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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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XXXxxxx农贸市场建设规范FarmersmarketConstructionstandard(征求意见稿)XXXX -XX-XX 发布XXXX-XX-XX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市场分级35建设要求441选址4KD面积441建筑244市场布局4R场内装修56市场基础设施4A1给排水设施4R9供电设施4RR卫生设施5R4通风设施56.5消防设施57经营设施设备57I营业设施679冷藏设施671检测设施674信息化设施67.5计量设备67.6服务设施6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2、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池州市万客汇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万客汇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农贸市场专业委员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运营的市场分级、建设要求、市场基础设施、经营设施设备等内容。本文件适用范围全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农贸市场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

3、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21720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DB34/T3781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3. 1农贸市场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固定的交易场地、配套设施和运营管理的集中交

4、易场所。GB/T21720-2022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3.1农贸市场3.2市场经营服务管理机构依法设立负责农贸市场运营及管理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3.3场内经营者农贸市场内(以下简称场内)独立从事食用农产品、农副产品等现货交易的经营者。4市场分级农贸市场按表1的规定分级表1农贸市场分级级别场内面积(ma)小型1000中型IooOS5000大型500020000特大型200005建设要求5. 1选址5.1.1 农贸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等要求.5.1.2 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5.1

5、.3 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Ikm以内,应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和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5.2面积5.2.1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应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占地面积,宜按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服务半径80Om、非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服务半径1200m,服务居民1.5万s2万人的标准设置。5.2.2改扩建后的市场建筑面积应24OO11新建市场建筑面积应2100OmM其中生鲜农产品经营面积宜大于总面积70机5.2.3新建农贸市场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宜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5.2.4农贸市场面积可按使用功能分配,比例为商铺和摊位55%、室内通道35%、其他10

6、机商铺面积不宜低于IOm工5.3建筑5.3.1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农贸市场应设有供经营者上下运输货物车道和消费者上下购物的楼梯间或钢板楼梯通行,2层以上结构的农贸市场,宜配备专用电梯或自动扶梯。5.3.2农贸市场应设置交通流线,并综合考虑人流、物流、车流的合理布局5.3.3农贸市场应配置相应的装卸场所、仓储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管理用房、检测室等。5.3.4新建农贸市场应选择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域新型材料结构。5.3.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高度应24.5m。农贸市场出入口数量和通道宽度应符合表

7、2的规定。表2农贸市场出入口和通道要求出入口和通道大型农贸市场中型农贸市场小型农贸市场出入口数量/个2642主出入口门宽/m25244室内主通道宽度/m24323购物通道宽度/m22.522.522.5污物等其它通道宽度/m222力25.4市场布局5.4.1农贸市场应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设置应相对集中,分区标志清晰。5.4.2水产区、禽产品区、熟食区、豆制品区等在业态布局时应遵循干湿分离、晕素分离原则。水产区与熟食区直线距离应N15m05.4.3设活禽交易的农贸市场,活禽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品种交易区相隔间距应不小于5m或采用墙体隔离。5.4.4熟食交易区不应与活禽

8、类、水产类交易区相邻相对,与公厕、活禽、垃圾收集中转房间隔应大于20mo5.4.5两层或多层农贸市场,水产区宜设置在底层区域,宜将粮油、干货、调味等业态设置在二楼或三楼,以保证干燥的经营环境。5.4.6农贸市场根据需要可设置自产自销交易区。5.4.7农贸市场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宜设专柜或专间。5.4.8农贸市场内应设有市场管理人员办公室、24小时监控室和消防控制室等配套用房。5.4.9农贸市场宜设置顾客休息区、母婴室和供场内经营者休息、用餐、会议、培训等用的“经营户之家”5.4.10农贸市场应按规划要求配有相应的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应分类划区,设两轮

9、和三轮车停放区。配有地下停车场(库)的,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5.4.11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可设置“爱心驿站”,驿站宜配备茶几桌椅、报刊杂志、雨衣雨伞、冷热水、免费充电、应急药物等,提供暖心服务。5.5场内装修5.5.1农贸市场主出入口门头应有明显名称、标识,非主出入口应标注“市场出入口”字样。5.5.2场内经营者店铺招牌、字号标牌、广告牌等应统一规范设置。5.5.3农贸市场内部平面布置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5.5.4农贸市场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5.5.5农贸市场地面应按照排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铺设防滑地砖等材料。5.5.6农贸市场内墙(含立

10、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3m,吊顶装饰宜简洁,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装修材料。5.5.7农贸市场内各种管道、线路、设施设备应选合格产品,应尽可能隐蔽设置。5 .5.8农贸市场摊位岛台上方应设置照明灯架,并在灯架上设置明显的业态种类标识。6 市场基础设施6.1 给排水设施6.1.1 场内供水设施应按各行业交易区的用水要求设置,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用水设施设置应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相关规定。6.1.2 新建农贸市场给水主管网宜贴架底敷设,应采用一户一表。水产区、鲜肉区供水到户,熟食经营供水到专间。其他摊位供水到经营区。6.1.3 消防供水设施应按要求配置到位,并保证足够的水压。6.1.4 农贸市

11、场均应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6.1.5室内型农贸市场应单独设置污废水收集系统。市场内生活污水、冲洗水等均应接入污废水收集系统。水产品、禽产品类等排水单元周边应设置截污盖板沟。宰杀及清洗区域应单独设置倾倒池接入污废水系统,倾倒池内应设置格栅,且栅条间隙不宜10InnU6.1.6 敞开型农贸市场应分别设置雨水及污废水收集系统。雨水经收集后应接入雨水系统,不应散排。污水系统应充分考虑集中排水及散排污水,宜通过设置截污沟、倾倒池、污水管网等设施对上述污水进行收集排放。截污沟应设置于合理位置不应有雨水混入。倾倒池同室内型农贸市场要求。6.1.7 农贸市场

12、范围内餐饮类排水户应设置隔油设施。存在门前经营及倾倒污水需求的排水户应设置倾倒池,倾倒池要求同室内型农贸市场要求。6.1.8 农贸市场内截污盖板沟接入管道前均应设置格栅,栅条间隙不宜雨水口均应设置截污挂篮,其开孔率应N50%,最大孔隙W40mm;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窖井,窖井间距不宜10m,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6.1.9 市场肉类经营区下水应加装油水分离器,水产海鲜类下水应加装防鱼鳞设施。6.1.10 排水管道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材,采用不锈钢材料

13、或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地漏。6.2 供电设施1. 2.1农贸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应以暗线桥架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宜单独分层设置配电室。6. 2.2场内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应使用防水插座。7. 2.3场内应统一配置照明灯具,宜使用节能灯具,采用贴近自然光的光源,不应安装使用“生鲜灯”,同一交易区宜采用统一光源。8. 2.4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主出入口和疏散通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9. 2.5农贸市场内应采用智能电表,实行一户一表,由市场经营服务管理机构集中管理。6.2.6农贸市场根据分级类型及楼层,应设置弱

14、电房,与强电分离,并设置备用电源。6.3卫生设施6.3.1垃圾处理设施6.3.1.1场内应统一配置满足需求的分类垃圾桶,张贴分类标识,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中转站房。6.3.1.2垃圾桶应摆放整齐、确保外观整溺、功能完好。垃圾收集点应成对加盖摆放垃圾桶。6.3.2公厕设施6.3.2.1除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公厕外,场内应设置公厕,且不应设在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区15m内。6.3.2.2公厕规划建设应符合GB/T17217的规定,建设标准为二类标准,公厕门不宜面向交易区开设。6.3.2.3公厕应设无障碍设施,至少设置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孕妇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专位,并有明确标识和相

15、应辅助设施。6.3.2.4公厕男女蹲位宜按1:2设置。6.4通风设施6.4.1场内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达不到卫生和经营要求的,应采用机械通风。易采用低噪音通风设施。6.4.2机械通风设施应采用低噪音排风机,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宜安装不低于200(功率的排风机,1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功率300w,排风机风口设置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建筑造成干扰。6.4.3场内需要温控的食品专间应配置相应的通风和温控设施。6.5消防设施6.5.1农贸市场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更换,确保完好有效。6.

16、5.2农贸市场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规定,每年全面检测应不少于一次,检测记录应当准确完整,存档备查。6.5.3农贸市场与所在建筑的产权单位或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共同使用消防控制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消防电源等建筑消防设施的,应与共用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6.5.4建筑面积在1000IIr以上的农贸市场应建立微型消防站。6.5.5农贸市场应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通畅无堵塞,场内消防设施器材无挪用、圈占、遮挡。7经营设施设备7.1 营业设施7.1.1 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或条状式设计柜台。柜台设计应整齐排

17、列,可采用成品货架式柜台。7.1.2 柜台应按不同商品种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大理石、不锈钢、玻璃等材料制作。7.1.3 1.3柜台长度宜为l2m,宽度宜为11.1m,高度宜为0.7m0.8m。经营活动空间深度不小于1.5u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5cm。7.1.4 柜台区域内宜配备统一的商品摆放容器。保持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7.1.5 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7.1.6 蔬菜、水果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提供削皮服务的应配置统一的果疏垃圾收集容器。7.1.7 冰鲜水产品

18、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宜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碎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立面贴瓷穆。冰鲜经营摊位还应配置冷藏保鲜设施。1.1.1 8鲜活水产交易区宜设计为O.3m0.5m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不低于0.2In的档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m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宰杀操作台面、水龙头、排水口、排污槽和固定污物桶,污物桶宜置于操作台下方。鲜活水产宰杀操作台宜设置隔离挡板。7.1.9 肉类柜台宜采用不锈钢、食品级高分子聚丙烯等材料铺面,柜台内设置统一位置的操

19、作台。根据经营需要配置冷藏保鲜设施和绞肉设施。7.1.10 豆制品柜台宜配有保鲜、防尘、防蝇设施,不得露空售卖。7.1.11 副食品经营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设置统一货架。副食品宜设专间(店)经营。7.1.12 销售熟食应设置销售专间(店),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墙裙铺设到顶,应配置专用容器和销售工具,配备空调和冷藏(或加热)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蜂螂设施;销售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7.2冷藏设施7.2.1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OC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7.2.22000疗

20、以上的农贸市场宜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C以下的商品整理间。7.2.3禽产品应实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并配备相应的冷藏设施。7.3检测设施7.3.1应设立独立、使用面积不小于20m2的食品安全检测室,设置在市场的主入口附近显要位置,有明显的标识并设定相应信息公示牌。7.3.2检测室分区合理,配置空调、冰箱、电脑、工作台、文件柜、样品柜、试剂柜、检测设备、仪器等设施。7.4信息化设施7.4.1农贸市场应设置全方位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客流量统计设备。监控录像资料应至少保留15日备查。7.4.2农贸市场应建立信息化网络系统,配置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

21、等设备,接入互联网并将使用端口配置到可能使用的区域。经营户因从事网络交易等原因需接入互联网的,市场应提供支持。场内应提供免费无线网络服务,支持移动支付功能。7.4.3农贸市场和场内经营者应配置相应的广播设施、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电子秤等,实现证照信息、检测信息、溯源信息等管理信息的电子化公示和查询。7.4.4农贸市场宜设立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形式,及时更新市场的商品价格、商品检测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7.4.5通过互联网和现代电子商务的创新性融合,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菜篮子模式。推行电子结算系统,宜引进线上交易平台入驻实体店,实现市场线上线下交易一体化。7

22、. 5计量设备7.1.1 场内经营计量器具应为电子秤,并具有合格检定标志。7.1.2 场内应合理布局设置公平秤,宜设在市场主出入口处,并公布投诉电话。7.1.3 鼓励市场经营服务管理机构统一购买、统一日常管理、统一专人维修、统一强制检定和统一定期轮换计量器具。7.6服务设施7.6.1市场应设置便民服务台,提供咨询、志愿服务,应设置消费矛盾纠纷调解场所,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7.6.2市场应设置宣传栏、公示栏、导购图、投诉意见箱、公布设诉电话。宜设置供冷热水和休息设施7.6.3楼层式市场应设置运输货物货梯或陂道,应设置上下货平台,提示运货车辆即停即走。7.6.4营业时间不允许运货车辆进入市场经营区域,应配置专用的小型手推车运输货物,小推车应在指定地点存放。7.6.5市场应按照GB50763的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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