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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制度1、进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经培训过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定期进行复训,以强化和更新知识,复训的时间为每年一次,饭店邀请区防疫部门专家进行授课。3、每年一次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课堂教育的方式进行,授课后进行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4、餐饮从业人员由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5、对无故不参加饭店及部门组织培训的员工按部门或部门的考核规定进行处罚。6、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