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39850 上传时间:2024-01-22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3.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docx(1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工作具有特殊意义。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以进固稳,坚持守正创新、奋发进取,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组织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管干部集中轮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各类主体班次必修课,并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坚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国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路线图”

3、和“施工图”,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做好市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认真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适时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三)加强法治政府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区镇(街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区“一规划两方案”情况,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情况,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建设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4、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行政诉讼“两降一升”工作以及2024年度扎实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跨区域通办二落实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实施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本地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纵深推进政务服务“刷脸即可办”,提升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免提交”覆盖率,推动重点项目“拿地即开工”常态化。完善线下服务专窗,推动

5、实现区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分中心专窗全覆盖,提供办事咨询、网办引导、材料代收、证照代发等服务。加强日常监测管理,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的“好差评”工作,通过“苏服办”“12345”热线等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五)持续放大营商环境比较优势。贯彻实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好发挥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综合保税区、盛泽国际贸易集聚区等开放平台作用,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原创性、差异化具体措施。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治协作,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推进立、执、司、守各领域合

6、作协同。全面落实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前评估制度,建立完善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机制,及时制定并调整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六)擦亮政务服务品牌。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相关工作。持续规范“一门”办理,优化综窗服务,完善进驻部门“首席代表”制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强化公共能力支撑,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力、好办易办转变。严格

7、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和措施,积极推动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持续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管理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七)推动法律服务行业高速稳定发展。全面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律所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律师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提高党政机关决策法治化水平。重点支持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施行企业化财务管理,落实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管理权,健全完善与公证机构发展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保障政策,增强公证发展动力和活力。(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

8、关部门)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八)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确保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必审。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治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九)有序推进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落实“谁起草、谁负责”原则,统筹项目文件起草工作,规范解读工作,健全解释程序,认真做好施行过程中涉及的咨询答复、执行释疑,以及备案审查意见

9、、行政复议建议、司法建议的答复办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十)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巡查,对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开展检查。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扩大专家协审覆盖面,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方审查机制。探索制定公职律师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法律事务工作规范,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专家协审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四、以IWJ质量决策保障局质量发展(十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

10、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十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决策目录,推动目录有序扩展,实现民生事项“应纳尽纳”“应纳优纳:依托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平台,推动决策项目全流程网上流转。建立利害关系人、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城乡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

11、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十三)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党政机关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应当全部设立公职律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四)深化基层综合执法监督。抓好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一市

12、一清单”。认真落实市区现场行政执法规范指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专项提升活动。以规范执法机构运行、强化执法行为监督为重点,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执法部门)(十五)创新执法监督体系。深化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工作,配合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探索“司法行政部门+区级业务主管部门+镇(街道)司法所”的基层综合执法监督模式,加快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执

13、法部门)(十六)加强对重难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查纠整改,实现常治长效。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抽取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以及执法舆情频发、矛盾集中的重点地区相关案卷进行评查,促进提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14、)(十七)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专项提升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弓I,牢固树立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强化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抓好执法队伍系统培训、实战练兵。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辅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禁执法辅助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充分运用考核手段,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指导推动重点执法部门举办和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素养和专业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执法部门)(十八)坚持包容审慎监管。

15、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行政许可流程简化、条件明确,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一刀切”等问题有效遏止,其他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质量大幅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推进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六、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十九)推动

16、事前预防转型治理。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把准入关口,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从根本上控制增量风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关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推进老旧房屋、老旧管线、老旧装置设施更新改造。推动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强物防技防。加快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配合推进数字安全城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提升安全水平。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结合落实“15条硬措施”,紧盯14个方面、19项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推动整治再深化、再聚焦。(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

17、工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十)扎实做好防灾救灾与应急处置。落实防灾救灾会商研判、应急力量前置、灾情统计评估、物资储备调用、基层防灾救灾等“五项机制”。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动基层民兵连长兼职灾害信息员,推进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构建智能精准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统一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建设专业集约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警方面落实发布精准化、研判常态化、“叫应”扁平化、信息共享化。强化应急保障,落实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三项准备”,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十一)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宣传,开展监管人员专

18、业培训,深化333”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宣讲。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为中小学生量身定制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培训课程。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推进基层安全学校线上线下和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宣传培训,推动全社会提升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七、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二)健全完善非诉工作体系。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强化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等工作衔接,联合法院积极引导民事案件以非诉方式分流化解,协调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推进省、市行政调解办法、行政调解职责清单落地实施,拓展行政调

19、解组织覆盖,压实行政调解责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十三)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深化三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推广“融媒体+调解,深化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推行非诉服务“网上办”“一次办”。建好用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开展典型案例、优秀卷宗评选,组织等级评定,举办菜单式培训、编写人民调解指导手册,提升实战能力。(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十四)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围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

20、桥经验”20周年,部署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项行动”。优化完善三级矛调体系,围绕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及时化解各种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对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纠纷,建立专班式、代理式、分级式化解机制,依法处置化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十五)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挂牌。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透明度和

21、公信力。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严格执行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立案登记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十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O完

22、善行政应诉考核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深化“三维多元立体”诉源治理,实现行政诉讼案件量、败诉率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降一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区审计局、区统

23、计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十八)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充分发挥群众“裁判员”作用。建立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情况,针对本领域内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专项督查整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十九)完善执法问责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

24、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三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进一步加强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底前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推广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