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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沙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23年金沙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1编制目的-6-1.2 编制依据-6-1.3 适用范围-7-1.6 工作原则-8-2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10-2. 1组织体系-10-2. 2工作职责-10-3事故预防、预警分级和信息报告-16-3. 1预防-16-3.2预警分级一16-3.3信息报告-19-4应急响应一20一4. 1响应标准-20-4. 2响应分级-21-1.1 3响应行动-22-4.4 指挥和协调错误!未定义书签。4.5 紧急处置-26-4.6 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27-4. 7医疗卫生救助-27-4 .8群众安全防护-28-5 .9
2、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28-4 .10现场监测与评估-28-5 .11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错误!未定义书签。4. 12应急终止-29-5后期处置-29 -5.2 事故调查5.3 总结分析5. 1善后处置-29-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6保障措施一30-6.1 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应急资源与保障-30-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32-6.3 1宣传教育-32-6.4 2培讪-32-7.3演练-33-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6.5 1衔接-33-8.2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33-8.3 预案管理与更新-33-8.4 预案解释部门-34-8.5 预案实施时间-34-9附
3、件37金沙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规范全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清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沙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事故均特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不含
4、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金沙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先期处置;(3)超出村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4)镇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1.4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金沙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预案,是其他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镇级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部门事故应急预案,各村及其有关的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1.6 工作原则(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
6、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的救援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2)预防为主,专兼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工作相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的专兼职应急队伍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发挥应急第一响应者的作用。(3)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各村、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现场预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救作用。事发单位是事故应急处置第一响应者,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
7、和权限,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4)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镇政府统一领导和镇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协调有序、资源共享、紧密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事故救援。(5)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坚持科学有效施救,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应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依法依规施救。(6)舆论引导,信息畅通保障信息搜集、传递渠道通畅,确保决策部门和领导及时掌握事件动态、发布指令。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
8、时、准确、客观发布事故信息,及时报道事故处置进展及相关工作情况。2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2. 1组织体系金沙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镇应急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服务保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事发地村、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发生单位等组成。2.2工作职责2. 2.1镇安委会职责镇安委会是镇政府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适时发布预案启动和终止命令,必要时协调派出所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2. 2.2镇安办职责镇安办负责协调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
9、全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及演练,负责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并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和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3. 2.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是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承担本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职责,负有服务保障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承担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技术、队伍、资金和服务保障职责。有关单位职责如下:(1)党政办:负责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现场记者服务管理。负责舆情监测和网上信息内容的应急管控工作。(2)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学校(含
10、幼儿园)、宗教场所、敬老院、殡葬行业等事故应急处置和群众安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疏散、善后处置工作。(3)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经营单位及其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督促指导供电公司协调事故抢险所需电力保障。在事故灾难引发较大范围内生活必须品市场异常波动时,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负责组织协调粮食和救灾物资收储、管理和出库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和救灾物资保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4)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接中国电信闽清分公
11、司、中国移动通信闽清分公司、中国联通闽清分公司做好事故现场的通信保障工作。(5)镇农业农村办: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事故、辖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故、公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提供相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公路、水路运输保障。负责组织协调在道路以外的村道和田间、场院发生轻微和一般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属于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协助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协助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6)镇财政所:负责提供按规定由镇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经费保障。(7)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对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对可能存在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负责监督事故现场污染物的处置,防止其进一步污染周边环境;统一收集报送环境污染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建筑职责范围内和城镇燃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灾区道路抢通、废墟清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职责范围内和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垃圾处理等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8)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项目、河道采砂、水库和水电站大坝等水利设施、农村水电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9)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民用
13、爆破器材(除生产销售外)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外围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保障救援道路交通畅通;确定伤亡人员身份,并参与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牵头负责现场火灾抢险,制定和组织实施灭火方案,负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镇政府和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现场救援。(10)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处置工作。(11)国土所:负责组织协调无采矿许可证开采引发事故等自然资源系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地理信息快速获取、分析、制图等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测绘技术支持;(12)林业站:负责组
14、织协调林业生产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林产品加工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3)白中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特种设备;协助提供抢救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信息。(14)公路养护站:负责国省道公路、桥梁、隧道的保畅保通工作,与交通局、公安交警部门、消防部门、卫生医疗等单位做好联动协调,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国省道公路、桥梁、隧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事故应急处置相关交通疏导的保障工作。(15)供电所:负责开展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供应保障。(16)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协
15、调本行业(领域)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应与镇安委办建立应急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并做好与其他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2.2.4各村职责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对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地村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2.2.5应急救援专(
16、兼)职队伍职责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组建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按指令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2.2.6生产经营单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发生事故后应负责本单位受威胁人员疏散、设施关停和物资转移,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先期做好自救互救工作。3事故预防、预警分级和信息报告各部门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金沙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运行流程主要包括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环节。3.1 预防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键基础设施设计要科学选址布
17、局,增强防灾抗灾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各村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要建立事故风险评估体系和隐患排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和预防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监控并定期检测评估,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认为可能发生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3.2 预警分级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一般事
18、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对应的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IV级、11I级、11级、I级,预警颜色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事故分级、响应级别、预警颜色及事故后果对应关系如表:3-1事故等级、预警级别、预警颜色及事故后果对应关系表事故等级预警级别预警颜色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的事故后果一般事故IV蓝色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IO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III黄色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II橙色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
19、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I红色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IV级预警(蓝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由县政府或县安委会负责发布。In级预警(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负责发布。按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II级预警(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
20、或引发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安委会负责发布。按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I级预警(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按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应对措施、咨询电话等。根据灾情变化,预警信息内容有所增减。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手机、报刊
21、、通信、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老年公寓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切实做好预警信息的传达和应对工作。当事故灾难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3.3 信息报告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于15分钟内报告镇政府。明确发生较大以上标准、死伤人数一时不明和灾情一时无法核实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各级各部门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向上一
22、级政府、应急办和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应越级上报。(一)速报时间。所在各村、应急办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要求,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抄报县委宣传部。必要时应越级上报省政府总值班室。(二)速报方式。各村和各单位速报突发事件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电子信箱等方式报送。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主动向各级政府安办和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应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信息报告流程见附件1。4应急响应4.1 响应标准4.1.1 I级响应
23、启动标准(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3)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4)跨省级行政区域、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事故。4.1.2 II级响应启动标准(1)发生重大事故;(2)超出设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事故;(4)省政府认为需要响应的事故。4.1.3 HI级响应启动标准(1)发生较大事故;(2)超出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事故;(4)设区市政府认为需要响应的事故。4.1.4 IV级响应启动标准发生一般事故。4.2响应分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
24、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V级响应、In级响应、11级响应、I级响应,分别对应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对应响应级别划分,依次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应急响应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W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县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及险情时,县政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同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I级响应(红色)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负责实施先期应急响应行动或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当国务院安委办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I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
25、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相应预案,服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组织救援,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办、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H级响应(橙色)由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设区市政府负责实施先期应急响应行动或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当省政府或省政府安委办及市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11级以上应急响应行动时,设区市政府及事故发生地各级政府应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服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组织救援,及时向省政府及省政府安委办、省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In级响应(黄色)由设区市政府组织实施。当超出设区市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提高应急响应级别。I
26、V级响应(蓝色)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当超出当地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市安委办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并及时向市安委办及市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突发事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3响应行动4.3.1事发生产经营单位响应事发企业(单位)是事故第一应急响应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
27、织抢救遇险人员;(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5)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7)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镇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
28、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3.2事发地政府响应需启动IV级响应的,在上一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到达之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乡镇政府应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1)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2)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撒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3)在保障应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控制危险源,降低和消除危害,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以及场所,采取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4)实施医疗
29、救护、卫生防疫、环境监测、人员防护以及其他保障措施;抢修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做好后勤保障和人员善后工作。(5)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办、相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6)启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金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4.3.3有关部门(单位)响应当启动IV级及以上响应时,镇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镇政府和镇安办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3)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
30、工作。(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5)及时向镇政府和镇安办报告应急救援行动进展情况。4.3.4镇安办响应(1)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2)保持与事故发生地的村、应急救援机构、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提供技术支持。(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5)对可能或已经引发次生事故的情况,镇安办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6)按照镇政府安办的要求,通知镇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并联系
31、专家,赶到镇安办或相关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7)协调落实其它有关事项。4.4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1)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危险化
32、学品处置区域、火区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2) 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城,并及时报告指挥部。(3)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数报任务,协调各类救援队伍开展救援。(4)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拾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4.5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
33、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4.6医疗卫生救助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根据镇政府的请求指令,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进行支援。4.7群众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镇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落实周边群众安全防护措施。(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3)指定部门负责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5)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6
34、)负责治安管理。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1)镇政府应根据需要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及县安委办组织动员全县相关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2)根据需要,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要求有关单位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4.19现场监测与评估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成立事故现场监测与评估小组,做好以下工作:(1)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实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2)监测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监测食物和饮用水卫生以
35、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产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监测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3)指导现场群众疏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风向、地质、水文资料。监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向县安委办和有关部门报告。4.10应急终止当遇险人员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专家组讨论研究,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意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包括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组织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和赔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协调应
36、急救援队伍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需要上级援助的,由县政府提出请求报市政府决定。善后工作涉及商业保险的,相关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6保障措施6.1 应急资源与保障6.1.1 救援装备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应急队伍、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登记造册、明确存放地点并妥善保存。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特种设备的配备。6.1.2应急队伍保障镇安办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7、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镇政府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6.1.3交通运输保障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保障人员疏散所需车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有关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应急救援专用车辆,以便及时赶赴事故现场。6.L4基本生活保障镇政府负责做好受事故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障被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用水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6.L5物资保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
38、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6.L6资金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镇政府协调解决。镇政府处置事故所需工作经费,由镇财政解决。6. L7社会动员保障各村应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需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由镇政府提供帮助。7. L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镇政府负责提供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并设置统一、规范的明显标志。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7.1宣传教育各村和
39、有关部门应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各类媒体应提供相关支持,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当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7. 2培训有关部门(单位)应组织本行业领域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和训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各级政府应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列入干部培训课程。8. 3演练各村、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每2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也应根据自身特点,依法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
40、演练。8.1 衔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应当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8.2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8.3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安办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镇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8.4 预案
41、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安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8.5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闽清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图备注:明确发生较大以上标准、死伤人数一时不明和灾情一时无法核实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要求,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应超级上报金沙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值班室电话传真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单位值班
42、室电话传真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县气象局国网闽清供电公司县政法委县人民武装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统计局县民宗局县供销社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单位值班室电话传真县气象局闽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中国电信闽清分公司移动通信闽清分公司中国联通闽清分公司闽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镇政府值班室环保热线:12369公安部门应急电话:no消防部门应急电话:119医疗急救应急电话:120通事故应急电话:122海上搜救中心电话:12395电力抢修应急电话:95598供水抢修应急电话:968933燃气抢修应急电话T968917所办/中心负责人电话传真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镇应急办负责人农业农村办负责人财政所负责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负责人派出所卫生院国土所林业站白中市场监督管理公路养护站负责人供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