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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3)1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加快推进5G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22)1号)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29日附件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加快推进5G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2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2、),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若干措施政策效益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水平,依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3)5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5G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项目扶持计划、制定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和对资助项目实行审核与核准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应遵循职责明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绩效明显的原则;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
3、现场考察、征求意见、社会公示、部门核准、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的闭合式管理模式。第四条本规程扶持项目的扶持方式均为事后资助,即按本规程规定的一定比例及最高限额,对项目申报单位已实施完毕、且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项目所实际发生的费用,予以无偿资助。第五条本规程所称5G,是指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及其演进技术(含5G轻量化(RedCap),增强版5G(5G-A)等技术),具有高速率、低时延和大连接等技术特点。本规程所称元器件,是指组成电子信息产品的电子元件和器件的总称,包括电路类元器件、连接类元器件、光电类元器件、机电类元器件、功能材料类元件、传感类元器件、化学与物理电源等。本规程所称5G模组,是指将5G芯片
4、、射频、存储、电源管理等硬件进行集成封装并对外提供标准接口实现5G网络连接的5G终端核心功能部件。本规程所称5G行业终端,是指连接在5G移动通信网络上,以5G为通信手段面向5G行业应用的终端设备。本规程所称5G模块,是指依托5G移动通信网络,以5G为通信手段面向行业或企业提供的可标准化、可组合、可复制的5G场景化应用解决方案。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强化项目扶持计划组织实施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对列入项目扶持计划的资助项目,实行客观定性、量化评价的审核核准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和发布项目扶持计划的申报指南,组织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专项
5、审计、现场考察、征求意见、拟定项目扶持计划、社会公示及申诉处理,下达项目扶持计划,办理项目资助资金的拨付手续;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二)负责提示警示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申报指南规定要求组织资助项目的申请,按时提交审核材料,对所提交资助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按要求开展资助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资助项目的专项审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以及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审核工作质量前提下,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本规程
6、规定的有关资助项目审核工作环节所涉及的事务性、辅助性以及专业化工作。第三章资助的项目类别、标准及费用范围第八条5G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包含以下扶持项目:(一)5G关键元器件和网络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资助项目,是指企业围绕电路类元器件、连接类元器件、光电类元器件、机电类元器件、功能材料类元件、传感类元器件、化学与物理电源等5G关键元器件以及5G端到端切片、可编程网络、网络遥测、毫米波、卫星宽带互联网、5G-A、5G轻量化(RedCap).轻量化核心网、通信感知一体化、5G海面超远覆盖技术等核心网络技术,组织实施的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资助标准和资助费用范围如下:1 .资助标准为按照项目审定总投
7、资额的30%,给予项目申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2 .资助费用范围为企业为实施上述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总投资额,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二)5G模组研发及定制化生产资助项目,是指企业(含模组设计、生产或委外生产厂商)为支撑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的5G规模化应用,面向不同应用场景的特定需求,组织实施开展5G模组研发及定制化生产的项目。资助标准和资助费用范围如下:1 .资助标准为按照项目审定总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申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2 .资助费用范围为企业为实施上述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总投资额,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三)规模化应用5G
8、模组资助项目,是指5G应用终端企业组织实施的大规模采购并应用5G模组的项目。资助标准和资助费用范围如下:1 .资助标准为按照5G模组采购成本的20%,给予项目申报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2 .资助费用范围为5G模组的采购金额。(四)推广应用5G行业创新终端资助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等为推动5G行业终端在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超高清制播、车联网等领域的创新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的采购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列入5G创新终端目录的产品的项目。资助标准和资助费用范围如下:1 .资助标准为按照年度5G行业终端采购额的20%,给予申报单位最高不超过100O万元的奖励。2 .资助费用范围为5G行业终端的
9、采购金额。(五)5G模块大规模应用奖励项目,是指电信运营商、信息软件服务商、装备制造商、行业龙头企业等为推动5G解决方案原子化、轻量化、模块化,给广大企业提供5G专业化系统集成服务,研发生产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列入5G优秀模块目录的5G模块的项目。奖励标准为对单个5G模块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六)5G产业公共服务合作平台资助项目,是指为打通跨行业壁垒、形成良好产业生态,电信运营商、龙头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等运营单位面向产业生态各方提供5G关键核心、共性和前沿技术研发、中试,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网络性能检测、产品检测分析、仪器具共享等公共服务合作平台的项目。资助标准和资助费用
10、范围如下:1 .资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平台,按照平台上一自然年度承担的公共检测验证项目数量进行分档资助(后续年度不再重复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平台承担的公共检测验证项目数量小于50个的,按照不超过平台上一自然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20%给予资助;平台承担的公共检测验证项目数量大于等于50个,按照不超过平台上一自然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40%给予资助。2 .资助费用范围为上一年度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运营费用,主要包括研究咨询、检验检测、诊断评价、策划设计、培训辅导、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宣传展示等费用,以及开展以上公共服务工作所需场地与必要设施的租赁、搭建等费用。(七)“绽放杯”5G应用获
11、奖奖励项目,是指企业组织实施的参与“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并取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荣誉证书的项目。奖励标准为对单个项目给予项目申报单位100万元奖励。(八)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产品奖励项目,是指企业研发生产5G无线电发射设备获得国家监管部门设备型号核准且销售备案的项目。奖励标准为对单个5G型号产品给予项目申报企业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称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该项目产业化所实际发生的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和改造费用,安装工程费以及必要的生产运营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筑工程费(不含房租、装修、水电、日常办公管理费);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自主研发费和委
12、托开发费。自主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该项目实际产生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费(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除外);委托开发费是指申报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就部分委托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基础申报条件如下:(一)申报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二)申报项目符合本规程相关规定及其要求;(三)资助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资助的有关项目费用,重复纳为本操作规程所列资助项
13、目费用的行为。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可以重复申报的项目,以及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除外;(四)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五)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资助项目的专项申报条件如下:(一)5G关键元器件和网络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L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2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3 .项目研发的5G关键元器件(包括但不限于DSP芯片
14、、光芯片、5G基带芯片、卫星基带芯片、计算存储芯片、DPU芯片、射频器件、高频高速板、阵列天线、连接器等)和网络技术,应达到国内领先或者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良好。(二)5G模组研发及定制化生产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L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2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3 .项目生产的5G模组产品应达到国内领先或者国际先进水平,并形成规模化应用,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良好;4 .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生产的5G模组销售额
15、不低于1000万元。(三)规模化应用5G模组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1 .申报单位是从事5G应用相关的研发、生产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与5G终端产品相适应的软硬件系统设施等应用开发条件;2 .申报单位拥有相关核心关键技术,所生产、销售的5G终端产品应搭载采购的5G模组;(四)推广应用5G行业创新终端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1 .申报单位采购的5G行业终端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列入5G创新终端目录;2 .申报单位实际应用5G行业终端,且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良好。(五)5G模块大规模应用奖励项目专项申报条件为申报单位研发生产的5G模块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列入5G优秀模块目录。(六)
16、5G产业公共服务合作平台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1 .平台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并已正常运营;2 .平台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工作场所、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已有技术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或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相关研发、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相关技术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米;3 .平台能够开展的5G产业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测、应用场景、标准制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仪器共享等相关服务,服务的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以平台登记服务的企业清单、合作协议、业务合同、共创产品服务
17、等为统计依据);4 .平台年度运营费用不低于400万元。(七)“绽放杯”5G应用获奖奖励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L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5 .项目取得“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荣誉;6 .联合参赛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第一顺位获奖单位。(八)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产品奖励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1 .申报单位的5G产品已经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频率范围包含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的5G频段频率的一段或多段;2 .以申报单位的名义办理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且销售备案的产品与核准证一致。第五章资助项目的审核材料第十一条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
18、两部分组成。基础申报材料如下:(一)资助项目申请书;(二)申报单位的证照材料:1 .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的,应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2 .申报单位为非企业法人的,应要求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三)申报项目实施年度至申报日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四)申报单位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下载)。第十二条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一)5G关键元器件和网络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1 .项目实施方案、总结(验收)报
19、告、核心技术成果佐证材料、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等材料复印件;2 .项目研发的5G关键元器件和网络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者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良好的佐证材料复印件;3 .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及主要佐证材料复印件(需提供纸质并上传,包括为实施该项目采购的设备清单、主要采购合同等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或协议、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资助项目实际产生的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资助费用范围的费用支出明细清单以及对应的票据清单、银行支付凭证等材料)。(二)5G模组研发及定制化生产资助项目(含模组的设计、生产或委外生产)专项申报材料如下:1 .项目实施方案、总结(验收
20、)报告、核心技术成果佐证材料、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等材料复印件;2 .项目生产的5G模组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或者国际先进水平,并形成规模化应用,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良好的佐证材料复印件;3 .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及主要佐证材料复印件(需提供纸质并上传,包括为实施该项目采购的设备清单、主要采购合同等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或协议、申报单位为实施资助项目实际产生的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资助费用范围的费用支出明细清单以及对应的票据清单、银行支付凭证等材料);4 .5G模组销售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货款到帐凭证和销售发票复印件。(三)规模化应用5G模组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1 .与5G模
21、组生产厂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发票、发货单、报关单等相关佐证材料,搭载5G模组的5G终端产品生产、销售佐证材料;2 .5G终端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佐证材料,包括查新报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产品检测报告等。(四)推广应用5G行业创新终端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1 .申报单位采购的5G行业终端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列入5G创新终端目录的佐证材料;2 .申报单位实际将采购的5G行业终端应用于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超高清制播、车联网等领域的佐证材料。(五)5G模块大规模应用奖励项目专项申报材料为申报单位研发生产的5G模块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列入5G优秀模块目录的佐证材料。(六)5G产业公共服务合作平
22、台资助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1 .设立平台的依据文件或其它佐证材料;2 .平台运营方案和总结报告,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营情况、功能定位、发展规划、运营管理制度等;3 .平台所需的人员、设备、场地等主要条件保障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成员明细表(包括学历、专业、职务、毕业院校、承担工作及工作量)、专技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材料等;相关研发、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佐证材料;场地房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4 .平台登记的服务企业清单、合作协议、业务合同、共创产品服务等可以证明平台服务企业数量的佐证材料;5 .所承担公共检测验证项目的总体清单、项目合同、服务收入票据等可以证明承担公共检测
23、验证项目数量的佐证材料;6 .平台运营费用支出明细清单,合同以及对应的票据清单、银行支付凭证等材料。(七)“绽放杯”5G应用获奖奖励项目专项申报材料为获奖证书及参赛申报材料。(八)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产品奖励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1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2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备案截图。第六章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第十三条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分组织申请与受理、审核与核准两大审核环节。第十四条组织申请与受理的工作程序如下:(一)组织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严格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年度项目扶持计划的申报指南,并在统一信息平台发布。申报指南应明确资助项目的类别、资助条
24、件、受理时间、审核材料要求和审核程序等内容。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统一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和提交资助项目申请书。(二)形式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助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审核材料进行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并作出形式预审意见;对材料齐全性或内容合规性存在问题的审核材料,应向申报单位一次性告之补齐或修改意见,以及补齐或完成修改再次提交的时限要求。(三)窗口受理。申报项目通过在线预审后,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办事受理窗口提交资助项目申请书等相关纸质材料。第十五条审核与核准的工作程序与内容如下:(一)
25、形式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根据本规程第五章规定,对资助项目审核材料实行齐全性、有效性与合规性的形式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二)专家评审(如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依据项目专家评审评分表,对资助项目进行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报告。专家评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书面材料集中评审与答辩,或现场评审等方式。(三)专项审计(如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经政府采购服务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审计相关规定对资助项目的类别、建设内容以及实际支出的总建设费用等客观、量化资助条件与指标数据的合规性情况,实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四)现场核查(如需要)。
26、根据工作需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资助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须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做好核查记录。(五)征求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通过前期审核程序的拟资助项目,就申报单位及拟资助项目是否存在重复申请资助、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况,征求市各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六)拟定扶持计划。对通过上述审核程序的资助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规程第三章所列相应项目的资助标准、专项审计(如有)审定的实际支出费用情况、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等,拟定资助项目及其资助金额。(七)社会公示。对拟定的当年度项目扶持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单位、资
27、助项目名称和拟资助金额。公示期间,对符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投诉及举报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处置、答复。(八)下达项目扶持计划与拨付资金。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投诉及举报或异议、投诉及举报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扶持计划,按有关规定办理资助项目资助资金的拨付手续。第十六条第十五条所列专家评审程序,适用于5G关键元器件和网络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资助项目、5G模组研发及定制化生产资助项目。第十七条第十五条所列专项审计程序,适用于5G关键元器件和网络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资助项目、5G模组研发及定
28、制化生产资助项目、规模化应用5G模组资助项目、5G产业公共服务合作平台资助项目。第七章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扶持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扶持计划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扶持计划后续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第十九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明确的资助项目类别、资助费用范围与标准、资助条件以及审核材料等规定,制定项目扶持计划年度申报指南,并按本规程明确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审核工作。第二十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现
29、已资助的项目不符合本规程所列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项目扶持计划资助资金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撤销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应退回已取得的全额资助资金及孳息,并与市财政国库系统对账。第二十一条申报单位、第三方机构在组织项目扶持计划申请受理与审查工作中,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违法行为,非法骗取和侵占专项资金,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职的行为,按照有关规
30、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程各项目扶持计划根据当年度重点工作需要选择性实施,具体资助比例和资助额度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项目数量情况确定。第二十三条本规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创新终端遴选方案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优秀模块遴选方案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创新终端遴选方案一、总体原则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加快推进5G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22)1号)相关要求,鼓励企业研发融
31、合AI、AR/VR、超高清等新技术的多形态、多功能5G行业终端,推动5G行业终端在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超高清制播、车联网等领域的创新推广应用,遴选不超过10个技术创新引领、应用效果显著、推广前景较好的5G行业终端作为5G创新终端,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赋能5G行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5G行业终端,是指连接在5G移动通信网络上,以5G为通信手段面向5G行业应用的终端设备。二、遴选条件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5G行业终端研发企业,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所申报5G创新终端应结合行业应用场景,依托5G移动通信网络
32、解决5G行业应用实际需求,充分体现5G创新终端“大宽带、大连接、低时延”等技术特点。(四)所申报5G创新终端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对行业或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明显支撑引领作用,对其他行业或企业具有借鉴意义和规模推广价值。(五)所申报5G创新终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已部署应用或实现产业化,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标志性,种类包括但不限于5G工业网关、5G数据传输终端(DTU)(含专网通信终端)、5G客户前端设备(CPE)、5G视频采集摄像头、5G自动导引运输车(AGV)、5G巡检机器人、5GXR可穿戴设备、5G手持终端、5G智能头盔、5G无人机等。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一
33、)深圳市5G创新终端申请书,包括终端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项目背景、技术方案、应用场景、项目落地及应用成效情况,如技术创新、规模推广、经济或社会效益等;(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最近3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三)所申报5G创新终端技术创新能力相关佐证说明材料,如已获得的有效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家级或行业级标准和科技奖励等;项目领军人才信息表及参与项目的佐证材料;(四)所申报5G创新终端规模推广成效的佐证说明材料,如规模化复制推广的地区、行业以及累计服务的企业数量或应用的终端数量、
34、实施案例、项目订单收益等应用成效情况;项目交付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等佐证材料;(五)其他材料,如与所申报5G创新终端相关联的标准制定、质量认证、质量品牌荣誉等佐证材料,相关联的企业经营管理与制度建设、企业5G研发创新等说明材料。四、遴选程序(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5G创新终端申报通知。申报通知应明确5G创新终端的申报条件、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和遴选程序等内容。企业应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的形式审核。(三)对通过形式审核的申报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5、。(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最终评分结果,拟定遴选名单,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产品名称等。(五)公示期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对收到的异议、投诉及举报事项进行处理,对符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投诉及举报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处置、答复。(六)经公示,无异议、投诉及举报或异议、投诉及举报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发布当年度5G创新终端目录。五、实施要求第三方专业
36、机构在遴选过程中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组织项目评审以及提供其他服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与申报单位串通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其参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资格。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参与评审的专家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专家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在5G创新终端申请受理与监督管理等过程中,任何机构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非法骗取、恶意
37、串通、阻挠或故意规避有关部门实施的监督管理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年内不再受理其5G创新终端申报,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在5G创新终端遴选活动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职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5G创新终端评分标准5G创新终端评分计算方式为:5G创新终端得分=技术创新能力得分*50%+规模推广能力得分*50%。各项能力评分标准如下:(一)技术创新能力(满分100,权重50%)技术创新能力用于考察5G创新终端
38、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能力储备情况,具体评估标准如下:5G创新终端的技术创新能力评分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创新能力(100)终端创意(30)终端新颖性(15)对应用行业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影响,酌情给予0T5分终端实用性(15)对应用行业的生产、管理、运营、服务等数字化发展的影响,酌情给予075分技术创新(50)新技术融合(10)5G创新终端融合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酌情给予OTO分专利(15)近三年企业获得5G创新终端相关授权专利数量,每个发明专利得2分,其他专利1分,最高分15软著(10)近三年企业获得5G创新终端相关软著数量,每个软著得1分,最高分10标准(15)近三
39、年企业参与5G创新终端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团标)数量,牵头1个标准得4分,参与1个标准得2分,最高分15储备能力(20)技术研发人才储备(10)从事5G创新终端研发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10分从事5G创新终端研发技术工作的人员80-150人(含80人):5-9分从事5G创新终端研发技术工作的人员20-80人(含20人):2-4分其他:酌情给予OT分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储备(10)售后服务团队/部门的人员数量不少于200人:10分售后服务团队/部门的人员数量为100-200人(含100人):5-9分售后服务团队/部门的人员数量为50-100人(含50人):2-4分其他:酌情给予OT分(二)
40、规模推广能力(满分100,权重50%)规模推广能力用于考察5G创新终端的规模推广程度,如规模应用情况、产业影响力、市场竞争力等,具体评估标准如下:5G创新终端的规模推广能力评分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推广能力(100)规模应用情况(30)应用行业(10)近三年5G创新终端项目应用涉及的行业(详见注释),每推广1个行业得2分,最高分10应用地区(10)近三年5G创新终端项目应用推广的地区,每推广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得2分,每推广1个市得1分,最高分10应用规模(10)近三年5G创新终端项目累计推广的终端规模,每销售1万个终端得1分,最高分10影响力(30)社会效益(10)基于相关佐证
41、材料,评估项目对社会服务、文化、民生、生态等的贡献和价值,酌情给予010分经济效益(10)包括不限于对生产、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带来的效益及劳动生产率提升,酌情给予OTO分产业联动效应(10)基于相关佐证材料,对应用行业发展的影响,项目规模化生产后对产业链的影响,以及对技术发展的影响,酌情给予OTo分市场竞争力(40)市场前景(20)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市场容量、市场需求,酌情给予0-20分成熟度(10)评估项目的商用成熟度情况(原型设计、试验验证、商用落地等阶段),酌情给予0-10分竞争分析(10)对现有以及潜在竞争者对标分析,评估未来定位和发展规划、市场份额,酌情给予OTO分注释L参考G
42、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大类,例如代码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附件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优秀模块遴选方案一、总体原则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加快推进5G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22)1号)相关要求,鼓励企业推动5G解决方案产业化孵化培育,促进5G技术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全面协同发展,遴选不超过10个技术创新引领、应用效果显著、推广前景较好的5G解决方案作为5G优秀模块,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赋能5G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5G模块,是指依托5G移动通信网络,以5G为通信手段面向行业或企业提供的可标准化、可组合、可复制的5G场景化应用解决方案。二、遴选条件申报项目应当符
43、合以下条件:(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5G解决方案研发能力;(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所申报5G优秀模块应结合细分应用场景,依托5G移动通信网络解决5G产业应用实际需求,具备原子化、轻量化、模块化,充分体现“标准化、可组合、可复制”等特性;(四)所申报5G优秀模块充分突出应用行业特点,对行业或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明显支撑引领作用,对其他行业或企业具有借鉴意义和规模推广价值;(五)所申报5G优秀模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己部署应用或实现产业化,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标志性,种类包括但不限于5G+视觉检测、5G+仓储物
44、流、5G+大规模数据采集、5G+XR远程协作、5G+无感接入、5G+智能巡检、5G+远程控制、5G+医疗急救、5G+无人驾驶、5G+配电自动化等。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一)深圳市5G优秀模块申请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项目背景、技术方案、应用场景、项目落地及应用成效情况,如技术创新、规模推广、经济或社会效益等;(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最近3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三)所申报5G优秀模块技术创新能力相关佐证说明材料,如已获得的有效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家
45、级或行业级标准和科技奖励等;项目领军人才信息表及参与项目的佐证材料;(四)所申报5G优秀模块规模推广成效的佐证说明材料,如规模化复制推广的地区、行业以及累计服务的企业数量或应用的终端数量、实施案例、项目订单收益等应用成效情况;项目交付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等佐证材料;(五)其他材料,如与所申报5G优秀模块相关联的标准制定、质量认证、质量品牌荣誉等佐证材料,相关联的企业经营管理与制度建设、企业5G研发创新等说明材料。四、遴选程序(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5G优秀模块申报通知。申报通知应明确5G优秀模块的申报条件、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和遴选程序等内容。企业应根据申报通知的
46、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的形式审核。(三)对通过形式审核的申报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最终评分结果,拟定遴选名单,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产品名称等。(五)公示期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对收到的异议、投诉及举报事项进行处理,对符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投诉及
47、举报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处置、答复。(六)经公示,无异议、投诉及举报或异议、投诉及举报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发布当年度5G优秀模块目录。五、实施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在遴选过程中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组织项目评审以及提供其他服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与申报单位串通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其参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资格。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参与评审的专家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专家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在5G优秀模块申请受理与监督管理等过程中,任何机构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非法骗取、恶意串通、阻挠或故意规避有关部门实施的监督管理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年内不再受理其5G优秀模块申报,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