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服务中心公共场地使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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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服务中心公共场地使用管理规定1.0目的保障公共场地规范、合理使用。2.0适用范围适用于辖区内公共场地的使用管理及外单位借用辖区内公共场所的管理。3.0职责3.1 物业助理负责巡查、纠正公共场所不规范使用现象。3.2 秩序维护员负责对楼道、屋面、大堂、技术层等公共地方不规范使用现象进行巡查、纠正,并及时向客户服务部汇报。3.3 服务中心其他部门人员在发现公共场地不规范使用现象时,均有责任制止或向客户服务部报告。4.1 工作程序4.1 物业助理在日常工作时应注意检查用户有无私自占用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在公共地方张贴招牌及广告的情况。4.2 业主/住户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或使用公共场地时,物

2、业助理应要求使用者向服务中心写出书面申请,在不违反小区管理公约前提下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对相应公共场地实行统一规划、有偿使用,同时在施工/设点申请表相应栏目中做好记录。4.3 违反公共场地使用规定的,损坏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者,物业助理除责令其拆除、撤销违章物品,修补破损部位并恢复原状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4.4 秩序维护员及服务中心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公共场所不规范使用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4.5 外单位需借用小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任何活动,先到服务中心前台填写施工/设点申请表,并递交单位证明或公函、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活动计划或方案说明书,如需进行施工的活动必需递交施工图及施工单

3、位资料与联系人资料。资料齐后由服务中心负责人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初审,施工工程类可由服务中心工程部负责人协助进行初审。4.6 初审通过后递交总经办审批同意,由财务部审定批复场地使用管理费的金额或保证金。4.7 服务中心收银组按审批指示向申请使用者收取管理费及保证金,并将收费凭据的复印件附在申请表上。4.8 服务中心前台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并检查确定已交纳相关费用后向秩序维护部发出小区活动通知单,保留所有申请资料。4.9 秩序维护部收到小区活动通知单后,按单上所列内容对场地使用者进行监管及秩序控制,至使用完成后检查借用的场地没有受损后填写小区活动通知单的回执部分交回服务中心。4.10 服务中心前台根据小区活动通知单回执部分的意见,按规定程序为场地使用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4.2 相关文件及记录5.1 小区活动管理规定5.2 小区活动通知单5.3 施工/设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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