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狄青湖20MW光伏电站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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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阳狄青湖20MW光伏电站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8月第一条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条规划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条规划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条规划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土地使用控制和建筑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条地块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条土地使用分类及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条用地兼容性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条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容量控制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条建筑高度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条绿地率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条建筑密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条建筑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条建筑退界错误!未定义书签。

2、第三章城市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条界面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条城市设计引导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配套设施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六条配套设施设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道路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七条对外交通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九条给水工程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条雨水工程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一条污水工程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二条电力工程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三条通信工程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四条防灾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六线”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六条黄线控制错误!未定义

3、书签。第七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七条法定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八条实施与管理.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合理使用土地,完善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推动舞阳新能源产业发展,指导舞阳县姜店乡光伏项目建设,依法实施规划管理,特编制舞阳狄青湖20MW光伏电站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1日实施);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4、自然资办发(2020)51#);6、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7、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9修订);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12月1日实施);11、漂河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3月1日实施);12、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13、舞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14、舞阳县姜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15、舞阳狄青湖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第三

5、条规划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用地是区域能源设施,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2、协调发展原则:对规划范围整体考虑,不仅要满足规划用地的需要,还要协调区内村镇建设、交通设施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3、可操作性原则:结合现状建设情况,深化规划范围内土地控制要求,切实服务于规划管理与风电场开发。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地块位于舞阳县姜店乡蔡庄村,东至蔡庄村西侧,南至村庄中部东西路,西、北至光伏电厂,地块面积2100平方米。第二章土地使用控制和建筑管理第五条地块划分规划主要对姜店乡蔡庄村规划地块进行编码,地块编码分为一级,地块编号暂定为A-01。第六

6、条土地使用分类及控制用地分类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用地分类,根据土地权属和用地功能划分C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第七条用地兼容性控制规划地块A-Ol兼容商务用地不超过总用地的25%。第八条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容量控制用地ATH地块容积率小于等于1.5。A-Ol地块地块建筑容量小于等于3150平方米。第九条建筑高度控制控制A-Ol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第十条绿地率控制对ATH地块绿地率大于等于30%。第十一条建筑密度对A-Ol地块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第十二条建筑管理规划35KV升压站距离周边居民住宅距离不小于12米,其他附属建筑与周

7、边建筑满足消防和防火要求。第十三条建筑退界规划地块内建筑退界应满足防火、消防、日照等要求。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和现状,本次地块内规划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25米。第三章城市设计景观控制主要从布局控制、界面控制、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和环境要素五方面提出城市设计导则。第十四条界面控制规划地块紧临沙河航道,建筑高度应符控规指标要求,建筑在沙河航道形成良好的沿街界面,并与周边整体风貌相协调。第十五条城市设计引导1、建筑形式:采用现代简洁、明快建筑风格。2、建筑色彩:建筑色彩以蓝灰色系为主,局部点深色,建筑底部装饰深色材质,同时注意与周边城市建筑色彩协调。3、环境要求:制建筑密度,保证绿地率,注重内部绿化

8、同植物配置,创造富与变化的绿化景观,同时注重周围环境的相互协调。第四章配套设施规划第十六条配套设施设置1、配套设施设置AT)I地块配套设施包括35KV升压站、公厕、停车位、垃圾收集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随意减少设施数量或压缩规模(见附表)。2、配套设施规模控制A-Ol地块规划公厕不小于60平方米,机动车按照21.0车位/百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按照230车位/百皿建筑面积设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第五章道路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第十七条对外交通系统规划地块对外交通依托现状村道,连接国道240、省道227和县道009。第十八条内部道路系统场区内道路长约230米,道路路面宽度4米。第十九

9、条给水工程规划1、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中规定,需水量预测:预测最高日需水量为7.35吨/日。2、规划地块给水管接蔡庄村给供管网,管径为DNI50。3、给水水压:生产用水控制点自由水头不低于12米,消防时控制点自由水头不低于10米,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第二十条雨水工程规划1、规划用地防洪标准:防洪重现期取50年一遇。2、雨水流量计算采用漂河市本地暴雨强度公式,雨水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为2年,综合径流系数取0.65。3、规划地块雨水向西侧排放入现状沟渠。第二十一条污水工程规划1、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中规定,污水量预测:最高日污水量为5

10、.88吨/日。2、近期污水结合地块化粪池处理,远期污水管网接入姜店乡污水干管,污水管径为DN300。第二十二条电力工程规划35KV集电线路主要沿道路一侧埋地敷设,过河、过道段套管敷设,收集各光电机组发出的电能,电力线沿风现状道路进规划升压站,升压至35KV后送入马庄IlOKV变电站。集电线路应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的规定。第二十三条通信工程规划根据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中规定,指标取居住用地每公顷60线,规划预测规划地块总线路需要13线。规划道路通信管道类型采用单孔管与梅花管相结合的方

11、式,电信线接姜店乡电信线;并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管孔。第二十四条防灾规划1、防洪规划规划的区域公用设施用地防洪标准选取50年一遇,电场道路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2、消防规划电场消防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立足自救”的原则,在加强火灾监测报警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电场内光电机组、变压器、电缆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措施。规划地块内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的规定,光电机组内应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装置,消防设备配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有关规定。规划区域近期由县消防站提供灭火服务,远期由姜店乡规划乡镇消防队提供灭火服务。3、抗震规

12、划规划项目为区域重要基础设施,规划按照为8度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Qlog。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规划用地生态环境保护,拟建项目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恢复地面植被,以及生产路和排水沟等原有农业设施。加强水土保持,对规划地块施工及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等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依据电磁辐射管理办法,35KV升压站要与周边居住建筑间距不小于12米,为降低周边居民电磁辐射危害,建议在升压站外为设置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带。第六章“六线”控制第二十六条黄线控制控制AT)I地块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面积分别为2100平方米,规划地

13、块列入黄线控制。第二十七条法定内容1、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2、文本下划线加粗内容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必须按规划严格执行。3、本规划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地块坐标等方面为规定性内容,旨在促进区域建筑形态、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等的统一与协调。4、本规划未涉及的内容和指标,应符合国家、河南省和舞阳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二十八条实施与管理1、本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舞阳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2、对本规划的修改应按法定程序进行,编制机关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

14、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原审批程序报批。3、本规划解释权属舞阳县自然资源局。地块编号代码用地性质地块面积(Itf)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主出入口方位用地兼容性A-Ol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21001.5303024WB2附表1地块控制指标表附表2配套设施一览表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代码配建设施规模A-Ol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35KV升压站、垃圾收集点、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厕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机动车按照2LO车位/百户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按照23.O车位/百建筑面积设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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