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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账与结账工作制度一、对账根据制度要求,学校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和个人账目等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账证核对根据各种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这种核对除在日常记账过程中进行外,每月终了如果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还必须追根求源。进行账簿与会计凭证的检查核对,以确保账证相符。(2)账账核对即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要相互核对,做到账账相符。具体核对内容有:总分类账各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数相等,或总分类账各账户借方金额合计数与贷方金额合计数相等。总分类账的余额
2、与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余额合计数相等。日记账的余额应与相应的总账账户余额相等。会计部门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应与有关财产物资保管或使用部门的登记簿所记录的数额相等。(3)账实核对在实际工作中,账实核对一般是通过财产清查进行的。账实核对的内容有: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库存现金实有数逐日核对相符。各种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数量及金额应定期与库存实物核对相符。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的余额应定期与有关单位或债务人、债权人核对相符。二、结账结账,是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的行为。(1)结账程序结账前首先要查明本期
3、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全部记入账簿。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期末结转和调整业务。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发生额或累计发生额的,也应计算出当期发生额或累计发生额。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2)结账的方法结账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由于各账户的性质不同,会计报表所需资料来源各异,所以在结账时应区分不同的账户采取相应的结账方法。对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每次记账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画一条通栏单红线即可,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
4、入、成本、费用等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画一条通栏单红线,在下一行“摘要”栏内注明“本日合计”字样,并在借方、贷方栏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然后再在下面画一条通栏单红线,即上下各一条单红线。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明细账户,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画一条单红线。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画双红线。总账账户平时只需要结出月末余额,不必画线。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
5、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画一条双红线。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账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只要在此行记录下画一条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必另结出“本月合计”数。结账画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和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按规定,月结画单红线,年结画双红线。画线应画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画线。结账时,如果出现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或贷,则应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在方向栏标明方向即可。年末,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年新账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将余额过入新账余额栏。在年终结账时,不必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在对账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借贷不相等,一般是由错账而引起的,要及时查找,以便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