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91568 上传时间:2024-01-08 格式:DOCX 页数:81 大小:443.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1页
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1页
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1页
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1页
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8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鹏位精密纺器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抛光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8-370611-07-02-97697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839669*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吉林路北侧地理坐标(121度3分37.231秒,37度29分41.34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32金属工具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T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

2、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8-370611-07-02-976972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6.7施工工期2月是否开工建设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烟台市福山区和栖霞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鲁政字2020105号)和关于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山东烟台福山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17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山

3、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划规环影评符性析规及划境响价合分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202号)和关于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17年3月4日)1 .规划符合性分析福山经济开发区前身为栖霞经济开发区,2020年栖霞臧家庄、中桥划为福山属地。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经济开发区吉林路北侧,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福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要求。2 .定位行业准入条件分析福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为水泥建材、机械

4、制造、食品加工业、电子信息产业,本项目为抛光工艺技改项目,主要进行工件表面处理,主要为工艺为抛光和酸洗防锈等,不属于重污染项目,不属于优先和禁止发展的行业,不违背福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和准入要求。表1-1本项目与福山经济开发区优先和禁止发展行业的符合性分析行业优先发展禁止发展符合性水泥 建材能耗、水耗低的环保建筑材料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本项目不属于水 泥建材行业机械 加工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 件系统设计开发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自动变速箱、重型汽车变速箱等汽车关 键零部件新型刹车材料制造、轿车轴承制造污染重,部件生产中 需要电镀的项目本项目为抛光工 艺技

5、改项目,无电 镀工艺,不属于污 染重的行业食品 加工蔬菜、水果加工等具有高附加值、污染 轻食品行业屠宰等肉类加工、水 产品加工等废水排放 量大、污染重的行业本项目不属于食 品加工行业电子信息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专业农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软件开发生产汽车电子产品制造电镀、芯片制造等,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 量化学溶剂、药品等本项目不属于电 子信息行业表1-2本项目与跟踪评价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园区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为水泥建材、机械制造和食品。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为水泥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业,电子本项目为一般固废加工项目,不违背

6、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信息产业。2加快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落实中水用户,加快中水回用配套工程的建设。尽快取缔现有燃煤小锅炉,因工艺要求确需保留的导热油炉,应改用电加热或天然气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新增生活污水。符合3尽快落实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不符合规划准入的化工企业不得扩大规模,逐步迁出。本项目建成后将及时进行自主验收,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产业定位。符合4对照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要求,提高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尽快建设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并报备园区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危废的产生、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项

7、目建成后尽快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将按照要求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5加强生态景观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无新增占地,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6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审计工作,提高内部能源、水资源和固体废物重复利用率,进一步降低园区的水耗和能耗。生产中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不属于禁入行业,符合福山经济开发区准入条件。他合分斤其符性析L产业符合性分析烟台鹏鹦精密纺器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8、2019年本)(2021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已在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370611-07-02-97697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2.选址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吉林路北侧,见附图1,周围环境见附图2

9、。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不位于水源地,项目与水源地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项目所在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根据土地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园区的工业规划,土地文件见附件4,福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4。综上,项目选址合理。3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3.1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烟台栖霞白洋河福山银湖湿地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06-B1-007,生态功能为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重要的鸟类繁殖迁徙中转站、保

10、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饮用水源地,该红线区位于项目区南侧约3.7千米,选址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见附图5。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及山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2年11月),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3.2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

11、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1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T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3 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

12、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3.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3.4.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建设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3.4.2 与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110号)和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

13、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要求,拟建项目位于福山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7061120016,详见附图6o表1-3与烟环委办202110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清单编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福山经济开发区禁止新建、扩建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的行业或企业进入开发区,禁止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纺织印染、染料、造纸、制革、化工和电镀、芯片制造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改扩建石墨及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化学溶剂、药品等。禁止建设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福山经济开发区禁止建设类

14、项目。符合限制新建、改扩建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0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限制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罐装生产线:白酒生产线;酒精生产线:浓缩苹果汁生产线;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2.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

15、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3.福山经济开发区禁止建设化工和石化项目以及NoX排放量较大的项目。区内企业不得私设污水排放口,所有企业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区内企业不得自行设置排污口,废水禁止排入白洋河。禁止新建、扩建冶炼以及燃煤锅炉;禁止新上效率低于92%的燃气锅炉。1 .本项目严格执行总量控制、环保

16、设施“三同时”,执行排污许可制度。2 .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新增生活污水。3 .项目不排放氮氧化物,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加热工序均为电加热,不设置锅炉。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2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3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违规存

17、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2)禁止在耕地集中区城附近新建、扩建有色金属采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等行业。(3)加强管理,保证地下储水池可全部接纳污水厂冬季产生的中水,中水不外1 .本项目建成后,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 .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新增生活污水。3 .项目危废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在现有厂区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项目不涉及中水,污水处理站按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4 .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排,且做好储水池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

18、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加强污水管网建设,逐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1.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符合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2.项目加强管理,节约用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坚持多元化发展,推广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电。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控制要求,项目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见附图504 .项目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现行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建设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符合性一览表名称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

19、国发2O1337号2013.09.10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无加热工序,无锅炉。冬季采暖依托现有锅炉采暖。符合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本项目无加热工序,无锅炉。符合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

20、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本项目安装设备,施工过程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符合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非“两高”行业。符合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

21、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0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本项目非产能过剩行业。符合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符合调整产业

22、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京津冀、长三角、

23、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本项目非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符合施的范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4.2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

24、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符合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十大重点行业。符合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新增生活污水。符合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

25、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项目位于福山区经济开发区吉林路北,不属于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符合控制用水总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

26、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本项目建成后,用水源为市政供水,不使用地下水。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本项目在现有的厂区安装设备进符合(土十条)国发201631号2016.05.31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行生产,不新增占地,项目未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

27、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符合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本项目企业布局选址符合相关要求。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文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

28、631号文的相关要求。5.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文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符合高耗能、高排放(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用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

29、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拟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安装设备后进行生产,通过洒水抑尘,进行遮挡、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等降低施工扬尘影响。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彻底摸清城市(含县城)管网底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实现整县域合流制管网清零。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新增生活符合(2021-2025年)污水。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

30、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项目为不属于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强化水污染物排放口排污许可信息管理,规范污染因子、排放标准、许可年排放量限值、排放去向、自行监测因子及频次等内容。企业环评完成后,应按照要求申请排污许可。

31、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相关工程。符合依法严格执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本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6.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一6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珅、炼汞、炼

32、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在禁止建设行业中。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本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采取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符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

33、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二)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本项目不在暂停审批区域中。符合品任务的;(三)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四)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三)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TK)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

34、、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采取环评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可以达标排放。符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时投入使用。本项目按照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

35、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按照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符合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本项目拟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厂应急预案体系中。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

36、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新增工艺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固体废物暂存间。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7.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见表l-7o表1-7项目与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项目含VOCs物料主要为轻质白油,储存于密闭的桶中,

37、放置于封符合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闭式原料库,运输采用整桶密闭运输,使用时开盖,用完立即盖好盖子密封,无敞开液面逸散,抛光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抛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效收集废气,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

38、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项目含VOCs物料主要为轻质白油,储存于密闭的桶中,放置于封闭式原料库,运输采用整桶密闭运输,抛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搅拌、研磨、分散、调色、小试、灌装等工段,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宜采用下吸风、侧吸风等方式对无组织逸散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本项目生产过程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抛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2)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

39、本项目情况符合性VOCS物料储存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风口,保持密闭。项目含VOCs物料主要为轻质白油,储存于密闭的桶中,放置于封闭式原料库,原料库地面已做好防渗。运输采用整桶密闭运输,使用时开盖,用完立即盖好盖子密封。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 .项目背景烟台鹏鹦精密纺器有限公司位于福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成立于2006年11月,主要经营范围为:纺机配件、制针设备、加工纺机配件所用刀具的生产。(有效期限以

40、许可证为准)。纺机配件、制针设备、加工纺机配件所用刀具的销售。纺机配件设备的修理与租赁。企业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烟台鹏鹦精密纺器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年产纺织配件2.43亿枚。现根据市场的需求,提高产品质量,企业拟改进原有的抛光工艺,新增50台砂舌机床,20台抛光机和1套表面处理设备。新增设备能够更好地去除产品表面杂质与毛刺,并能起到更好的防锈效果。项目占用现有3井厂房内闲置车间约200平方米,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改进现有产品质量,投产后不新增产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J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

41、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内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其他(仅容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y,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到委托后,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针对本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问题,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烟台鹏鹦精密纺器有限公司福山区烟台鹏鹦精密纺器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 .主要产品及产能烟台鹏鹦精密纺器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年产纺织

42、配件2.43亿枚。本项目不新增产能,主要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改。3 .项目组成本项目于福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项目位于原有项目3#车间内,改造3#车间闲置区域,总占地面积200m2,项目组成情况见下表。表2-2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4#车间和二期1#车间4#车间新增砂舌设备50台,年处理纺织配件1.35亿枚;二期1#车间现有砂舌设备40台,年处理纺织配件1.08亿枚依托现有的砂舌设备+新增3#车间新增抛光设备,加入轻质白油和磨料,对工件进行抛光去除产品表面的毛刺;在车间新增1套表面处理设备,进行工件的表面处理,能够有效去除产品表面杂质与毛刺,并能起到更好的防锈效果新

43、增储运工程运输厂外运输主要为汽车运输,厂内运输主要为叉车运输/公用工程给水用水水源为自来水Z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委托环卫清掏外运Z供电年总耗电量为IO万kWh,电力供应充足,可以满足项目建设生产所需/供暖车间供暖依托厂区现有的锅炉/环保工程废气砂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6和P8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设备表面活化过程产生的少量硫酸雾集中收集,经碱液喷淋处理会通过P9排气筒排放;新增抛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PlO排气筒排放;局部热稳定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降低废气的影响新增废水实行

44、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改,新增气浮工艺和酸碱中和+过滤工艺依托现有+新增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固废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合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o表2-3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套)备注1砂舌机/5()新增2抛光机/20新增3表面处理设施800*2180*1000mm*911套抛光设备含9个槽子4制水机0.5th1新增5局部热稳定设备/3新增4.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

45、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2-4o表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一览表序号名称最大年用量(t)最大储存量(t)包装规格位置来源1氢氧化钠2125kg袋原料库外购2工业硫酸(浓度为98%)20.735kg桶原料库外购3亚硝酸钠2125kg袋原料库外购4轻质白油3()17170kgffi原料库外购550%双氧水15525kg桶原料库外购6有机酸3125kg桶原料库外购7磨料301050kg袋原料库外购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理化性质一览表序号物料名称理化性质1氢氧化钠氢氧化钠,化学式为NaOH,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为一种具有强腐蚀性的强碱,一般为片状或颗粒形态,易溶于水(溶于水时放热)并形成碱性溶液,另有潮解性,易吸取空气中的水蒸气(潮解)和二氧化碳(变质)。密度2.130gcm30熔点318.4C。氢氧化钠在水处理中可作为碱性清洗剂,溶于乙醇和甘油,不溶于丙醇、乙醛。2工业硫酸(浓度为98%)工业硫酸是一种油状的液体,一般看起来是无色透明状的,硫酸的密度比水的密度大,溶于水是放出大量的热;有强烈的腐蚀性和脱水性。3亚硝酸钠亚硝酸钠(NaNO2)易潮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