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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用原料紫苏籽团体标准起草说明本标准研究制定的主要依据是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四部、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等标准文件;本标准研究制定充分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规范性和环保性”的原则;本标准收载的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均参照上述标准文件转化而来。1 .范围紫苏籽收载于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
2、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文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本标准适用于保健食品用原料紫苏籽。紫苏籽,拉丁名:PerillaeFructus,确定该名称的依据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紫苏子药材标准。2 .技术要求2.1 来源S本标准规定的来源为唇形科植物紫苏Perillafrutescens(L.)Britt.的干燥成熟果实。秋季果实成熟时采收,除去杂质,晒干。确定其来源的依据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紫苏子药材标准。2.2 感官要求:本标准规定的感官要求包括色泽、气味与滋味、形态。确定上述要求的依据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紫苏子药材标准【性
3、状】项,检验方法按标准正文规定的方法测定。2.3 理化指标: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包括水分、铅、总碑和总汞。水分指标为必设指标。确定水分指标及其限度的依据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紫苏子药材标准【检查】项,检验方法按标准正文规定的方法测定。铅、总碑和总汞为必设指标。确定铅、总碑和总汞指标及其限度的依据为参照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检验方法按标准正文规定的方法测定。2.4 标志性成分指标:本标准规定的标志性成分为迷迭香酸。确定迷迭香酸为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限度的依据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4、2020年版一部紫苏子药材标准【含量测定】项,检验方法按标准正文附录规定的方法测定。2.5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3 .其他:保健食品所用原料为本品的炮制加工品,其炮制加工前的原料应符合本标准。炮制如为净制、切制的,除另有规定外,相关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炮制如为其他炮制工艺的,炮制加工品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4 .说明:在本标准技术要求所涉及的项目(指标)、要求(限度)以及检验方法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紫苏子药材标准同时还收录有紫苏子粉末的显微鉴别项,紫苏子对照药材的薄层色谱鉴别项。基于上述两项鉴别主要为紫苏籽作为药品的有效性评价指标,而本标准已经收录的来源(药材基原)、感官要求(药材性状)、理化指标(水分、铅、总碑和总汞)以及标志性成分指标(迷迭香酸含量)等项目能够较为充分的为紫苏籽作为保健食品用原料的质量评价提供依据,同时来源(药材基原)和感官要求(药材性状)与显微鉴别项相对应,标志性成分指标(迷迭香酸含量)与薄层色谱鉴别项相对应,本标准不再收录紫苏籽显微鉴别项和薄层色谱鉴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