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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在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要求,对我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查清全州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坚决堵塞漏洞,强化依法治理和责任落实,确保粮食安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深刻认识开展“大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大清查”工
2、作,是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对“大清查”工作进行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刚才,国务院和省政府又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什么国家会如此重视“大清查”工作?这是由我国粮食安全形势决定的。“民以食为天”,“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古往今来,粮食安全都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问题,是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石和人民群众的根本民生所系,既是基础的经济问题,又是根本的民生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国内多次物价暴涨,都是粮食价格大涨在先;一些凭借石油富得流油的中东国家,一旦被西方国家卡住粮食的脖子,随之而
3、来的就是食品短缺、政局动荡。近期委内瑞拉政局动荡,反对派就是把国内粮食、食品等物资短缺、通货膨胀作为马杜罗政府的施政软肋。马杜罗政府的施政政策确实有其不足,但一些西方大国敌视马杜罗政府,对其实施制裁并以粮食等物资作为制裁的手段卡住其脖子,是造成委内瑞拉经济几近崩溃和其政局动荡的重要的推手。由此可见,粮食问题对于一个国家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经济安全以至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我国对粮食短缺也是有过切肤之痛的,可能许多同志也曾亲身经历过。近几年来,国内粮食生产虽然实现了十几连增,但是按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讲,在粮食问题上,我们现在是紧平衡。虽然粮食产量在增长,但随着人口增加、城镇化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4、,国内粮食需求量仍呈刚性增长趋势,产量增长赶不上需求快速增长和结构不断变化,产需缺口不断加大,进口持续大幅增加。我州同样如此,虽然全州粮食总量实现了基本平衡,但结构性缺口较大,作为口粮的稻谷每年缺口近三分之一,每年需从州外调入15万吨。我国是一个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粮食消耗巨大,一旦粮食出现问题,将是灾难性的后果。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我们“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要弦都不能松”。并且一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为此,我国建立并不断完善了粮食储备制度。可以说,粮食储备是我们应对粮食安全问题的最后底线,是一条“生命线”。为了守好这条“生命线”,确保粮食储备安
5、全,国务院从1998年开始,每隔十年左右,就要部署开展全国性的粮食检查和清仓查库工作。第一次是1998年,第二次是2009年,今年是第三次。足见中央领导同志对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视,足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守好粮食储备底线、守好粮食安全“生命线”的重视。各县(市)州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集中时间和精力,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这次“大清查”工作,切实查清全州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坚决堵塞漏洞,确保粮食安全。二、准确把握“大清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抓好这次大清查工作,州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制定印发了“大清查”实施方案,各县(市)也按要求分别
6、制定了方案。在此,我要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要准确把握“大清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清查原则。这次“大清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查清全州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坚决堵塞漏洞,强化依法治理和责任落实,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粮食安全。清查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聚焦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守住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底线。二是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对纳入清查范围的企业粮食库存,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
7、必彻底、全程留痕;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清查力度和重要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三是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把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贯穿大清查全过程,落实逐级分工负责制,对检查结果实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当地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二)要准确把握“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这次“大清查”的范围是: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等。“大清查”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库存粮食数量。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
8、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二是库存粮食质量。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以及食品安全主要指标。三是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三)要准确把握“大清查”的时点、方式及步骤。2019年3月31日24时统计结报时点为全国统一清查时点。我州清查工作采取县级和企业自查,州级全面普查等方式开展。同时,积极做好迎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有关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分六个阶段开展:一是清查前准备阶段。2019年3月底前,做好粮
9、食库存统计数据分解登统、检查人员动员培训、检查器具配备、文件资料梳理等准备工作。纳入清查范围的各类粮食承储企业要实事求是反映粮食库存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贷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这一阶段的工作,州、县(市)及各有关部门已经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规定备案,建立了协调机制,转发、下发了国家和省有关“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和相关表格,组织涉及“大清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熟悉“大清查”工作流程和方法,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对各县(市)“大清查”准
10、备工作进行了督查,组织完成了第一次预分解登统工作,做了较为扎实的准备。今天的动员会后,各县(市)要抓紧动员部署,并组织对参加县(市)级自查、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各级粮食主管部门、承储企业要按照有关程序、时限等要求,备齐有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杆样等检查工具,州、县(市)农业发展银行及分支机构要向同级粮食主管部门提供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备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要对照储备粮管理的要求,逐仓排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清查结果万无一失。
11、二是企业自查阶段。2019年4月10日前,各县(市)要组织督导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大清查各项要求进行自查。州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对本企业及租赁库点自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州粮食主管部门备案。县(市)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对本企业及租赁库点自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县粮食主管部门备案。企业自查结束后,各县(市)要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以县(市)人民政府文件将企业自查结果汇总后形成工作报告报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查阶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自查的第一责任人,租赁库点的自查结果由承租企业负责。各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对本企业及租
12、赁库点自查结果负全责,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连带责任。县(市)级粮食等部11对企业自查结果的复核情况负责。有关企业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汇总表格和有关资料,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企业自查阶段,国家和省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派出抽查组进行抽查,请各级各部门在抓好自查和督促指导好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抽查的准备。三是州级普查阶段。2019年5月10日前,州级组织粮
13、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择优安排检查人员,分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库存粮食逐货位进行检查。并配合中储粮集团云南分公司检查中储粮集团直属库本库、分库及租赁库点。普查阶段粮食质量杆样比例按照不低于被检查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的10%掌握,并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问题多发地区的质量检查。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州级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和工作报告报省粮食主管部门,同时提交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明细到存储货位的粮食数量和质量数据库。普查阶段,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牵头的普查
14、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及租赁库点的普查结果负主要责任,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连带责任。四是迎接省级复查阶段。2019年6月10日前,省级组织工作组分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30%以上。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0%以上。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做好迎接省级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迎接国家抽查阶段。国家有关部委将适时派出联合抽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自查和普查情况进行抽查。国家质量抽查杆样
15、比例将按照不低于被抽查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的10%掌握,并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问题多发地区的质量检查。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早做准备,积极配合国家抽查组开展大清查工作。六是汇总整改阶段。要根据大清查结果建立分区域、分品种、分性质的粮食数量和质量状况数据库;对大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企业和部门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三、全力确保“大清查”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大清查”工作,州人民政府成立了文山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
16、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州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大清查工作顺利展开。(二)要创新工作方法。各县(市)要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对重要问题线索和涉粮案件的核查力度;加强政策性粮食“三个异常”(交易异常、资金异常、运输异常)监测,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从严掌握实物库存检查方法,强化对银行信贷和财政补贴资金的账务核查;运用大数据、智能粮库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大清查效率;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三)要严明纪律
17、规矩。各县(市)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大清查工作。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我州实施办法精神,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大清查工作的任何活动。对违反纪律、不担当、不尽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要履行保密责任,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四)要加强案件核查。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大清查期间的举报案件受理、查处工作,建立案件处理有关制度和预案;抽调精干力量,严肃查处涉粮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五)要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勤俭节约、降低成本的
18、原则,安排落实大清查工作经费,各级发生的大清查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列入本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六)要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清查的政策规定和方法步骤,提高透明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志们,做好“大清查”工作,事关粮食安全大局,责任重大,希望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重视起来,压实责任,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共同筑牢粮食安全防线,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粮食安全是党中央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
19、败问题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市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监委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刻把握专项整治重点在“惩”,关键在“改”,核心在“治”的思路,着力巩固提升我市粮食系统治理效能,以持久性成效守护好国家粮食安全。一、工作情况*年*月以来,在上级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监委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自查自纠,从严查办案件,尽锐出战、协作攻坚,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涉粮领域问题线索*件,查处*人,采取留置措施*人。(
20、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高位谋划推动。市监委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县域粮食系统突出问题,深入动员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工作推进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监委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分析我市粮食系统领域腐败问题规律和特点,制定*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清单,细化*项工作任务,把专项整治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常,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联动贯通。市监委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外加强横向统筹,定期与巡察、发改、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力量对接,完善好线索排查、督察督办、政策答疑、工作报告等工作机制;对
21、内加强纵向发力,强化案管、信访、审理、审查调查、派驻监督等“室组”联动,做到重要问题线索共同研究、重大疑难问题共同协商、重大复杂案件共同办理,构建了条块结合、上下内外“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同级政府强化主体责任,把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作为重要任务,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督促和推动涉粮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走访全市*家国有粮食企业、*个库存点、*名职工,紧盯粮食购销、储备和超标粮食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整改问题*个,国有粮食企业整改问题*个,落实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个。
22、(二)紧盯关键环节,坚决清除涉粮领域“蠹虫”深度挖掘、精准研判。通过“电话、网络、信件”完善监督举报体系,多方面获取涉粮领域问题线索,开展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市监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年至*年*月涉粮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梳理已查办涉粮问题线索*条,新发现问题线索*条,彻底摸清问题底数。定期梳理研判线索办理情况,落实重点线索全程督办,优化问题线索流转、分办、处置环节,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专项整治以来收到*条涉粮问题线索已全部分办完毕。严查快办、强化震慑。成立涉粮问题线索调查专班,集中力量快速处置涉粮问题线索,按照重点突破、全面解剖的思路,果断留置案件关键人物,通过内审突破、外调核查
23、,重点查清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严重违法问题。在案件查办的同时,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注重思想引导,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微人员进行政策感召,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教育*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协同监管、规范检查。聚焦涉粮突出问题和监督重点,建立监察部门、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全链条、全流程监督检查,明确购销流程、企业经营两个规范,细看业务经办、管理审核、监管验收三个责任,严把粮食收购、存储、销售、质量四个关口,聚焦基层粮库“责、粮、钱、人、事、制”六个方面,直奔一线开展监督检查*轮,发现问题整改、财务规范、三公经费、项目
24、管理、固定资产、党的建设等方面问题共*个,督促建立台账、限时销号。(三)狠抓落实整改,着力推动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运用案件办理成果,以不怕揭短、不惧露丑的态度,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年*小溪坝粮站*人公款私存案作为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其中存在的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松懈、财务资金管理粗放、三账核对内部风险控制不力等问题,同步整理收集省内涉粮领域案件通报,在全市粮食系统内进行通报,做到强震慑、常警醒。截至目前,在系统内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次,受教育人员*人次。梳理廉政风险清单。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推行监察机关、职能部门、粮食企业“三级联
25、查联防联改”,突出预防在先,围绕储备场所、指标下达、贷款使用、市场采购、资金拨付、数量核查、检斤检测、财务账目、轮换处置、安全生产等关键点位,梳理建立贯彻粮食购销领域全过程廉政风险清单,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定期轮岗交流,切实防范人情勾兑、吃拿卡要、权力寻租、虚报费用、违规处置等风险,建立起完善的粮食领域风险预防机制。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把当下改和长久治结合起来,坚持从查纠的问题中挖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边治理边总结,举一反三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同级党委政府思考制定强化根治、标本兼治的对策措施,完善落实粮食购销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粮食收储制度改革
26、配套支持政策,督促国有粮企及其出资人认真梳理自身管理漏洞,积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为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提供制度保障。二、体会与思考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上级监委和市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以下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是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根本保证,监察机关要牢记“国之大者”,做到
27、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真正把“两个确立”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联动。粮食购销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确保取得工作成效,就必须牢固树立系统观念、贯通思维,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内外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协同和成果共享,实现同频共振、产生合力效应。三是必须坚持源头治理,推动长治久安。实现源头治理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目标,要研究根治系统性腐败的监督之策,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和实践,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从源头上铲除涉粮领域腐
28、败土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虽然当前专项整治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在涉粮领域仍然有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部分涉粮工作人员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我市国有粮企工作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对法律法规界限认识不清楚,这是发生涉粮案件的重要原因。二是基层粮企管理不畅、权力缺少制约。我市国有粮企负责人大多为以前的粮站负责人,管理模式粗放,粮企领导干部权限大、违法成本低,容易出现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行为。三是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国有粮企出资人监管职责履行不严格,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下监督不深入,内外监督力量薄弱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接下来,*市监委
29、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的现实紧迫性,在上级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撑和监督下,以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毅力,保持高压态势,“盯”牢粮库、企业、部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一)坚持监督约束权责统一,拧紧责任链条。以责任链倒逼工作链,明确层级责任,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一是巩固联络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工作统筹、信息共通、整改共促、成果共享,建立专项整治结束后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监察机关与行政部门之间形成
30、“双向支撑”。二是盯紧责任落实,督促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着力提升粮食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双重管理的优势,不折不扣执行粮食购销领域各项决策部署。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多部门、多手段加强粮食领域监督管理,整合各单位涉粮政策发布、粮企运行全流程公开和监督举报平台,织密监察、行政、群众共同发力的“护粮网”。(二)坚持监督执法寸步不让,保持高压态势。紧盯“位不高、权不小”的“关键少数”,坚决查清粮食购销环境腐败问题。一是深度挖掘线索,围绕重点环节,查清“靠粮吃粮、抱团腐败”问题,深挖案件背后反映出来的监管弱化、责任虚化、执法不严、作风不实问题,凸显震慑作用。二是严惩腐败问题,统
31、筹运用审查调查措施、执法手段和专业力量,综合直查直办、专班查办等方式,保持惩治涉粮领域腐败问题的强大力量常在,由点到线、由线及面严打严惩,努力践行“守粮仓、捉老鼠、保平安”的庄严承诺。三是同向监督发力,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监委立足专责监督,职能部门落实具体整治,采取定期会商、线索移交、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等方式,实现监督监管同向发力。(三)坚持整改治理同步进行,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加快粮企市场化运行保障机制建设,补齐短板、堵住漏洞,切实提升粮食领域治理能力。一是推进深化改革,督促国有粮食企业按照整合重组、做大做强、淘汰处置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改变粮食企业“小、散、弱”现状,系统解决国有粮食
32、企业“国皮民骨”问题。二是做实制度改立,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国有粮食企业实物交易“网上公开”,推行企业内部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实现“人、物、财、账”分离。三是深化警示教育,注重以案为鉴,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强化“身边人身边事”的震慑警醒作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涉粮领域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监委、*市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勇担使命、敢于斗争、久久为功,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为*市争创全国百强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