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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塑料异型材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9-370611-04-01-92994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57353*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浙江东路1号地理坐标(37度29分10.550秒,度4分14.73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9-
2、370611-04-01-929944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2020年栖霞臧家庄、中桥划为福山属地,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改名为福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名称:福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原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时间:2002年2月(2020年更名)。审批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烟台市福山区和栖霞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鲁政字(2020
3、)105号)和关于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山东烟台福山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17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17年3月4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福山经济开发区原为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烟台市福山区和栖霞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鲁政字(2020)105号)和关于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山东烟台福山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176号),臧家庄镇
4、行政区划由栖霞市调整至福山区,臧家庄镇的行政区域和镇政府驻地保持不变,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山东烟台福山经济开发区。园区核准面积为Ikm2,四至范围:东至北京路,南至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南路,西至宁夏路,北至辽宁路。规划控制面积19.18km2,规划范围为:北至同三高速公路北200米(湖珠泊、大辽、朱家),南至白洋河,西至水道观,东至大潘家、小潘家。福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为水泥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业、电子信息产业,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符合福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和准入要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浙江东路1号内,烟台春海塑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5、,利用现有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在福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福山经济开发区(原栖霞市臧家庄镇(栖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2。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福山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为:水泥建材、机械制
6、造和食品。福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优先发展水泥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业,电子信息产业。根据规划确定水泥建材业向东南部延伸,形成现代建材工业园;机电加工业、食品加工业向南部延伸;电子信息产业向西北部发展;机械制造、物流仓储业,规划建设在东北部,位于同三高速公路出口处;果品贮藏保鲜、食品加工包装业向西部发展,拉动开发区向西部拓展;行政、文化、教育、卫生、商贸区,在中部向四周拓展。从而,开发区形成了建材工业区、现代制造工业园、现代电子产业园、第三产业园和行政文化娱乐区等五个大区域。本项目为塑料异型材生产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根据山东省栖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
7、告书,园区产业定位准入条件如下:表开发区优先和禁止发展行业行业优先发展禁止发展水泥建材能耗、水耗低的环保建筑材料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机械加工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自动变速箱、重型汽车变速箱等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型刹车材料制造、轿车轴承制造污染重,部件生产中需要电镀的项目食品加工蔬菜、水果加工等具有高附加值、污染轻食品行业屠宰等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等废水排放量大、污染重的行业电子信息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软件开发生产;汽车电子产品制造电镀、芯片制造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化学溶剂、药品等
8、本项目生产产品为塑料异型材,不属于开发区优先和禁止发展行业,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准入条件要求。项目与跟踪评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L2项目与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园区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I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为水泥建材、机械制造和食品。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为水泥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业,电子信息产业。本项目为属于塑料制品项目,不属于优先和禁止准入行业,属于允许进入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2加快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落实中水用户,加快中水回用配套工程的建设。尽快取缔现有燃煤小锅炉,因工艺要求确需保留的导热油炉,应改用电加热或天然气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废水经
9、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烟台市福山区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3尽快落实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不符合规划准入的化工企业不得扩大规模,逐步迁出。本项目建成后将及时进行自主验收,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产业定位。符合4对照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要求,提高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尽快建设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并报备园区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危废的产生、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本项目按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5加强生态景观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符合6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审计工作,提高内部能源、水资源和
10、固体废物重复利用率,进步降低园区的水耗和能耗生产中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不属于禁入准入行.业,符合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现福山经济开发区)的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本项目为塑料异型材生产项目,属于C2922塑料板、管、型析材制造,且烟台春海塑业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
11、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烟台市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烟台市完成2022年“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己
12、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并予备案。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浙江东路1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II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限值。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
13、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项目所在区域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所用资源主要为水和电等,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全省建立省-区域-地市-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要求,落实省级、区域清单基
14、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清单总体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本项目属于福山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应按要求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3,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表13所示。表13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12001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福山经济开发区重
15、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维度准入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福山经济开发区禁止新建、扩建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的行1、本项目不属于上符合一业或企业进入开发区,禁止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纺织印染、染料、造纸、制革、化工和电镀、芯片制造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改扩建石墨及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化学溶剂、药品等。禁止建设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限制新建、改扩建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预应力钢筒混凝土
16、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W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限制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罐装生产线;白酒生产线;酒精生产线;浓缩苹果汁生产线;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2.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述项目。2、本项目位于福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污染物排放管控1 .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
17、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3 .福山经济开发区禁止建设化工和石化项目以及NOX排放量较大的项目。区内企业不得私设污水排放口,所有企业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区内企业不得自行设置排污口,废水禁止排入白洋河。禁止新建、扩建冶炼以及燃煤锅炉;禁止新上效率低于92%的燃气锅炉。1、本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2、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达标排放。3、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项目,本项目废水预处理达标排放
18、至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1、企业拟按照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2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3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2)禁止在耕地集中区域附近新建、扩建有色金属采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等行业。(3)加强管理,保
19、证地下储水池可全部接纳污水厂冬季产生的中水,中水不外排,且做好储水池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4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项目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不属于风险较大项目。3、项目产生的危废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不属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资源开放利用效率1 .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加强污水管网建设,逐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2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坚持多元化发展,推广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1、项目废水排
20、放至市政污水管网。2、项目用能为电能,为清洁能源符合本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烟环委办发20234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属性/区域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烟台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符合9.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周边500m范围
21、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厂区符合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用地为工业用地,属于福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已通过审查。12.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位于福山经济开发区,不处于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符合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
22、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
23、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浙江东路1号,烟台春海塑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更工程。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
24、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为登记管理。现有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及时对现有排污许可信息进行变更。符合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使用水、电
25、等清洁能源;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配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符合9.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厂区为主要进行塑料制品生符合一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产,以配套集气罩、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3.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
26、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企业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及时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生产过程拟采取节水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为塑料异型材生产项目,不属于烟台市市级
27、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禁止开发建设的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需要退出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3、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
28、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塑料异型材生产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环评拟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l-5o表15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
29、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颗粒物、VOCS新补充申请总量指标分别为0.045t/a、0.131ta,实行等量替代
30、,需申请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45t/a、VOCsO.131tao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需实行符合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及时变更排污许可。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
31、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
32、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浙江东路1号,烟台春海塑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企业土地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位于福山经济开发区,山东栖微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M)9202号,并于2017年已完成跟踪
33、评价。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符合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
34、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在报告表中设置了污染源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厂区污染源监测。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5、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O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表l-6o表L6本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35、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中鼓励类、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
36、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浙江东路1号,烟台春海塑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为工业用地,属于福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山东栖霞经符合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9202号,并于2017年已完成跟踪评价。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
37、,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浙江东路1号,用地为工业用地,属于福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9202号,并已完成跟踪评价。符合6、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8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符合性分析见表l-7o
38、表1-7本项目与发改环资202080号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亳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亳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本项目主要生产塑料异型材,不生产农用地膜,原料均为原生料。不涉及禁止生产、销售的项目。符合(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
39、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原料中未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符合7、与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8o表18本项目与发改环资(2020)1146号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加强对禁止生产销
40、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亳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三)I亳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意见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本项目主要生产塑料异型材,不生产农用地膜,不生产纳入淘汰类的产品。符合8、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污染以立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1)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
41、鲁环发2019146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9o表本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控制思路与要求符合(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使用的原料包括聚氯乙烯树脂粉、碳酸钙粉、硬脂
42、酸、其他助剂等,均为固态,常温下不挥发,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符合(二)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1、本项目各挤出机挤出口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符合熔融挤出工序挥 发的VOCS废气 经收集后进入两 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有组织 排放,可有效削 减VOCS无组织 排放。2、本项目聚氯乙 烯树脂粉、碳酸 钙粉、硬脂酸等 均位于包装袋 中,密封保存。3、本项目使用先 进生产工艺,挤 出机设备上方设 置集气设施对废 气进行收集。4、本项目废气收 集处理措施由专 业设计单位合理 设置配风量,距 集气罩开口面最 远处的VOCs无
43、组织排放位置, 控制风速应大于 0.3米/秒。5、本项目有机废 气经密闭措施或 集气罩收集后由 两级活性炭废气 处理设备处理, 通过I根15米高 DA003排气筒达 标排放。6、本项目废气经 集气罩收集后通 过两级活性炭装 置进行处理,治 污设施的设计与 安装充分考虑安 全性、经济性及 适用性,由专业 单位设计、安装 调试和运营。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2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
44、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亳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3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4 .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
45、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5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6 .治污设
46、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具有黏连性、积聚自燃性、高沸点、与碳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废气,不宜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等治污设施。含有酸性物质的有机废气,应充分考虑对治污设施的腐蚀等影响因素。含有颗粒物的废气,为保障VoCS治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宜进行预处理降低颗粒物浓度。含卤素的有机废气,在使用直接燃烧、蓄热式燃烧等处理工艺时,宜采用急冷等方式减少二嗯英的产生。使用臭氧发生器等基于臭氧发生原理的治污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氧逸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