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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福安市海洋渔业局:为了解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9)5号)、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9)5号)以及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宁财绩(2019)8号),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安财绩(2019)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绩效评价组于2019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对福安市海洋渔业局2018年度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专项资
2、金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小组经过了解、收集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对项目现场进行抽样实地核查,对项目资金管理、项目业务管理、项目完成质量、各项制度落实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立项及基本情况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海漂垃圾治理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6)155号)、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海漂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7)86号)精神,福安市海洋渔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海漂垃圾治理。海漂垃圾整治范围为福安市近岸海域海岸带向陆一侧100米的海岸带,以及沿赛岐大桥向河流上游100米的流域。具体包括:下白石镇辖区岸线
3、65km、溪尾镇辖区岸线18.3km、湾坞镇辖区岸线36km、赛岐镇辖区岸线22km、甘棠镇辖区岸线20km、罗江开发区辖区岸线5.7km,海岸线长度共计167km。治理重点:集中养殖区、用海单位、码头、河流入海口、沿海镇区村居岸段及海域。治理目标:在福安市近岸海域、沿海陆域、河道及其岸段建立有效的垃圾收集、中转、处置机制,实现垃圾不入河、不下海;海上建立有效的垃圾监控管理机制,有效管控海上船舶、施工作业、海水养殖产生的垃圾,做到海漂垃圾海上收集,岸上处置,达到消除海漂垃圾污染的治理目标。治理经费预算标准和使用范围:海漂垃圾治理经费按每公里岸线一万元纳入预算,海漂垃圾治理工作经费由岸线治理经费
4、、重点区域治理经费、应急管理整治经费和考核奖励及工作经费四部分组成。岸线治理经费用于岸滩垃圾收集、转运;重点区域经费用于码头、海洋保护区、河流入海口、集中养殖区海漂的清洁转运;应急管理整治经费用于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气象造成海区垃圾异常增多的应急清理及重大活动的整治;考核奖励及工作经费用于海漂垃圾治理考评先进单位的奖惩以及必要的考评、宣传、档案资料建立等经费。(一)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及时对海漂垃圾进行清理,采取环境整治措施,减少海漂垃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创造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三)项目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福安市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专
5、项资金16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7万元,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使用11980万元,资金使用率71.74%。二、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安财绩(2019)3号)要求,福安市海洋渔业局对2018年度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开展了全面的自评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操作性较强的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自评指标体系包括三个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二级指标九项以及三级指标二十三项。评价结果为:投入得分30分(分值30分)、过程得分30分(分值30分)、产出与效益得分40分(分值40分),项目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等级为
6、“优秀”。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一是通过全面评价2018年福安市海洋渔业局的“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形成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结论,为后期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供重要依据。通过绩效评价,可以从效率的角度分析,准确掌握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使用的运行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发现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异程度,总结项目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为后续项目管理提供有益借鉴。二是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提升项目实施水平。一方面通过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程度,增强项目实施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感,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高效
7、使用。另一方面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运行绩效,考察和反映项目资金产生的实际效益,分析资金使用后对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事业的影响,对后续项目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和决策依据;第三通过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评价,发现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优化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1、绩效评价原则(I)科学规范原则: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评价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为准绳,真实、客观、公正评价项目绩效;(3)绩效相关原则:围绕资金支出与其产出进行评价,反映
8、支出和产出之间的绩效对应关系。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项目实际情况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三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项目投入(30%),主要评价项目的时效情况、项目立项及资金落实情况。二是项目实施过程(30%),主要评价项目单位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三是产出与效益(40%),依据项目属性为民生项目,本次效益指标注重分析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及服务对象满意度。3、评价方法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从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采用以下方法。同时在运用具
9、体评价方法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综合评价。(1)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3)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4)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阶段根据福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结合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的特点,绩效评价组通过向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对项目深入研究、反复研讨,针对项目的特性设计相关表格进行了统计、分析、核实,作为项目
10、评价信息并设计评价方案。2、实地考察为保证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本次绩效重点评价采用抽查办法,评价小组从7个沿海乡镇中抽取4个(抽查资金量达70%)进行实地考察、访问听取项目情况介绍,了解“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开展、项目执行、项目管控、财务管理等情况,并进行问卷调查及开放式提问,以获取绩效评价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其他乡镇采取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效进行书面问卷调查、电话查询等方式。3、绩效分析阶段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收集资料、对照查证复核、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程序,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点上调查与面上分析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对
11、自评表数据和附件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核实,对明显不合理的自评分数,根据附件与自评报告进行调整,若附件不能提供依据的,进行现场核实再确认,进行绩效指标量化评分,经过汇总修正,得出最后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资金投入投入的分值30分,得分21.35分。依据项目开展及时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项目立项规范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及资金使用率等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如下:1、时效情况得分2分(分值2分)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度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按计划月份如期实施,得满分。2、项目立项得分13分(分值13分)(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4分,得4分;福
12、安市海洋与渔业局绩效目标基本能与项目年度任务数相对应的,基本能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得满分。(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0分;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交的绩效目标表未能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无法通过清晰的指标来衡量,扣4分。(3)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5分,得5分;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所提交的材料、文件符合相关要求,得满分。3、资金落实得分15分(分值15分)(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5分,得5分;2018年项目资金计划投入16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为16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得满分。(2)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5分,得5分;项目资金及时下达,得满分。(3)资金使用
13、率指标分值5分,得0.35分;项目资金预算金额为167万元,均已足额及时下达,实施单位实际使用资金119.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1.74%,小于绩效目标值95%标准,得0.35分。(一)项目实行过程过程的分值30分,得分30分。依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会计信息管理等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如下:1、业务管理得分14分(分值14分)。(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基本合法、合规、完整;满分。(2)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项目实施单位执行业务管理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分2分;项目实施
14、单位相关月报、季度考评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分2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基本落实到位;得分2分。(3)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4分,得分4分。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有相应的项目质量标准,每季度对相关乡镇进行考评;得满分。2、财务管理得分12分(分值12分)。(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对项目实施建立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得满分。(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由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得2分;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实施单位每季度对相关乡镇项目资金管
15、理进行考评,得分2分。(3)项目资金安全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支付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满分。3、会计信息管理得分4分(分值4分)。(I)信息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核算,满分。(2)信息完整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部门会计核算依据的内部审核、资金申请、拨付等相关资料完整,满分。(三)产出与效益产出与效益的分值40分,得分40分,依据绩效目标的完成度、产出质量、社会效益、可持续性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如下:1、产出数量得分10分(分值
16、10分)(1)整治常态化指标5分,得分5分。近岸海域乡镇每月对辖区近岸海域及岸段开展经常性整治,达到绩效目标值,满分。(2)垃圾转运完成及时性指标5分,得分5分。近岸海域乡镇及时清理海上及海岸带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达到绩效目标值,满分。2、产出质量得分10分(分值10分)(1)整治质量达标率分值6分,得分6分。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每季度对相关6个乡镇进行考评,每季度备考乡镇考评结果良好,均大于绩效目标值,得满分。(2)群众、媒体及部门监管监督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实施项目未存在上级部门检查存在海漂垃圾整治不及时问题被通报及处罚,也不存在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海漂垃圾未及时
17、整治的问题,满分。3、项目效益得分20分(分值20分)(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结合问卷调查显示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打造环境整洁景观优美的海岸带,创建舒适、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升福安市城市形象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效果显著,满分。(2)环境效益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结合问卷调查显示通过项目的实施采取环境整治措施,有效防治海漂垃圾污染损害,对减少海漂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起到积极的作用。效果显著,满分。(3)可持续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结合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人数83.75%认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在减少随意丢弃垃圾、增强公民参与维护公共卫生的社会意识、提高保洁员工的素质方面都有显著改善;次
18、年项目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满分。(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对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进行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的方式,发放问卷40份,回收40份,调查结果显示,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满意度为92.5%,大于绩效目标值,满分。五、现场核实情况分析1.现场核查选点数量为保证本次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全面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抽查办法,评价小组从2018年“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覆盖的7个乡镇中选取了4个乡镇进行现场核查,岸线长度抽查比例达72.45%,项目资金抽查比例达到70%,实地考察各乡镇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抽查乡镇岸线长度
19、(KM)抽查资金总量(万元)1下白石65562湾坞3634.93溪柄一24甘棠2024合计121116.92.现场核查内容及核查情况现场核查内容及核查情况分析具体如下:(1)对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包括: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实行专账核算,是否按规定范围和程序使用资金,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做到有账可查、有账可循。经核查,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而在资金使用上,各项目单位资金基本能做到专款专用、合法合规,项目资料健全。(2)核查项目资金工作进展情况及最终成果。以2018年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为主要依据,核查项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核查,项目基本完成2018年工作
20、目标。(3)对日常管理方面进行核查。主要核查项目单位是否做好“海漂垃圾治理行动”宣传、是否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是否做好海漂垃圾治理行动的日常监管。经核查,沿海各乡镇通过实行“海段长制”对海漂垃圾治理行动管理已经常态化,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并做好海漂垃圾治理行动的日常监管。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18年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立项规范、专项资金到位、项目产出效果明显,但存在绩效目标明确性不强、资金使用率较低等情况。经综合评价,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91.3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工具体得分如下:绩效评价结果表明,该专项资
21、金的使用对减少海漂垃圾污染、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增强群众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具有重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提升海洋环境质量。福安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探索建立“七项长效机制”新发展理念,以强化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主导,通过实施海漂垃圾整治,强化生态管海、依法治海,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在各沿海乡镇实行“海段长制”管理方式,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后续监督长效机制。对海漂垃圾实行陆域源头和海域源头双管控,科学设置入海排放口,修建垃圾中转站,组件海域保洁队伍,引导群众和渔船主规范处理各类垃圾,实现海漂垃圾打捞、海岸线巡查等工作常态化
22、。海段负责人不定期、不定时地开展巡海,及时汇报情况,海域专管员根据每月督察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有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质量,守护了碧海银滩,打造了环境整洁景观优美的海岸带,促进了福安市城市形象提升。2、对促进海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境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抓好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福安市政府将海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海域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沿海各乡镇政府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湾坞镇政府以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原贝L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通过海漂垃圾的整治活动,妥善处理海
23、域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积极向沿海各村大力推广浮溪村常年种植海带、紫菜等水产品,有利于水资源优化的良好经验,促进整治生态效果上新台阶。溪尾镇政府在通过海漂垃圾的整治活动中及时总结经验,在渔岐村海域种植400多亩红树林,与原有的红树林连片形成千亩红树林带,在不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的同时,被福建省林业厅列入第一批重要湿地名录。通过多方式、多举措的实施,有力的促进海域生态修复,使海域生态逐步进入良性循环。3、政府组织、人人参与,齐力改善沿海乡镇人居环境。各乡镇政府在开展海漂垃圾整治活动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对往来作业船只、渔民进行各种海洋环保知识宣传;在沿海村庄通过创建“美丽乡村”
24、和实施“清洁家园”活动,把绿色发展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为增强和提高全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减少海洋环境污染,下白石镇政府组织村镇两级干部、下白石中心小学和顶头小学志愿者“开展保护母亲河,从我做起”的志愿者活动,以此促进海洋环境常态化管理机制的落实,确保“母亲河”绿水长流,从娃娃抓起。甘棠镇组织人员向村民及船舶企业发放倡议书,倡导“垃圾不落海,垃圾不堆岸”。针对国泽村位于赛江下游段特殊地段,汛期时节以及涨潮时,上游及下游大量的海漂垃圾均会滞留在低洼处,造成垃圾堆积。甘棠镇党委、政府的积极组织下,聘请了专业的清理人员配合河道专管员组成清洁小队,推进治理常态化,及时对漫
25、滩处的海漂垃圾进行清理,改变了原来漫滩处常年“脏、臭、乱”的面貌,成为干净卫生整洁的村民新休闲运动场所。各乡镇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不配合海岸带环境整治工作的现象,报道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通过“红黑榜”方式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增强了村民保护海洋环境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海洋的良好氛围。七、存在问题本次绩效评价中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未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制定年度绩效目标时所制定的绩效目标不清晰、难以衡量,绩效目标明确性差。2、资金使用率较低。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海漂整理经费项目”专项资金167万元,项目资金均已及
26、时足额下达,但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于2018年11月才将资金拨付项目相关乡镇,导致项目资金未得到充分使用,2018年项目资金实际使用119.80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7L74虬3、长效综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海漂垃圾整治涉及岸上企业污水、垃圾排放、居民生活垃圾、内河污染、海上渔排养殖污染、运输船舶污水油料排放等整治活动,以及住建、水利、环保、经信、海事、海洋与渔业、沿海各乡镇等多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是一个需多方参与并长期实施的系统工程。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作为主要责任主体存在“权责不一”情况,承担巡查监管、日常清扫、转运等工作,但对于部分产生垃圾的源头整治无执法权限,往往需依靠多部门联合执法“运动
27、式”的整治,不利于项目整治的深入开展。八、有关建议1、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使项目的实施通过明确的指标得以客观的反映。2、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得到发挥,使人文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3、建立统一整治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相关部门联动反映速度,相关各乡镇在做好日常巡查监管、清扫、宣传工作的同时,对于相关垃圾产生源头需对口执法部门协调处置的事由,及时在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提高整治的精准性以及及时性,同时便以责任区分降低事务运行成本。九、结果公开与结果运用(一)、结果公开:对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评价结果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福
28、安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公开的方式包括内部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二)、结果运用:通过本次海漂垃圾整理经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虽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同时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在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及绩效评价效果应用方面提出以下几点:1、推进海漂垃圾清扫服务社会化,促进整治效果进一步提升。目前,福安市海漂垃圾清扫工作由沿海各乡镇组织人员或者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实施日常清扫业务,存在沿海各乡镇在项目实施时既是组织者又是实施人现象。各乡镇岸线长度长短不一,全市沿海各乡镇配备打捞船合计12艘,最多的乡镇下白石配备3艘,最少的乡镇赛岐镇、罗江街道各1艘,清算人员数配备也各自不同
29、,而海漂垃圾存在动态管理问题随着河流以及海水涨落潮运动,导致不同时间段不同乡镇海漂垃圾量差异大,如到汛期以及天文大潮,各乡镇还组织大量人员进行突击清扫,额外增加政府的事务成本。因此,优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将海漂垃圾清扫作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形成“政事分开、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机制,使政府部门从原来既组织海漂垃圾清扫作业,又实施监督管理的全能模式,转变为主要从事监督管理的模式,更好地发挥在环境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将各乡镇清扫区域统一为一个大区域由社会力量承接清扫业务,有利于打破乡镇各自为政,标准不一致,责任区域交界地带模糊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运作成本。通过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促使海漂垃圾清扫企业更加注重作业质量,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从服务质量中赢得信誉、挖掘效益,有效的解决了原有清扫作业由政府统包统揽、难以激发内部活力、作业服务效益较低的问题。2、次年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14)2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15)4号),建议对下年度“海漂整理经费项目”增加安排预算资金。福安市财政局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