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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或抢夺自然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阻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受到什么处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部门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得的款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法律与政策: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30条、第31条、第32条,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