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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福农优品”农产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为进一步做好“福农优品”品牌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相关政策文件,借鉴其他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结合福建省实际,起草了福建省“福农优品”农产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关于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整体框架以条例式分章节体现,共分六章。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以及“福农优品”的定义和内涵。第二章组织与职责,明确了“福农优品”品牌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各建设主体的职责。第三章品牌申报,明确了“福农优品”品牌目录申报的原则、条件、程序、负面清单等。第四章品牌宣传扶持
2、,明确了“福农优品”的宣传扶持政策。第五章品牌目录管理,明确了“福农优品”的动态管理和目录退出机制。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二、关于管理办法的申报程序(一)确定品牌申报的范围。管理办法规定品牌的申报范围为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二)确定品牌申报的条件。管理办法从品牌持有者、申报主体、品牌认证、品牌生产规范等方面,对入选“福农优品”品牌目录的品牌提出了准入要求。(三)确定品牌的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建立负面清单,对于质量不合格、形象不良、弄虚作假的品牌,不予入选“福农优品”品牌目录。(四)确定品牌申报的程序。按照“主体提出申请、县级受理初审、市级审核推荐、省级复核发布”的程序开展申报工作。(五)确定了品牌目录的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发布一次,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定期组织监测评价,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