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万吨轻质抹灰石膏、10万吨砂浆、8万吨腻子粉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12万吨轻质抹灰石膏、10万吨砂浆、8万吨腻子粉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6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九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轻质抹灰石膏、10万吨砂浆、8万吨腻子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九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九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轻质抹灰石膏、10万吨砂浆、8万吨腻子粉项目项目代码2306-371425-89-01-10984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诚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院内6号车间地理坐标(116度48分6.407秒,36度49分17.58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
2、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一“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以上均不含利用石材切割、打磨、成型的“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GzI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德州市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6-371425-89-01-109843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U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276.8专项评价
3、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环评文件: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9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09年9月21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97号;2022年1月3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鲁环审2022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开发区概况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9年,2002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位于齐河县城东北部,毗邻齐河县城区,总规划面积35kn,主要为工业用地,区域
4、总体呈矩形,内有四分干渠、晏黄沟等水系穿过。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及外向型加工业为主,集贸易、仓储、金融、商住、旅游多功能、全方位开发于一体。按照总体规划及行业特点,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体系,合理布局了高新技术产业园、民营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冶金工业园、物流研发区、休闲度假区、综合生活区。目前,入区企业已达120家,总投资164.6亿元,过亿元的项目有10家,拥有山东晨鸣集团、山东鲁抗集团、山东莱钢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台湾旺旺集团、台湾鸿运电子集团等6家上市企业,以及山东坤华集团、山东农业实业集团、北京国科集团、澳门名嘉集团等2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发区功能定位齐河经济开发区
5、是齐河县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城市北部新区,其功能定位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高档次的商贸市场为依托,综合民营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居住、办公等多功能的现代化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中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区内机电工业产品主要包括建筑机械、门窗设备、电缆电线、变电设备等。园区环评批复符合
6、性分析项目与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项目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依据内容项目情况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用水量少,且水源为公共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齐河县惠民水
7、质净化厂处理。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建小燃煤(油)锅炉。该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电加热,无需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行业准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本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项目,属于建材行业。符合总体布局开发区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焦斌次中心。“三片”为西部综合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七区”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冶金工业园区和休闲居住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诚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北200
8、米路东院内6号车间,属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布局中的“七区”之一一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保护管理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在规划的功能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开工建设,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符合。本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项目,属于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中的建材产业,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该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9、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2该项目与鲁环审20225号相关审查意见符合情况鲁环审20225号该项目情况符合性开发区发展建议严控“两高”项目管控,坚持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本项目为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件的要求。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
10、目管控。本项目为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生产不用热,不涉及高耗能工艺。符合经上表分析,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相关要求。2、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确立以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等七大产业,开发区原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见下表:表1开发区行业准入条件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食品加工业粮食及饲料加工业、植物油加工业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业、其他食品加工
11、业食品制造业糕点、糖果制造业、罐头食品制造业乳制品制造业、发酵制品业、调味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纸浆制造业造纸业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肥料制造业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煤化工医药制造业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生物制品业其他X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全部金属制品业金属结构制造业、工具制造业、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日用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其他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农、林、牧、渔、水利业机械制造业、医疗器械制造业轻纺工
12、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他普通机械制造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轴承、阀门制造业,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原动机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所有*建材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优先进入行业,-准许进入行业,-控制准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属于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材”,为准许进入行业。3、项目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诚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院内6号车间进行生产,根据房权证齐字第Z22093893号,
13、本项目厂区位于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内,项目厂区所在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己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6-37142589-01-10984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
1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曼3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1202119号)及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所属管控分区管控要求建设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黄河(齐河段)(YS3714251110017)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
15、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1)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2)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3)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诚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院内6号车间
16、,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黄河,距离为10.44kmo符合。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YS3714251110018)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YS3714251110019)徒骇河(YS3714251110020)险活动;(4)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5)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6)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7)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8)重要生态修复工程。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
17、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一般生态空间依法实行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般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有序
18、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地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加强论证和管理。鼓励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各类工程实施,引导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项目不涉及,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
19、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两面”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确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实施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诚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院内6号车间,属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为重二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点管控区;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两高”建设项目;项目属于新
20、建项目,满足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晏北街道控制单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左侧所列的限制行业;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惠民水
21、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单元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70家重点管控单元名单内,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
22、,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生产过程用电,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水资源利用上线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要求,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试行“退地减水”措施,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
23、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项目生活用水采用管网供水,不使用地下水,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利用资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诚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院内6号车间,根据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及企业提供的房权证齐字第Z22093893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符合。重点岸线资源/本项目不涉及。4.综合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24、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本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制造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项目,符合的要求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建、改建、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
25、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K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按鲁环(201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省“双招双引”十
26、强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进行管理。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
27、县经济开发区齐诚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院内6号车间,属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区,不属于敏感区;项目生产过程使用清洁能源电;项目不涉及含VoCS物料;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项目用地属于工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
28、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4、淘汰落后动能,落实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建设,新建两高项目须满足五个减量替代要求,确保煤炭消费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有效提高两高行业信息化精准化监管水平。5、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6、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鞍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
29、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一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业用地。综上,项目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要求的项目,符合。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30、;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7、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砰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lh以下燃煤锅炉。8、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
31、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9、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糅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电子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
32、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禁止在土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10、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11、控制碳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应满足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深化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33、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1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逐步调整退出(退出地方、退出产能):1、位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工程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符合区域定位和相关规定的企业,通过搬迁入园、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2、未按规定进入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也未列入重点监控点,经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为“差”的化工企业,限期整改,
34、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不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诚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院内6号车间,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不属于不符合区域定位要求重点监控点区域的重点化工项目,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必须搬迁入园。3、对无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环评、安评等法定手续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关闭退出。4、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火电、水泥、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等重污染企业应搬迁。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
35、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5、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6、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7、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责令停业关闭。8、优化燃燥机组发电组合,提升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机组
36、运行时间。逐步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加大落后机组淘汰力度,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逐步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9、加强监管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以外区域已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逐步实施搬迁、转产、转型。10、2022年年底,阳煤平原化工完成产业升级搬迁改造一期建设项目,2025年底前完成二期建设项目,淘汰现有100万吨落后工艺的氨醇装置。和相关规定的企业;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生产过程用电,属于清洁能源。综上,项目不属于所列的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
37、放量要求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要求:1、2025年:区域内相比2017年,SO2削减比例不低于12.9%;NoX削减比例不低于18.7%;PMlO削减比例不低于23.6%;PM2.5削减比例不低于15.1%;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18.0%:NH3削减比例不低于10.6%。2、2035年:区域内SO2削减比例不低于26.2%;NOxfiiJ减比例不低于37.9%;PMlo削减比例不低于47.9%;PM25削减比例不低于30.7%;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36.7%;NH3削减比例不低于21.5%。水环境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要求:1、2025年:区域内总氮最大允许排放量为322.99吨:总磷最大允许排放量
38、为64.58吨。2、2035年:区域内总氮最大允许排放量为305.41吨;总磷最大允许排放量为61.08吨。项目污染物排放均能达标排放,并且环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申请总量。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工业炉窑升级改造,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进行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2、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大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
39、收集系统,实现残极冷却烟气有效处理;逐步取消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脱硫脱硝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现有工业炉窑和新建工业炉窑项目除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外,还应按规定达到国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的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符合3、钢铁行业升级改造,执行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六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推动现有(含新建和搬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符
40、合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钢铁冶炼流程进一步优化。4、加快焦化行业、水泥行业升级改造,到2023年9月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5、化工行业升级改造,执行关于加快六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合成氨和尿素产能控制在现有水平,洁净煤气化占合成氨总产能的比重提高到90%左右,固定床气化炉淘汰率达到90%以上,尿素生产企业固定床气化炉全部予以淘汰,氮肥行业基本实现第三代洁净煤气化,煤气化制氨和精细化学品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废气排放总量减少50%;到2022年,氯碱行业电解单元吨碱能耗强度由360千克标准煤下降到325千克标准煤,对能耗达不到标准的电解槽予以淘汰,确保行业能耗总量减少10%左右;
41、液氯就地消化率提高到85%以上,显著降低液氯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烧碱电解装备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膜极距改造率达到100%。6、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升级改造,执行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推行源头替代、加强过程控制和未端治理,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快产品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加大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建设有效
42、的废气收集系统和VOCs处理设施,所有涉VoCS排放企业应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重点排放源确保VOCs处理效率均达到80%以上,确保VOCS达标排放。7、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执行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定,推进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聚氯乙烯(电石法工艺使用含汞催化剂)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环境风险控制联防联控要求1、建立自然资源(规划)、发改、工信、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2、与山东省济南市、聊城市、滨州市及河北
43、省衡水市、沧州市等城市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逐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措施力度的统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缓不利扩散条件下污染物的累积速度,有效遏制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针对跨区域环境污染等问题组织环保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共同打击违法排污行动。针对可能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行业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会商。3、加强风险源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智能化利用环境应急值守、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风险源管理、事故应急指挥等模块全面提高环保部门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和应急
44、处置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环境事件。4、合理布局,严格管控高环境风险项目特别是高环境风险工业项目建设。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危废暂环评要求项目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专职环境救援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演练,符合存、运输、处置或利用的管理,最大限度控制环境风险的产生。6、化工园区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具要求执行,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污染源、重大危险源和基础设施实行风险监控预警。各乡镇现有的具有风险的化工企业,禁止进行改建和扩建并加强监管力度。7
45、、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化工、农药等类型企业(包括已经停产)场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防控力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健全市县行政区域规划期及年度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制定年度用水控制目标,规模以上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2、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
46、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3、创新水权交易措施,用好财税杠杆,实施水价综合改革,倒逼提升节水效果。4、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O对于工业用水:1、严控工业项目新鲜水使用量,新建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采用公共管网水,不开采地下水,不属于高耗水项目,符合。主要耗水工业项目应优先使用再生水;2、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再生水利用、高耗水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在主要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3、加强水资源管控,区域黄河干流水资源超载地区销号前原则暂停新增以黄河水为水源的取水许可。地下水开采要求1、实行总量与水位双调控制度,区域内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在超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2、对区域内具备使用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