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及《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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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及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徐环办(2022)58号)派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港务区分局,市执法局:为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惠企纾困,创新执法理念,转化执法方式,实现精准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9月9日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现场执法检查流程第三

2、章现场执法后续工作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创新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规范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行为,制定本规范。第二条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是指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依法对排污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标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三条根据条例规定,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本规范适用于对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的生态环境执法,对应当进行排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的

3、生态环境执法可参照执行。第四条将排污许可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综合运用现场执法检查、非现场核查、区域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并及时反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排污单位,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发现的问题可作为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查,最大限度保障排污单位合法权益,不影响排污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章现场执法检查流程第五条现场执法检查前充分准备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前收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自行监测、执行报告、信息

4、公开、管理台账等;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系统”调取排污单位的历史信访舆情及调处情况;通过“江苏省污染源末端监控系统”等平台调取依证应联网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控情况;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核实排污单位危险废物申报、转移情况;通过“环保用电监管系统”核实排污单位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全面归集线索,确保执法科学、精准、高效。第六条现场执法规范1 .现场执法不得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被检查单位表明身份,告知执法对象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核实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并要求予以配合。2.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

5、戴标志。3.执法人员应准备必要的执法文书和执法装备,检查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证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4.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执法“八步法”开展检查。5.对执法对象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存在问题、违法事实及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及时、公正的调查,并做到全过程记录,及时上传移动执法系统。第七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一)检查排污许可基本情况检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L确认登记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基础信息;2.了解企业周边状况、厂区功能区划分、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3.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原辅材料、产品、主要生产设备、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防治措施、污

6、染物治理设施情况;4.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管理基本信息等。(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设施运行情况2 .废水排放情况:(1)排污口设置;(2)自动监控设施或自动采样器;(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3 .废气排放情况:(1)排放口设置;(2)自动监控设施;(3)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5)特殊时段;(6)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等。4 .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1)一般工业固废管理;(2)危险废物管理情况。5 .土壤和地下水管理以及噪声管理情况。(三)排污许可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1.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厂区分布图与现场是否一致;2.资料核查(自行监

7、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等);3.信息公开情况;4.规定整改完成情况是否完成整改;5.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环境问题。第八条检查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审批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未验先投以及建设项目已投产未(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情况等。第九条环境应急管理及应急管控检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及应急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是否需制定环境应急预案;2.建设事故应急池;3.是否建设危险化学品储罐;4.是否设置污水排放口,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5.是否设置雨水(清下水)排放口,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6.是否配备环境应急物资,环境应急物资配备是否与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8、相符;7.是否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第十条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否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1.是否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2.安全风险评估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3.是否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4.是否完成对前期发现隐患的跟踪整改。(二)是否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环保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履行消防相关审批验收手续。第十一条辐射安全管理要求1.是否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填报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In类射线装置;IV、V类

9、放射源)等辐射安全要求落实情况;2.人员培训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及台账制度执行情况等。第三章现场执法后续工作第十二条现场执法检查完成后,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及时上传移动执法系统。(一)对初次未依法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数据不全、未按照规定提交执行报告或未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等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二)违法情节较重的,现场要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应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并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

10、量基准规定实施处罚。(三)对于检查发现的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应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移送至相关部门处理;排污单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涉嫌刑事犯罪等情形的,要固定证据,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非执法范畴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至相关业务部门,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四)现场执法检查任务完成后,执法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提交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三条强化组织领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认识固定污染源清单式执法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工作内容,全力推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清单式执法检查工作落地。要及时将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信息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

11、督促排污单位将自行监测内容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定期筛选、归集涉排污许可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开展定向执法检查。第十四条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信息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督促排污单位将自行监测内容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定期筛选、归集涉排污许可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开展定向执法检查。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风险高的排污单位,增加抽查频次和执法监管力度。检查计划、检查结果要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第十五条严惩违法行为,将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

12、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第十六条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核发、执法、监测联动工作机制,打通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的卡点。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主动向前一步,加强与排污许可、监测、监控等部门联系,掌握辖区内排污许可核发与监管现状,开展定期会商,研判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清单、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证后监督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业务部门、行业专家参与现场执法检查。第十七条实施举报奖

13、励,将举报排污许可违法行为纳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对举报排污许可违法行为,经现场核查属实的,按照举报奖励有关程序予以奖励。第十八条定期曝光案例,建立排污许可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发布机制,各地要积极开展案件总结、分析和报送工作,市局将定期曝光,拓展典型案例应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鼓励公众参与,实现全社会监督格局。第十九条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排污许可执法程序,健全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插手干预监督执法记录制度,明确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一、排污许可情况(一)、排

14、污许可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企业生产状况在产停产关闭口搬迁环保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环境管理类别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是否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是否正面清单企业是否近2年内是否有行政处罚是否在工业(化工)园区内是口是否在生态管控区内是否是否涉辐射安全管理是否是否否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是否排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许可管理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不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证排污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排污许可证是否是否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是否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是否与营业执照一

15、致是否行业类别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是否是否符合本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证要求是否是否存在降级管理情况是否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排污是否登记填报信息发生变化(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项目内容检查情况(一)废水排放情况有无排放口设置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排放方式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是否排放口数量(不含雨排口)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是否排放口位置是否与许可证相符是否排放去向是否与许可证相符是否是否规范化安装排放口标志牌是否已安装(个),未安装(个)是否需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或自动采样器是否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未安装原因: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拆除、停用、损毁或移动是否自动

16、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控联网情况:是否自动监控联网平台:省级口部级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情况:口是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校准校验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不正常不正常情况:是否按照排放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设置水污染物外排口监测点位是否是否根据生产排污环节合理确定水污染物处理工艺及设施参数,是否符合工业水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是否水污染物处理中产生的栅渣、污泥等是否做好收集处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是否是否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构筑物、设备、电气及自控仪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是否是否进行雨污分流,重视生产节水管理,加强各类废水的处理与回用,实施低排水工艺

17、改造是否是否根据用水水质要求实现废水梯级利用,尽量减少污水排放量是否是否非法设置暗管、渗井、渗坑等是否厂内废水管线和处理设施是否做好防渗,防止有毒有害污染物渗入地下土壤和水体是否其他情况:(二)废气排放情况有口无排放口设置排放口数量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是否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方式是否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一致是否排放口位置是否与许可证相符是否是否规范化安装排放口标志牌是否已安装(个),未安装(个)是否需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口是否未安装原因: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拆除、停用、损毁或移动是否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联网情况:是否自动监控联网平台:省级部级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情况:是否

18、标气是否过期:是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校准校验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是否通过净烟气烟道直接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是否在净烟气烟道上设置监测点位,有旁路的烟道是否也设置监测点位通过排气筒等方式排放至外环境的大气污染物,是否在排气筒或者原烟气与净烟气混合后的混合烟道上设置大气污染物外排口监测点位是否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有口无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正常不正常不正常情况: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是否按要求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是否布袋除尘器是否定期更换滤袋,确保完整无破损是否静电除尘器是否定期检修维护极板、极丝、振打清灰装置是否喷淋吸收装置是否定期排放、更换吸收液

19、,确保吸收效果是否吸附装置是否定期更换吸附材料,确保吸附材料的吸附效能,如脱附后采用催化燃烧装置,则应定期更换催化剂是否RTO装置是否定期检查燃烧器、蓄热体、切换阀等组件,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否RCO装置是否定期检查燃烧器、蓄热体、切换阀等组件,定期更换催化剂,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否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有口无是否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行为是否对于颗粒物等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点,排污单位是否配备有效的大气污染物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车间密闭等,并配备滤尘设施是否对于挥发性有机溶剂、恶臭等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点,如硫化、酸洗等设施,排污

20、单位是否采取密闭措施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散发是否有机溶剂储存和装卸单元是否配是否置气相平衡管或将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接入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异味明显的水污染物处理单元,是否加盖密闭,并配备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是否对于露天储煤场、粉状物料储运系统,排污单位是否配备防风抑尘网、喷淋、洒水、苫盖等抑尘措施。且防风抑尘网不得有明显破损。煤粉、石灰石粉等粉状物料是否采用简仓等封闭式料库存储。其他易起尘物料是否苫盖是否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现场检查时,是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内是否预警期内是否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是否其他情况:(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有口无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是

21、否规范是否是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是否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行政区域利用的是否备案是否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是否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是否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是否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是否贮存场、填埋场是否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是否是否产生危险废物是否危废种类: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危险废物种类是否按要求在危险废物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登记是否排污单位是

22、否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是否是否规范转移(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审批)是否包装容器是否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并完好无损是否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完好无损是否管理人员责任信息、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是否是否分类收集、分区存放,未与非危险废物混存是否仓库式贮存设施是否分开存放不相容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围堰、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是否是否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是否导流、收集设施贮存堆场是否防风、防雨、防晒是否是否存在超量或超期存放是否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是否转移危险

23、废物是否落实五必查”是否是否有电子转移联单是否(四)土壤和地下水管理有口无是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是否是否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是否是否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是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是否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是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时是否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局备案是否(五)噪声管理有无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频次监测厂界噪声,并有噪声自行监测报告是否工业企业噪声是否超过该企业应执行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否(三)、排污许可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内容检查情况(一)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厂区分布图与现场是否一致是否(二)资料核查(

24、检查电子化和纸质台账,原则上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自行监测年度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是否是否开展自行监测(水、气、噪声、土壤、地下水)是否自行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监测方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检测报告的采样位置图、采样照片是否齐全是否是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是否自行监测数据是否公开是否环境管理台账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是否台账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记录是否排污数据检查(通过执法监测或检查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达标是否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是否达标是否记录台账和自动监控数据或其他监测手段,核实判定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达标是否水污染物许可

25、排放量是否达标是否执行报告是否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执行报告是否执行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执行报告的频次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是否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规定提交执行报告是否信息公开情况(省环境厅门户网、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已公开口未公开(三)改正规定整改完成情况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四)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环境问题二、建设项目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环评审批(备案)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是否存在新、改、扩的建设项目:口是否新、改、扩的建设项目名称:新、改、扩的建设项目是否已投产:是否是否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口是口否(二)建设项目检查要点

26、项目内容检查情况(二)建设项目检查要点环评报告是否经审批部门批准,实际开工时间是否在环评批复之日起五年内是否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破坏的措施与环评是否一致,发生重大变动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是否查验环评对施工期的“三同时施工图”相关要求及施工计划、施工合同,确定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是否生产工艺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调试前是否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表是否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未完成整改的是否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是否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保设施竣

27、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是否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验收(其他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是否有无偷排、漏排、收集系统不完善等现象是否需要安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项目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完成自主验收后5日内是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是否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环评报告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

28、内容、质量保证是否和质量控制、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变更情况、环评报告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环境保护设施效果调查、环境影响调查、建议和后续要求、验收调查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是否验收意见是否有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并附有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签字是否公示上述信息的同时,是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是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

29、建边批”等违法行为是否三、环境应急管理项目内容检查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是否需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是否是否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是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是否制度,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是否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实记录演练情况是否是否建设事故应急池是否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是否应急池是否空置是否是否建设危险化学品储罐口是口否贮罐周围是否建有围堰是否危险化学品装卸区是否设置事故液收集系统是否是否设置污水排放口是否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是否设置雨水(清下水)排放口是否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

30、闸(阀)是否是否配备环境应急物资是否环境应急物资配备是否与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相符是否是否发生过突发环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是否境事件是否关信息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内容检查情况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是否是否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安全风险评估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是否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是否是否完成对前期发现隐患的跟踪整改是否是否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环保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是否履行消防相关审批验

31、收手续是否五、辐射安全管理要求项目内容检查情况辐射安全管理口有口无是否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是否有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印类射线装置;IV、V类放射源)是否是否进行环境保护验收(II类射线装置)是否是否进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是否是否提供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是否辐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是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是否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是否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是否是否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是否是否有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上一年度)是否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环境问题检查人员单位以上信息是否核对无误,请签字确认检查人员(签字)企业现场负责人(签字)其他参加人员(签字)时间年月口时间年月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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