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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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教育科研质量,为建设教育现代化、特色教育强省做出贡献。评奖工作坚持政治标准、学术标准和学风标准,倡导质量第一,体现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第二条评奖范围1.申报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2 .各市(州)、学校(单位)应择优推荐。3 .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4 .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

2、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各市(州)、单位需严格审核遴选,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获奖成果进行抽查审核,一旦发现以已获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相同内容或高度雷同内容再度申报,取消其拟获奖资格,且成果主持人三年不得再申报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组织遴选申报的市(州)、单位负相应责任。5 .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第三条参评条件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

3、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6 .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7 .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8 .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第四条申报要求1.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个。9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限额推荐,不得占用本单位名额推荐外单位人员的成果。

4、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10 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11 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沆第五条申报流程1 .名额分配2023年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各18项;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各13项;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各8项;省属高校每校10项;市(州)本科院校每校7项;民办高校、高职院校每校5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每校2项;厅属事业单位每单位3项;省教育学会3项。2 .申报材料(1)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2份;(2)成果原件1份;支撑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5、章替代,原则上不超过3份。若支撑材料确实丰富的,可用A4纸装订成册,但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3)申报表格可在教育厅政务网下载;(4)研究报告、著作须提交查重报告1份,论文无须提交。3 .申报时间各市(州)、各单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4 .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请自留副本,材料概不返回。第六条奖项设置本届成果奖评审分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三个类别分别进行评审。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左右,二等奖15%左右,三等奖25%左右。第七条评奖要求1.评奖工作充分发扬学

6、术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5 .宁缺毋滥,质量第一。评奖成果等级可以空缺但不得突破比例,上一等级空缺的名额可计入下一等级。6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奖工作,否贝上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并予以通报。4,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第八条公示及异议处理经评审拟授奖的成果实行公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科研成果奖持有异议的,须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和投诉。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作出处理决定。举报和投诉范围:评审工作徇私舞弊及违反评审程序的;申报者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奖励的。以下异议不在投诉范围:申报者个人对自己成果的评审奖次的异议;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第九条获奖公布获奖结果由教育厅予以公布,对获奖成果的主持人及成员,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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