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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咨集团路桥设计研究院分公司设计项目后续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二。一八年一月一日设计项目后续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咨集团路桥设计研究院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勘察设计项目的后续服务,保证设计服务质量,提升公司勘察设计品牌,争创精品工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及中咨集团设计项目后续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计项目后续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由设计阶段转入工程实施阶段后,设计方对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处理设计质量问题、协助业主及施工方解决工程难点、参与交工/竣工验收以及其它施工阶段设计单位所提供服务与活动的总称。主要内容包
2、括:施工前技术交底、设计代表现场服务、设计变更、设计回访、设计总结、交工/竣工验收及经营后续服务等。后续服务时间从项目实施阶段开始至项目交工验收或政府审计结束为止。第2章组织实施第四条公司总工办对公司总体设计质量负责,对后续服务工作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代表公司对后续服务质量进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1)对不明确或存在较大争议的变更设计或复杂的变更设计进行审查或主持召开变更设计内部评审会。(2)当设计所技术力量不够时,协助设计所完成如评审开会、与相关部门沟通等后续服务工作。(3)对设计后续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跟踪与检查。(4)对设计项目后续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年度考核。(5)参与较大事件的应急处理
3、。(6)受理对公司后续技术服务质量的投诉,组织设计所及项目部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7)对专职设计代表进行管理与考核,负责专职设计代表的年度考评、转正等。(8)组织设计回访和开展满意度调查。第五条设计所承担设计项目后续技术服务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施工前的技术交底。(2)与公司共同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及选定设计代表组组长,负责所内选派设计代表的管理与考核。(3)负责协调与业主关系及各种往来函件处理。(4)监督设计代表的现场工作情况。(5)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设计变更。(6)参与交工/竣工验收,收集交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编写设计总结。(7)设计代表组是公司派驻现场进行技
4、术服务的代表,具体要求如下:遵守职业道德,协调与业主关系,做好技术服务和施工指导。设计代表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和施工单位、业主提出的一般变更问题的处理。对施工单位就图纸提出的质疑,应做好解释,发现图纸中差、错、漏、碰之处,应及时改正。对较大问题及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共同处理。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工作。除日常的现场技术服务时,对施工过程的记录、拍照、视频外,每一个月应到现场进行一次系统的施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记录,并将记录结果上报公司总工办。记录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以及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工艺及未按图施工等各种问题,记录形式包括书面记录、照片、视频等。每次现场
5、巡查后,应填写施工巡查情况表,对高填深挖路基、特殊路基、不良地质、桥梁、隧道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风险的重要工点进行记录。每次巡查还可全程录像、自动全面记录施工现场情况和问题。设计代表在现场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设计问题或其它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沟通处理。建立工地日志制度,记录每天现场工作情况;每季度应有季报,年底有总结,定期向公司汇报后续服务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存在哪些问题,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等,便于公司掌控工地动态。季报中必须包括变更设计资料提交情况、变更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内容。根据业主的要求,定期向业主提交月报(或季报)。月报(或季报)提交业主前应先经设计所审核
6、认可,报总工办备案后方可提交。负责施工中补充勘察工作量的核查及确认。负责设计后续服务总结,参与交工/竣工验收。接收建设单位监督,遵守其制度和劳动纪律。(8)隧道室及其它专业设计室职责参照设计所执行。第3章施工前技术交底第七条施工前技术交底由设计所及项目负责人组织主要设计人员完成。第八条施工前技术交底人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工作,编写技术交底汇报材料。第九条施工前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1)控制测量系统(包括控制点的种类、位置及精度)概况及定线、定位放样注意事项;(2)工程实施的原则及施工注意事项;对安全风险高的重要工点应专门列出,提请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引起注意(3)沿线筑路材料的品质及分布概
7、况;(4)设计中留待施工阶段解决的问题等;(5)对新工艺、新结构和重要工程设施及工程重点难点,向施工人员介绍施工技术要求。第十条技术交底人员应认真回答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技术问题和对设计方案的有关质疑,主动了解施工单位对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对设计质量的评价。第十一条交底过程中应了解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工艺水平等情况,如发现有薄弱点,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第4章设计变更第十二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划分标准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执行。第十三条设计变更处理原则(1)设计变更的处理应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及各省市公路
8、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在处理设计变更时,应注意维护好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的利益,维护好设计单位的利益,个人不得牟取私利。(3)较大和重大设计变更必须取得业主同意开展设计变更勘察设计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现场会签等,方可进行变更设计,变更设计中应说明原因。(4)设计变更文件应按照质量管理控制流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留存完整的质量记录。较大和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严格执行“两校三审”制度。(5)现场出现滑坡、崩塌等紧急情况时,设计代表应第一时间通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所,设计所应尽早选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6)施工过程中需补充地质勘察工作时,应尽早展开。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应在现场踏勘后
9、12天内提出补勘工作量,并报请公司组织钻机进场。(7)设计项目后续服务用章应由设计代表组长保管,并根据中咨集团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变更权限范围内的变更设计予以盖章;当超出权限,需报集团审查与盖章的变更设计,按集团及公司其它相关规定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8)变更内容超出设计合同的,设计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请计划经营部进行处理。第十四条设计变更的处置权限(1)一般设计变更,由设计代表组现场处理。(2)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方案报设计所处理,当设计方案不明确或存在较大争议时报送至公司总工办审查,或由总工办主持开会讨论确定。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处理程序(1)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
10、,现场设计代表组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及设计所汇报。设计所及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设计变更的依据、内容和规模及时采取对应的处理措施。(2)设计所及项目负责人对变更设计反映要迅速,对边坡工点的变更设计,具备进行变更设计条件时,7天内要提交变更设计文件;其它工点变更设计,根据设计工作量情况综合确定完成时间。由于设计变更不及时,造成地貌发生变化而导致变更规模超过原变更范围,而造成不良影响时,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4)对重大技术质量事故,设计所应在发生后24小时内,应向分管领导及总工办报告。(5)设计变更文件应按照质量管理控制流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留存完整的质量记录。并在变更设计中增加“原设计文件作废”的
11、相关说明。(6)一般设计变更由设计代表签名;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完成该项变更的相关设计、复核及审核人员签名,变更设计文件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第十六条变更文件提交的相关规定(1)变更设计文件应由设计代表组长统一提交业主并进行签发及签收登记,各专业设计代表不得私自将变更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提交业主单位、施工单位。(2)所有提交业主的变更设计均应存档。在公司出版的变更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暂时先存档于项目经理处;现场出版的变更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应在现场临时存档,项目结束后,根据公司技术档案管理规定对变更设计进行归档。第十七条设计代表组在事先或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检查设计图纸,发现设计图表中有错、漏
12、、缺、碰之处应及时改正,并上报业主。如工程的全部或局部已经实施,则应作设计变更以保证工程质量。第十八条设计代表组在处理设计变更时,应与业主、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及时沟通,翔实掌握设计变更的第一手资料,并认真核查原设计资料,对不合理的设计变更要求不予采纳。第十九条设计代表在工作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十条发生由于存在设计质量问题的原因,引起设计变更时,设计所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及总工办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将工程损失和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并认真追查原因,制定预防措施。第5章设计回访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期间,根据业主要求及项目特点,每个项目每年应组织12次设计
13、回访。项目负责人应经常与业主进行联系,掌握后续服务工作情况,沟通后续服务存在的不足,并及时改进。第二十二条设计回访工作,由总工办组织。参加人员一般由分管领导带队,总工办、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等组成。第二十三条设计回访的主要工作内容:(1)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图表内容及表达方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设计中规定的施工工序和工艺要求是否方便、可行和切合实际。(2)施工中采用了哪些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实施的情况与效果如何。(3)在各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有无因设计质量原因给工程施工造成经济损失。(4)工程建成后的质量及使用效果等评价,尤其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的综合评价。(5)听取
14、业主对设计代表配合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质量方面及对公司其它方面的反映意见。(6)回访过程中应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作好记录,拍摄工程照片或录像,充分搜集回访素材。第6章设计总结第二十四条现场服务结束后,设计代表组应及时提交现场服务总结报告,报公司主管技术领导及总工办,主要内容包括:(1)现场服务工作概况;(2)本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主要优缺点;(3)标准设计及套用图纸存在的问题;(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结构、新材料使用情况及问题;(5)测设工作教训及质量改进的意见或建议;(6)其他重要事项。第二十五条后续服务结束后,设计代表组应将后续技术服务文件及记录(包括日志、述职报告、总结报告、工程变更
15、统计表以及与工程变更有关的报告、会议纪要等)编目整理成册归档保存于综合室,保存时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审计结束。第二十六条设计所应根据业主的安排,参与项目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活动,编制设计总结报告等材料。交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应交公司计划经营部备案。第7章奖罚第二十七条设计所所长是后续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设计人员是变更设计成果的直接责任人、设计代表(组长)是后续服务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将根据后续服务工作情况,对设计所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1)对后续服务工作完成较好、设计变更处理程序规范、变更及时以及业主满意时,公司将对设计所及相关个人进行奖励。(2)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业主投诉和通报时,公司将对设计所
16、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O因设计后续服务不到位或由我方勘察设计质量原因造成的一般变更数量发生较多;发生由于勘察设计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和较大设计变更或安全事故时;对重大技术质量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导致公司信誉受损,顾客反映强烈的,公司将从重处罚。后续服务中,未严格执行集团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变更设计文件未经复核、审核及擅自套用他人签名,导致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时,将严加处罚。第8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总工办负责解释。附表L施工巡查情况表附表2:后续服务质量评定表施工巡查情况表(样表)巡查日期:项目名称:工点名称设计情况施工情况照片、视频编号其它工点名称设计情况施
17、工情况照片、视频编号其它工点名称设计情况施工情况照片、视频编号其它后续服务质量评定表项目名称设计代表组组长:组员:项目负责人质量评定信息序号考核内容评定标准评定范围总分评分备注1业主对后续服务的满意度业主对后续服务的及时性、主动性、态度、效率、质量非常满意21-3030业主对后续服务的及时性、主动性、态度、效率、质量基本满意11-20业主对后续服务的及时性、主动性、态度、效率、质量不满意0-102设计变更的规范性符合设计变更处置权限(一般、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由对应权限的部门处置)0-640符合设计变更处理程序,有建设单位开展设计变更设计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现场会签等。0-8变更设计反映要迅速,变更方案合理,并按期提交变更设计文件0-8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并留存完整的质量记录,文件签名规范0-6设计变更文件由设计代表组长统一提交业主并进行签发及签收登记0-6设计变更文件存档符合规定0-63设计代表现场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协调与业主关系,配合业主各项工作0-1030施工中技术服务:设计答疑、图纸勘误、技术联系、设计变更、施工中问题处理0-5有工地日志、月报、年底总结0-5通过施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记录和上报0-10评定总分100评定人签字评定日期:年月日注:1.后续服务质量评定每年评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