;(4)下月计划投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情况;(5)下月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5MliXJB-Hl0EJ三ia3、关键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内容(1)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2)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控制日期;(3)现金流动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4)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5)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关系和说明等;(6)必须采用网络图进行工期管理,当实际与计划发生偏差时,应有纠偏措施。(7)关键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第三条项目进度计划管理程序工程进度管理程序如表5.1所示。表5.1工程进度管理程序表序号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及工作原则备注1承包人进场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进场2施
27、工组织和总体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交实施性施工组织和总体进度计划,监理办审核,管理处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工程开工3月、季、年计划承包人按总体进度计划提交月度、季度和年度计划,管理处审批并监督计划实施。4计划实施进度计划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如工期延误或延期,管理处分析是否是承包人的原因,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管理处按工期延误或延期程序办理手续后下达意见给承包人。承包人根据有关意见调整计划5签发交工证书建设单位签发交工证书6缺陷责任期计划承包人提交缺陷责任期维修计划,管理处审批后,监督维修计划的实施7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建设单位颁发缺陷责任证书第四条进度计划管理内容根据项目建设总工
28、期及每标段工程量,工程进度实行阶段目标考核与单项控制性工程考核进行管理,以确保终期目标。(一)阶段目标内容5HRiXJB-HlOEMiaiia管理处在项目实施中将分阶段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执行,考核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各阶段承包人需完成的工程量、金额、形象进度作出明确规定,作为业主对承包人进行工程进度目标考核的依据。同时对于起控制作用的重点工程部位,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以确保阶段目标的顺利完成。(二)进度计划内容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文件、项目总体工期和分阶段目标,按时间的划分,编制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年度、季度、月度计划;按内容的划分,编制工作量计划和资金需求
29、计划等。1、总体实施计划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设备数量;(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量估计;(5)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即施工组织设计)等;(6)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保证措施;2、年进度计划的内容(1)本年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2)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转移顺序;(3)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
30、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5)年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3、进度计划的内容(1)本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2)完成本季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3)在年度进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4)前一季度完成计划情况,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5)在本季度计划投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情况;(6)季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4,关键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内容(1)本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2)本工程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3)本工程的现金流动计划;(4)本工程的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5)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关系和说明等
31、;(6)必须采用网络图进行工期管理,当实际与计划发生偏差时,应有纠偏措施的及时弥补:(7)关键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第五条进度计划的审批(一)进度计划提交根据项目合同文件、总工期和分阶段目标,各承包人应分别编制和申报总体进度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报管理处报备。所有计划申报纸质文件4份,并附电子文档。1、总体进度计划合同签订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承包人向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实施性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管理处备案。总体进度计划应包括以下文件:(1)-份细节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时的各项特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进度计划;(2)-
32、份有关全部支付的年度现金估算及流动计划;(3)重点工程的进度计划;(4)-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管理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5)总体计划的保证措施。2、年度计划各承包人于每年12月5日前申报,各合同段监理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审查,并报管理处审批(含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计划);内容包括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和流动计划。3、季度计划各承包人于每年的3、6、9、12月15日前申报(季报的统计周期截止日期为季末当月的20日),各合同段监理单位于当月17日前完成审批,并报管理处确认备案(含本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季度计划)。4、月度计划各承包人于每月的15日前申报(月报的统计
33、周期截止日期为当月的200),各合同段监理单位于当月17日前完成审批,(含本月计划执行情况及下月计划)。为有利于管5HRiXJB-HlOEMiaiia理处协调、监督和掌握各承包人建设进度情况,各施工合同段应将工程进度情况以月报(质量、投资、进度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汇总)的形式报监理单位及管理处确认备案。(二)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管理处和监理单位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4、审查承包
34、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三)进度计划审查内容各合同段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批准后,报管理处备案。进度计划审查内容如下:1、工期和时间安排合理(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2)各施工阶段或重点工程(包括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3)易受沿海地区台风、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4)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适当的扣除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充分性(1)保障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
35、日期;(2)落实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3)安排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4)驻地建设,通行道路及供水、供电等问题已解决或有可行的解决方案。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相适应(1)各阶段或单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作量及投资额与承包人的设备、人员实际状况相适应;(2)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人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3)关键线路的施工力量安排与非关键线路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4)各施工环节有可靠保证措施。监理单位组织相应人员研究并出具审查意见后报管理处审批。第六条进度计划实施进度计划一经申报、审批和确认后,管理处、监理单位、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执行,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和计划目
36、标的顺利实现。各单位的具体任务是:(一)管理处1、完成相关政策处理及征收工作,及时提供建设用地;2、做好资金筹措计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3、及时确定变更方案和审批工程变更,加快审批进程,同时下达变更设计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4、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办理中间计量审批工作;5,努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二)监理单位1、及时审批施工方案及开工申请报告,及时进行工序检查筌证;2,对重点部位、关键工作和对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尽量避免返工对工程进度的影响;3、做好各承包人之间、承包人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4、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办理中间计量签证;5,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人员、
37、设备、材料和资金投入。(三)承包人1、根据合同文件和总工期要求,确保人力、材料、设备和资金的投入。2,变更承包人领导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确认,未经确认不得更换;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要求。(由监理单位进行考勤):4、有分管工程进度工作的项目副经理,配备专人从事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的组织协调,确保指令畅通;5、努力做好与地方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为工程施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6、对于变更设计,根据管理处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计划实施,并纳入阶段目标考核;7、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办理中间计量申报工作。第七条进
38、度计划控制5aRiXVH1OEMBWia(一)管理处1,定期收集进度报表资料、实时掌握工程进度信息;2、现场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包括日常巡查和月度检查等;3、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分析比较,确定实际进度与计划目标之间的差距,采取纠偏措施;4、管理处组织不定期进度检查,主要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和投资额完成情况,结合阶段性目标实施计划,重点加强对各关键线路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监督及检查。(二)监理单位1、制定每周进度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定期汇总(每月),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决策的依据。2、为有利于管理处协调、监督和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监理单位应将
39、工程进度情况以月报(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汇总)的形式于每月17日前报管理处。3、每月进行一次施工进度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执行计划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赶上计划,确保完成阶段目标任务,以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4,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状况,认真审核各承包人承包人的月进度报表。并在每月17日前向管理处提交监理月报,汇报本月工程进度报告和下月进度计划,详细说明工程的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之间存在的进度偏差,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程度,确定后续工作和总工期限制条件,确定是否调整进度计划。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地会议(管理处、设计
40、单位、监理单位和各承包人参加),通过工地会议检查本月计划执行情况和布置下月施工计划、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三)承包人1,各承包人应统计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将工程施工进度月报(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汇总)一式肆份于当月15日前报监理单位审查,并报管理处备案。2、实行进度自查,各承包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工程进度专项检查,分析工程实际进度与目标计划之间的差距,制定行之有效的纠偏措施,确保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相符;对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理单位、管理处如实反映,及时解决。第八条进度计划调整5aRiXVH1OEMBWia(一)重大调整由于重大工程变更,或影响较大的
41、征地拆迁原因,或其他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使工程进度延误时,应对工期进行调整。(二)项目工期进度计划的调整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的施工安排。由管理处会同承包人、监理单位进行确认调整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根据调整原因的不同分为两种,一种是工程获得延期后根据新的工期调整进度计划,另一种是延误了工期却无权得到延期,因此必须调整后续工作的持续时间或作业方式来符合合同工期要求。调整的主要方法是:改变原计划中关键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保持工艺关系不变,调整其组织关系;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四)年度计划的调整当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设备与年度计
42、划有较大出入时,应对原年度计划和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当年的年度计划如需调整的,管理处根据项目建设年度期间上半年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下半年的实际情况,对下半年计划进行调整。(五)季度、月度、周计划的调整季度由管理处根据工程实际进展与原计划的进度差距等因素进行调整,月度和周计划的调整由承包人负责调整。(六)对延误工期的处置因承包人材料供应、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不足、管理不善,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承包人的其他责任而影响工期的,不能借此顺延工期;在查明原因后,承包人应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将延误的工期赶回。管理处应依据合同的予以处置,包括发出书面通知,指出延误带来的危险和承担的责任
43、,要求承包人引起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增加投入,以便加快工程进度,使工程能在管理处制订的工程进度计划内完工,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速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管理处批准。如承包人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总体进度计划内难以完成时,管理处可根据工程合同条款对超工期未完部分要求承包人向管理处支付工期延误赔偿金,用以弥补损失。情况严重时,管理处可对工程的一部分实施强制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5MiX2BH10EJ三ia第三节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工程计量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计量支付,从制度上保证计量支付的及时、准确,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0-2006
44、)、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平苍管理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第三条计量支付管理,必须遵守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办法。二、计量原则第一条符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等各项要求的工程项目才能计量。第二条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程序计量。第三条新增工程量原则上应按相关管理办法确定单价并办理变更批复手续与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计量。第四条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应签认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计量。不
45、予计量的工程应作好记录,防止人为补齐资料再计量支付。第五条管理处、监理单位对工程计量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必要时可对已批准的项目再次进行修正、确认。第六条对于已计量的工程项目,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质量不合格,则可以在当期的计量中将此前已计量的该项目扣除。第七条任何一项隐蔽工程在计量前,监理、建设单位均可进行再次检验。三、计量依据第一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二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招投标文件及附录;第三条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5HRiXJB-HlOEMiaiia第四条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及相关资料;第五条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第六条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
46、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七条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质量安全保证材料;第八条有关工程计量的补充协议,补充文件;第九条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第十条沈海公司及管理处发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四、计量条件第一条已完工程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第二条工程范围符合施工图(包括工程量清单)中规定或经批准的工程变更I)第三条工程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计量或数量。第四条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达到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或监理单位和管理的指令要求。第五条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向监理单位提交中间检验审批表及供其审查的试验数据、质检资料、施工记录、计算方法和附图等资料。第六条中期支付额度满足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五、计量管理的程序对符合工程计量的条件的分部工程,承包人可提出计量申请。管理处工程管理科和合同管理科、监理单位联合承包人的合同工程师,组成现场计量小组,按约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计量,并双方签字认可。未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不予计量。第一条计量附件资料每期计量,承包人应收集与计量工程相关的原始资料,包括测量记录、各种试验数据、中间交工证书、变更令和变更报告批复等,装订成册并编印页码,以便核查。第二条填报中间计量单中间计量单是计量的凭证,在计量时由承包人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