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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商保税进口委托服务合同模板甲方:乙方: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作为招商入驻及跨境服务的运营商,提供各类物流管理、数据管理及业务协同等服务功能和服务平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第一条服务事项1.乙方为甲方提供跨境电商相关服务。2,仓储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跨境保税进口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提货、报关报检、跨境清关、仓储服务、订单服务、境内落地配等相关有偿服务。具体每票货物的委托内容以双方实际确认的委托项目或实际发生为准。第三条服务要求(一)
2、商品备案1 .甲方有义务促使电商平台在商品申报进口之前,提前与乙方开展底层交易数据(含系统)的对接,以便及时传输相应的商品申报及交易数据。2 .甲方自行提供或通过电商平台在不迟于商品到港前的第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或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供商品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准确信息),以便办理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备案手续。3 .甲方确保进境商品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并保证信息与商品真实情况相符,承担因信息不实等原因造成的责任;如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因信息不实而遭受处罚或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二)申报入仓1 .甲方货物正常情况下由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理公司完成申报进入
3、保税仓。为促进通关时效,甲方需在不迟于商品到港前第3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商品进境的需求,同时通过系统或传真、扫描件、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供书面的商品申报入仓所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所需的合同、装箱单、发票、原料成分占比所需的信息等,下称商品信息)。如有特殊的操作要求,甲方应同时通过书面方式告知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还可以在商品进入保税仓前代理甲方指定地点至保税仓的物流服务以及代理其他配套的物流服务,但甲方需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将上述商品信息告知乙方,以便办理。2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信息后,及时向甲方确认其是否接受委托以及接受委托的项目。根据双方确认的委托信息,乙方及时代理各项物流服务、代
4、办商品入保税仓的报关、报检报验手续,代办运输安排商品进入保税仓储存。3 .甲方确保商品交付给乙方前已做好合适的包装,其交付的商品及其包装物、加固形式等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处于适合运输、装卸及搬运的状态,如因商品的包装不规范或不稳固,导致商品发生损坏,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的,由甲方承担。4 .甲方仓储货物性质为易变质物品的,需提供相关储存说明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5 .乙方在接收商品后,可根据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安排对商品的包装、外观、数量进行验收,包装商品按件交接,整箱商品及其他施封的商品凭封志交接,但上述交验仅为无需开箱拆捆直
5、观可见的表面验收、抽查性验收,不对每一商品的具体内容进行实质性验收。甲方同意,上述抽查性验收,不妨碍乙方未来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主张甲方没有全部提供真实的、与其所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商品的权利。对于整箱、施封或按件交接的商品,在封志完整、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包装内商品发生灭失、短少、污染、损害等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6 .如因货品种类不符、货品质量异常等原因或者不符合海关监管放行条件而导致货物无法正常入仓的,甲方应全力配合解决问题,以完成转仓,如甲方因以上问题造成损失,则与乙方无关。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理公司等非甲方责任造成甲方货物损毁、丢失等,由乙方承担甲方货品的实际损失赔偿责任。(三)仓储
6、L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业务的工作服务时间为:2 .商品在保税仓储存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商品毁损、灭失的,乙方以商品的实际价值为限,赔偿甲方的损失。但因商品自身的性质、原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商品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 .乙方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如发现商品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或出现变质、损坏等异状以及危及其他商品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等异常情况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催告甲方对商品作出必要处置。甲方未能及时给予答复或因情况紧急乙方难以与甲方取得联系的,乙方有权以维护甲方利益为目的,自行对商品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将处置商品的情况及时报告甲方,处置商品所产生的费用
7、由甲方承担。若商品因上述事宜而被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导致的损失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四)出仓1 .甲方的商品通过电商平台将商品售卖给客户。甲方授权电商平台或自行向乙方提供商品的成交信息,对电商平台提供的信息予以认可,并确保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2 .甲方负责承担并自行缴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供货方应承担的税费。同时,甲方负责向购买商品的客户收取商品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进口中国产生的应向客户收取的相关税费,如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或其他进口物品税,同时包括因交易超额而被海关征收的一般贸易方式的税款,以下合称跨境综合税”。3 .甲方委托乙方代缴电
8、商综合税款的情形下,乙方在收到商品订单后,将按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规则及平台推送订单的交易金额,测算出需缴交跨境综合税的税费,并在甲方支付的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中预先扣除,该税费的实际结算金额以海关系统提供的进境物品进口税清单为准。甲方应根据自身的货量及订单量及时补充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以确保跨境综合税的正常缴纳及商品正常出仓;当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余额不足,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时,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足额的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因此引致的商品无法申报出仓的后果及额外费用将由甲方自行承担。商品放行出仓后,如遇甲方提供的申报数据有误、海关或税务部门补征、追征跨境综合税的,无论本协
9、议是否终止或解除,甲方均有义务在收到乙方的通知的期限内安排将税款及相关费用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收款后代办缴款。4 .甲方应于货物出仓前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出仓明细。甲方下达的出入仓指令必须经乙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出仓。5 .货物出仓时由于甲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甲方出现其他差错,造成误发、错发等情况,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第四条服务费用及结算1.仓储服务费用:按甲方所选并接受的仓储服务项目计算,具体服务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保税仓服务收费标准。2,快递服务费用:3 .在协议期间,如因运营成本上升等原因,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具体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服务费、快递服务费)的调价申请;如甲方同意
10、调价,则以双方更新确认的调价表为准如甲方不同意调价,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4 .非跨境电商综合税、非跨境订单费用的计费:根据甲方提出的业务需求,如需要乙方代为支付有关税款(非跨境电商综合税)及费用,则乙方可随时发起业务费单(非跨境电商订单费用)和税单,将费用明细给到甲方,甲方核对没有异议的通知乙方开具发票,有争议的部分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核实结清。5 .结算币种:本合同所有结算项的结算货币根据乙方及乙方代付第三方的要求而分别确认,一般为人民币或美元。6 .结算时间:甲乙双方协定跨境电商订单相关费用,按自然月(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每月10日之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或
11、其他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供上月仓储相关费用的月结账单供甲方审核;而非跨境电商综合税、非跨境订单费用的结账单由乙方根据情况随时向甲方发起。甲方应自乙方送达账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经甲方核对没有异议的通知乙方开具发票,并在收到发票后2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仓储相关费用。如甲方对结算账单有异议,在账单送达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相关对接人,并提供异议账单(清单),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如不能及时解决争议,甲方应当自乙方送达账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先结算完毕没有争议的款项(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先开具无异议金额的发票),剩余款项经双方核对后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结清。7 .月结账
12、单可以通过纸质、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发送和确认,如一方要求另一方在纸质月结账单上盖章确认并反馈的,另一方同意予以配合。8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支付/代垫的其他费用(如有)由甲方承担;有规定费率的按照规定费率收取,其他的实报实销。9 .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及赔偿的处理,不影响本条费用的结算周期或结算数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理赔、纠纷尚未处理完毕为由拖延支付、拒绝支付或从本条所述的应付费用中直接抵扣费用。10 .甲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支票等形式支付月结费用。IL对账单投递方式:第五条保证金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如下税款保证金:1 .甲方应早于业务起始日五个
13、工作日,向乙方的指定账户支付约定数额的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如果甲方不委托乙方代其向海关缴纳电商综合税款,则甲方可不支付税款保证金。2 .甲方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的最低起收点为人民币【】元,并由甲方自行根据自身的货量及订单量适时补充。乙方收到上述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后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税款代缴服务和物流服务。3 .甲方有义务自行根据货量及订单量补充税款,或按照乙方建议及时补充款项,以确保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充足。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不及时续付税金,导致甲方申报订单时税款不足,乙方有权立刻停止海关申报,并暂停提供对甲方的服务。4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期满终止,甲方履行完毕本协议
14、约定的义务及付清所有应付款项且无其他遗留未解决情形的,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无息退回剩余的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第六条支付1 .甲方指定由如下银行账号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及其他应付费用:甲方帐号信息:2 .乙方指定由如下银行账号向甲方收取本协议项下的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及其他应付费用:乙方帐号信息:3 .如一方的上述账号有变更,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为避免疑义,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时,应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所汇款项为税款保证金(税金预付款)或服务费等。如甲方没有注明,乙方将视汇款为税款服务保证金。如甲方指定第三方支付上述税金预付款的,应确保上述指定已
15、得到该第三方账户的许可和同意且该第三方的账户应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账户,因第三方付款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确保该第三方付款时除需注明上述所汇款项的性质外,还需注明所代付的公司即甲方的全称,以便乙方办理入账登记。如乙方未能完整地识别上述信息,导致无法认定款项产生的申报延误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七条保险1 .甲方需按照以下要求为仓储货物在各物流环节足额的购买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所有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一切原因导致仓库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2 .购买方式:甲方可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统一购买。如甲方选择自行购买的,需将乙方指定为共同被保险人并将
16、完整的保险合同复印件交至乙方存档。3 .投保险种:财产一切险,附加盗窃抢劫扩展条款,地震扩展条款,骚乱暴动及恶意破坏扩展条款。4 .投保金额: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证足额投保。5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包括仓储的货物、乙方提供的仓库等。6 .受益人:甲方按要求购买的保险,应指定乙方为第一顺位受益人。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和资质,保证其提供的或委托电商平台、支付企业提供的商品信息、成交订单信息、支付信息及境内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保证商品的合法性且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如因任何非乙方原因导致商品在通关等环节出现问题,乙方在履约过程
17、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如在通关过程中,海关等监管部门认为有需要提供额外的信息和文件,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2 .甲方授权电商平台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商品申报及成交信息,授权支付企业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商品支付信息。甲方对电商平台、支付企业提供的上述信息均予以承认,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权利及义务。上述授权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3 .甲方保证所储存货物必须是合法的,其产品质量应符合原产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符合相应的行业或企业标准。甲方不得将易燃易爆、危化品运输(压力罐除外)投放、储存在仓库,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
18、损失均由甲方承担。4 .甲方委托储存的货物,如是贵重物品(单件货值在人民币壹万元以上)、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恒温储存商品、超大超重商品、倾斜角度受限制的商品等特殊物品,甲方须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乙方书面注明根据商品特性所需的特殊处理、防护、施救等措施,没有注明或标注不清的,乙方将按照通常的操作习惯代办有关作业,甲方对一般操作方法的行为后果负责。5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乙方提供的系统使用规范或具体操作、通知、时限等要求履行义务;因甲方过错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则乙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失的赔偿责任。6 .甲方应提前告知其客户购物时需
19、符合海关等政府部门对跨境电商管理的要求,如额度、频次等;如因客户购买行为或甲方销售行为不符合该等要求导致货物滞留或其它异常状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但乙方应全力配合处理。7 .甲方有义务告知其客户在整个购物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若因客户不知情而导致的责任及乙方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8 .甲方的订单境内落地配,交由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落地配公司进行,并委托乙方代办快递手续(如甲方要求保价,一并代办保价)。甲方享有甲方快件客户情况、通关情况、派送情况等的知情权。9 .甲方应按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费用及其他款项。10 .货物入仓前
20、或者出仓后出现任何问题的,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11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的业务,因实际操作的需要,经乙方同意,甲方可指定其他方代为履行本协议中甲方的委托职能,但需另行出具函件确保此委托方的委托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在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2 .乙方确保提供各类便利化接口供甲方进行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3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充分。如因乙方向甲方提供了不实的信息,导致商品在物流环节出现问题,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4 .乙
21、方应按合同约定储存甲方货物并进行交接、验货、入库及仓储等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查,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等承担。乙方在整个业务操作过程中如遇各类异常问题需及时联络甲方以便进行业务处理,不得隐瞒和隐匿问题。5 .乙方有权拒绝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品入库;对于甲方不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仓储物明细的,乙方可以拒收入库货物,如在甲方隐瞒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情况下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含乙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6 .乙方应对其管控范围、期间内的甲方商品的安全等负责。货物理货报告确认后,如发生甲方货物毁损、灭失等,乙方应当承担按甲方货品的系统成本价(甲方提供系统成本截图)赔偿的赔偿
22、责任。因仓储物的自身性质无法避免的损坏、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因甲方原因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7 .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理公司需确保对甲方货物进/出保税区的安全性和及时性负责。甲方货物报关过程中如遇海关、商检等部门抽检或查验,乙方需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甲方。如因货物自身品质/数量问题、甲方提供单证问题等甲方过错导致无法报关等异常的,由甲方承担责任。货物抽检或查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及时并成功告知甲方该费用产生的详细情况并向甲方提交相应费用凭证。8 .甲方如因各类问题发生弃货等情况,乙方将根据相应政策按海关要求处理;甲方货物如因各种原因需要集
23、中销毁处理,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免费提供实行3次销毁的相关服务,执行销毁产生的报关费、销毁运输费则按甲乙双方事先书面确认的报价由甲方实报实销。9 .配送环节,乙方对货物配送安全、及时、准确负责,其中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配送公司责任等造成货件损毁、丢失、派送延迟,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货品销售价、税金、订单服务费、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甲方客户的赔偿金或违约金等的赔偿责任。10 .甲方知悉且同意,乙方与其关联公司(如)及指定的合作方可共同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乙方或上述关联公司及合作方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应由乙方履行之义务的,视为乙方履约,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责任。
24、1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及其它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算数据,供乙方与甲方进行财务结算。第九条合同期限1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至【】。2 .合同到期如需顺延本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合同,应在到期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未书面通知,但双方仍执行本合同的,则本合同顺延。第十条违约责任1 .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应按拖欠数额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逾期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要求甲方提前付清全部应付款项、支付滞纳金,要求赔偿损失,并且有权解除合同。2 .甲方未依约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留置或拒绝交付相关运输单证、通关单证及甲方的库存货物,以促成甲方尽
25、快支付,从而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在乙方留置货物一个月后仍未付清应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将留置货物折价、拍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分担。4 .本合同没有约定且非因一方过错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应当配合对方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二)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保证或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时合同解除。2 .合同期内乙
26、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三个月后合同解除。若未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乙方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仓储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具体金额为合作期间的平均月仓储服务费,但甲方仍需支付从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后至甲方货物完全撤出乙方仓库期间产生的仓储服务费。3 .甲方拖欠乙方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超过30日。(三)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取得乙方的同意;未书面通知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乙方同意甲方终止合同后至货物完全撤出仓库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四)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及时配合,做好
27、货品清点,清单列表,退出货物、清关、交接明细列表等一系列的必须的交接工作。第十二条通知任何一方均保证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对方按该地址邮寄或送达的邮件、物品、货物或法院发出的法律文书能送达本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更改。为保证客户货物安全,双方往来信息要以书面或邮件方式进行交流对按,并且各自指定人员。甲方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第十三条知识产权1 .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信息系统、仓储物流的有关规范、流程、图表、说明等文字知识产权属乙方或乙方合作伙伴独自所有,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予以篡
28、改或侵犯。2 .任意一方需在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后,方可使用对方的商标、标识。任意一方并不能因为本合同自动获得对对方商标、标识的使用权。第十四条保密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的书面许可,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 .甲、乙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未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 .双方确认,以下行为不视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1L方因审计或法律审查的需要向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
29、机构披露必要的信息,但披露信息的一方应与向上述中介机构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2)一方应有权政府机构(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要求而披露必要的信息,但披露信息的一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另一方。(3)-方因股票在中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或者提交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需要披露必要的信息。4 .本协议解除,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保密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不可抗力及免责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协议无法履行,不履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履约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关情况向履约方书面告知。如不履约方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协议,履约方有权选择不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合约义务。前述不可抗力包括:天灾
30、、骚乱、台风、洪水、地震、政策变化、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以及其他协议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情况。2 .除了保税仓的仓储环节外,乙方均是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受托业务,乙方仅对代理行为的过错承担责任。3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没有审核商品的质量及权利瑕疵(如商品品牌)的义务及能力。乙方对商品的损耗以及权利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承担因商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包括商品本身)的损失以及其他产品责任,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4 .乙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海关(商检)等部门政策变更、系统原因、执法尺度(如商品归类、价格磋商、查验商品)等原因造成的延误责任,但有义务协
31、助甲方咨询解决相关问题。5 .如果甲方、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购买了有关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险、责任险等),如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出现因保险事故而导致商品损坏、灭失或出现其他符合保险责任的情形,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乙方在此范围内不再向有关的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和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七条其他L就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应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