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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党支部工作制度2 .组织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5 .党员学习制度6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7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8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9 .支部书记主要职责10 .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11 .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12 .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13 .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14 .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15 .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建工作例会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传达、学习党建工作文件,分析党的建设情况,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上党课等,不断改进组织生活的质量。
2、党员民主生活每年一次,会前要广泛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的组织生活要认真考勤并做好记录。三、党员联系群众根据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安排,每个党员必须密切联系部分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听取他们排优解难,引导他们早日加入党。四、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党委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形成的组织意见,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要根据评议结果,切实做好表彰、处理和教育工作。民主评议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委书面报告,同时根据党委要求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五、党建和党员目标管理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委下达目标责任和党
3、章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制定年度党支部工作目标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制约、监督激励机制,并建立考评小组,由支委和党小组组成。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终全年考核。党支部每年应向党员大会报告和上级党委书面汇报目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六、“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重要决议,听取单位行政负责人每月工作情况通报;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措施和支部工作计划,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主要内容是主旨党员学习落实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
4、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取对党员奖惩的意见;党课每季至少安排一课,党课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七、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1、要建立季度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地思想政治工作。2、要建立每季一次向行政负责人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3、要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每年领导干部至少要与一般党员、群众谈心一次以上,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认识问题。领导干部要关心党员、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5、,每年帮助党员、群众办一件以上事实、好事。4、要建立电教制度,每年播放2部以上电教片。5、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每月反馈信息至少要一条以上。6、每月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八、党内监督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应每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2、党支部要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参加民主生活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整改;将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反映出的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6、。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党支部要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和上级党组织反馈;并对他们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协助干部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工作。4、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5、对支部党员违纪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发展细则(试行)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谨慎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
7、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一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三
8、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
9、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
10、,发展一个。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学习制度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学习时要认真
11、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充分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每年组织党员观看电教片不少于12次,并在一册三簿上做好观看和讨论记录。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12、,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搞好学习教育。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党籍、党费管理制度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
13、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二、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三、流动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
14、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向支部写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返回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四、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二、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
15、,并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三、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准备工作。四、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五、民主评议后,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支部书记主要职责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1、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
16、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指导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并完成支部分工的工作任务。支部书记不在时,支部副书
17、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2、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方面的工作
18、。主要职责有: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2、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工具和有线电视、党建网站等现代传媒,大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宣传干部群众中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例;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业余科学、技术、文化学习及科学研究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有: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
19、主义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一、对发展党员工作措施不得力、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根据不同情况,分级实行重点管理。对党外群众比较多且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列为基层党委重点管理单位;对党外群众比较多且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或党员结构比例严重失调的党支部和基层党委,列为县委重点管理单位。二、对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党组
20、织,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促其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对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的党组织,要找其主要负责人谈话,帮助提高认识;对发展党员重点不突出、结构不合理的党组织,要帮助分析现状和原因,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业务不熟、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党组织,要对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熟悉业务;对班子涣散、工作乏力的党组织,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并派驻指导员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经教育改变不大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调整。三、对各级重点管理单位的整改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制度。各基层党委每季度要对重点管理单位进行一次督查,县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对整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
21、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建立“重点单位”管理档案,一年一考核、三年一验收,实行动态管理。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一、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各党支部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阶段组织开展民主测评。二、民主测评大会由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吸收预备党员两个阶段的民主测评工作可结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进行。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下的,原则上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民主测评;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上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邀请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不得少于参会党员的二分之一。参加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
22、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各基层党支部在测评开始前,要介绍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并由测评对象作思想汇报。四、测评对象获得优秀票和合格票总数达80%以上的,民主测评过关;60%80%的,由支委会研究处理;40%60%的,予以延期处理;40%以下的,予以取消资格处理。五、民主测评表和测评结果应及时封存,由各基层党支部存档备查。会议决议及测评情况汇总表统一放入本人入党材料内O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制度一、审查对象。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基层党委审批的拟发展对象,在基层党委审批之前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查。二、审查的内容。包括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入党前集中培训情况、党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公示情况等。
23、重点审查五个方面的内容:拟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程序是否规范准确、材料是否客观齐全、是否列入年初发展计划、是否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重点。需审查的具体材料有:拟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党支部综合材料、有关问题的证明材料、函调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支部推荐意见、党总支部审查意见(未设党总支的除外)、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意见等。三、审查权限。全县拟发展对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四、县委组织部在收到基层党委报送的拟发展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一般要自收到之日起一周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下达书面通知。五、审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经审查符合党员条件,但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或程序不规范的,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补报或重新办理;对于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基层党组织不予审批;有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的,应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六、县委组织部审查的目的是核查把关,并不取代基层党委的考察审核和审批。基层党委在上报之前必须充分履行职责,严肃认真地做好考察审核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基层党委应及时进行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