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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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律师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律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不仅关系律师事业发展全局,也是法治文明的体现。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快速发展,律师队伍规范水平和发展规模显著提升,在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市律师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较为突出,既面临律师资源短缺、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也面临业务结构单一、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为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队伍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

2、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规范与扶持两手抓,推动律师行业转型发展,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力争培育2家30人以上且年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培育2家20人以上且年业务收入超8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实现全覆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稳步增长;全市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达到省定指标要求。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展,非诉法律服务占比明显增

3、加,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律师执业环境不断优化,律师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水平持续提高。律师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加活跃,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二、积极壮大律师行业规模(一)鼓励优秀律师事务所来启开设分所。对在我市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从获准设立之日起一年内,首次在注册的执业律师人数达到8人以上的,从获准设立之日起2年后,一次性给予律所开办补助15万元。(二)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对当年度执业律师30人以上、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经考核后奖励10万元;执业律师20人以上、业务收入8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

4、务所,经考核后奖励5万元。律师事务所整合重组的,注册律师达到10人以上的补贴5万元。(三)鼓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报。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公职律师,实现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稳步增长。积极鼓励本单位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所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成功申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鼓励公职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发放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公职律师考评奖惩机制,市司法局每年定期开展优秀公职律师和优秀案卷评比活动,奖励标准另行制定,相关奖

5、励由所在单位发放。三、健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机制(一)鼓励高层次律师人才来启执业。对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2020年起,在启申请新执业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每年补贴5万元;对在国(境)内外获得硕士学位,2020年起,在启申请新执业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每年补贴3万元。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项补贴。(二)鼓励律师在职学习。对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历的专职律师,在获得相应学位后,继续在启执业并至少工作3年的,在执业3年内给予总计1万元奖励。(三)加强青年律师培养。35周岁以下在我市实习并获得执业证的本科学历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每年补贴0.5万元。

6、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对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英语中高级口译等专业英语资格考试的律师,并在启至少工作1年的,给予1万元奖励。在外地执业的原籍律师回执业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四)鼓励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优秀执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8号)。市司法局应当加强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和管理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应当从精通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民商法等理论和实务丰富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优秀执业律师、公职律师中产生,为单位依法行政、规范和监督行政活动提供法律参谋,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

7、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体系。四、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一)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强化诉讼过程中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严格依法落实相关法律赋予律师在诉讼中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完善律师收集证据制度,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管、公安、海关、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二)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律师

8、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五、提高律师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一)完善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鼓励律师协会开展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会员外出交流学习等活动,给予适当经费支持。(二)健全执业管理机制。完善职业评价体系,健全律师事务所诚信质量综合指数评估和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律师

9、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及时发布律师失信惩戒信息。进一步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调查处理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量化考核标准,实现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假冒律师执业的行为,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打击各种违法执业活动。建立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六、进一步彰显律师职能作用(一)引导律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吸纳律师担任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重视运用律师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手段处理

10、矛盾纠纷,加强律师参与物业纠纷、医患纠纷等领域的专业调解。加强市场经济专业领域法律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律师为银行、证券、保险、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引导广大律师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参与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二)鼓励支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处置、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补助机制,为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政府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指派机制,为更多青年律师提供办案机会,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个案补贴。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三)积极推荐优秀律师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着力提高律师

11、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所占的比例,畅通律师参政议政与从政的渠道,提高律师的政治地位。七、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的比例。选优配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事务所决策、规范管理、违法违规惩戒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二)汇聚律师工作合力。建立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负责

12、研究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中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沟通交流律师执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落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律师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强化工作经费保障。本意见规定奖励补助政策所需资金,按事权原则由市、区镇财政分级保障,并列入市司法局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律师事务所诚信质量考核奖励、律师人才培养、品牌律师事务所引进等工作。加强律师调解经费保障,律师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室的值班补贴,参照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标准执行,调解案件补贴参照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执行。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全媒体做好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宣传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先进典型,展示律师良好社会形象。加强先进选树,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律师事务所给予奖励,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律师给予奖励。本市区域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银行等条上单位可参照执行。本意见自发布之口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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