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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用人制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目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通过对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开发,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员工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第四条公司凡涉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2、。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的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才等。第六条公司招聘员工的基本条件:符合岗位说明书要求的学历、知识技能等任职资格条件,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德才兼备。第七条拟定招聘计划。公司每年10月上旬根据本年度人力资源状况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编制人才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实施。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人员数量、招聘时间安排、采用的招聘方式等内容。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因人员变动、岗位空缺或工作需要,需聘用工作人员,由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
3、部提出申请,明确所需人数、聘用人员条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八条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公司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真实证件。第九条公司招聘员工,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因工作需要,员工相关专业证书可以由公司集中保管。第十条员工应聘时,在其他单位从业过的,应提供与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第十一条招聘流程。公
4、司按照安徽建工集团员工招聘暂行规定发布招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和考核,对录用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后上报审批,对通过审批录用的新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领导或招聘专业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通过面试最终确定招聘学生,与他们签订就业协议。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对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的各类高端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人力资源部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领导或招聘专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人一起对应聘人员面试后进行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后,试用人员填写拟聘用人员考核
5、表,由所在单位、项目部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正式聘用。社会有工作经验人员聘用后签订以项目工期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属各单位、项目部也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相关专业技术类人才。此类人才经项目部申请、由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推荐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进行试用。推荐人对被推荐人的工作表现负责。第十三条公司与新员工按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十四条在劳动合同期内,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期制。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按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公司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按照公司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公司机关一般人
6、员及项目部人员根据公司岗位说明书规定的任职条件竞聘或选聘上岗。第十五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坚持“评聘公开、评聘分离”的原则,择优聘用。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单位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公司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坚持民主、公正、可操作性、奖惩相当、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不得冲突原则。第十七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等劳动权利,同时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十八条公司负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
7、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十九条公司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应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签定劳动合同的,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各单位和项目部不得用工。新员工上岗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
8、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员工本人与公司签订。员工在劳动合同、员工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填写的家庭住址应准确有效,作为员工指定的联系地址接受公司各类通知等用,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的联系地址如有变动未及时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果自负。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司信息化工作平台,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在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均有本人使用的唯一工作账号,必须本人亲自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员工使用本人工作账号操作各类工作流程、发送接收各类信息,本人工作账号发生的所有操作确认均由本人负责。员工的
9、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邮箱应及时查看。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员工合同到期,公司对其进行考核,对需要留用的员工在合同到期前十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意续订的员工,应按通知书约定的续订日期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在收到通知书后五日内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双方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依法进行。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或终止
10、劳动关系的员工应当先办理工作交接,移交公司的财物及有关资料,有缺失、损坏的应进行赔偿。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经济补偿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公司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员工应当提交转移档案所需的户籍材料等相关资料,配合公司完成档案转移工作。第二十五条集体合同。公司与员工经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
11、一些临时性、替代性与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司应当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前应对劳务派遣单位的风险承受度、服务能力、信誉与资金能力等做综合的评定,按照“责权明晰”的原则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应合法,性质明确,利用约定条款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若劳务派遣工作中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应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由公司、派遣人员和派遣单位三方共同签订。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将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为提高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对单位的忠诚度,劳务派遣人员表现优秀者,公司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非全日制用工。公司因工作需要
12、,可在部分岗位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第二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向符合因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领取经济补偿金条件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因工作正常调动、自动离职(包括考入高校脱产学习)、辞职或因过错性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第二十九条公司依法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其办事机构设于公司工会,设主任一名由工会代表担任,负责调解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员工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先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公司与员工均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其它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本着“务实灵活
13、、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3.因公司的处理决定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项目部直接聘用临时用工。新成立项目部根据工期和规模确定项目直接聘用临时用工合理人数,由项目部自主招聘后以项目部名义签订以本项目工期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项目部结束后,所有直接聘用临时用工应及时予以解聘。对于已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项目周期的临时用工,项目部认为表现优秀需要继续聘用的,向公司
14、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第四章劳动纪律第三十一条公司通过制定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公司劳动纪律包括考勤纪律、组织纪律和岗位纪律。第三十二条考勤纪律1 .员工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并按规定进行考勤。2 .员工在工作时间有事应按规定向单位请假,不得无故旷Xo3 .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者,涂改、骗取、伪造休假、医疗证明的,均视为旷工。考勤记录为员工出勤的证据,应当由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考勤员签名确认。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毁损、丢失。公司综
15、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的各单位、项目部考勤表作为员工出勤的证据,与纸质考勤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三十三条组织纪律1 .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过程中应服从指挥。2 .员工应服从单位正常工作调动。3 .员工不得擅自处理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4 .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员工有问题反映应通过正常程序和途径,不得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5 .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和稳定,不得挑拨是非,影响团结,损害他人名誉;不得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6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公司财物。7 .员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8 .员工不得泄露、出卖公司
16、的经济情报,以及利用公司技术、信息资料谋取私利。9 .员工应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不允许有影响企业形象的行为和语言。10 .员工非经批准不得以单位(项目部)名义对外赊账、担保、签订任何协议、证明文件等。11 .员工不得组织、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12 .员工取得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必须在本公司注册、使用。凡在建筑业信息公开相关平台查询到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人员证书必须及时转注本公司。第三十四条岗位纪律1.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不得在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7、。3 .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私自动用任何生产设施、机械设备、仪器及其他物品。4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着装整洁、得体、庄重。项目部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5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中形成的或使用的各类文件、资料,重要文件、资料废弃时,须及时交有关部门或粉碎销毁。6 .工作时间不得以非工作原因会见亲友,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或施工区域。第三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支付补偿金:(一)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二)因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一年内(或
18、一个工程项目周期内)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受过一次警告处分,且教育无效再次受到警告处分的。(四)连续旷工5天以上(含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五)涂改、骗取、伪造休假、医疗证明的。(六)蓄意损坏、偷盗、骗取、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侵占是指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超过2000元,催要不还的。)(七)私自占用公司工程、财务及其他资料拒不返还的。(八)故意泄漏技术、违背公司保密制度,或把公司业务介绍给他人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九)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十)员工本人或指使他人在信访或处理问题过程中无理取闹、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有欺
19、诈、辱骂、威胁、造谣、诽谤、诬陷等行为的。(十一)在公司内酗酒滋事、组织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并再次有相同行为的。(十二)不服从管理、怠工或煽动他人不服从管理、怠工,经教育仍不悔改并再次有相同行为的。(十三)酒后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设备的。(十四)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擅自变更工作程序,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损坏机械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十五)严重失职、渎职或者营私舞弊、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济私,致使公司蒙受5000元以上损失的。(十六)收受贿赂或挪用公款数额达
20、5000元以上的。(十七)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的。(十八)员工向公司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件、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件或相关虚假信息的。(十九)公司发现员工的相关证书在外单位注册后,要求员工在限期内转注册到本公司,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转注册的。(二十)未经授权和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或5000元以上损失的。(二十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办理结算或认可涉及公司对外承担经济责任5000元以上的。(二十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十三)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连续两次绩效面谈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专业分、子公司)约谈(或转岗)后仍不能
21、胜任岗位工作者。(二十四)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能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违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造成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二十五)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二十六)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旷工规定:(一)旷工最小计量单位是半天;(二)单日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每满3次按旷工1天处理。(三)员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无故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员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除外)。(四)员工要求辞职者,在未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视为旷
22、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其责任。旷工时间以考勤记录为准。(五)公司安排待岗员工上岗,发上岗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未按时上岗的,按旷工对待。(六)公司对待岗人员进行培训或组织集体活动,未按时参加的,按旷工对待。(七)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工作分配、调动时,员工不按时到岗(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经批准私自变动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对待。第五章员工变动管理第三十七条员工因工作原因变动,所属单位、部门、项目部应监督及时办理变动手续,若因所属单位、部门、项目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务和技术资料、办公用品等,除追究离职人员责任外,所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八条员工变
23、动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凡未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变动手续的私自变动,当事人将受到擅自离岗违反劳动纪律处罚,造成的后果自负。第三十九条员工内部调动程序参照人力资源部工作流程。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人员变动情况,新增人员须持人力资源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是党员的,还必须持党委办公室出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上岗,员工离岗必须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公司收尾项目责任人确认单上确认的各收尾事项责任人调离项目部时,除办理正常离岗手续外,还应请负责收尾事项对应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能调离项目部。第四十条所属单位人员变动1.所属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所辖项目部部门正职以
24、下人员,但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所属单位开具行政介绍信确认变动。2.公司所属单位之间人员变动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调度并办理调动手续。第四十一条员工岗位或工资级别变动公司所有员工岗位或工资级别变动需严格依据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审批,凡未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的岗位或工资级别变动均无效,在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员工承诺岗位或工资级别变动。第四十二条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旷工,辞职办理程序为:(一)辞职员工应提
25、前30天向所属单位(部门)提交辞职申请;(二)原工作单位(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领导同意;(三)员工办理各种资料、财、物等移交手续和工作交接;(四)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五)离职员工是党员的,同时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六)离职前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在审计结束之前不得办理离职手续。第四十三条公司根据施工任务、生产条件的变化(包括境外项目)进行劳动力调配平衡或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安排,公司可以在所有项目部和机关后勤单位、生产经营点之间调配平衡劳动力或调整员工工作岗位,不视为是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不做变更。公司与境外工作的员工另行
26、签订境外项目工作协议。协议条款是对双方在境外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四十四条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业务部门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等工作岗位变动,变动离任前需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内部审计。经济责任是指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公司核算审计部接受授权后一周内组织开展离任审计,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送公司相关领导,作为对离任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四十五条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
27、要实行不同工时制:(一)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40小时。(二)对无法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经营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司机、采购员、保管员、炊事员、项目部人员及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计算工时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确保员工的生产、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权利的完成。(三)对以一定周期循环作业的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公司因生产作业需要,需连续加班作业的员工;因生产受季节、自然条件限制的员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方式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或以工程项目为周期,具体由项目部根
28、据项目生产特点决定。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公司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确保员工的生产、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权利的完成。具体轮休由项目部进行安排。项目部可根据生产情况就地安排员工休息休假。第四十六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节假日休息和休假权利。具体请假办法参照安徽省路桥公司员工病事假、年休假请假办法第七章工资第四十七条公司依法自主制定内部工资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安排职工的增薪晋级。并根据效益情况决定工资水平,实行动态管理。工资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
29、际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第四十八条公司以人民币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法定货币(境外工作人员视情况而定),实行按月付薪制度。(一)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员工岗位劳动强度、工作繁简、技术水平、岗位责任及任职条件等因素核定工资标准的薪酬管理模式,实行“因事设岗、易岗易薪、按绩取酬、考核发放”的原则,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二)技术工人采用岗位(技能)工资或计件工资制。根据个人的岗位技术能力、劳动成果、经济责任大小而核定工资收入的薪酬管理模式,采用计件制根据劳动成果计酬,上不封顶。(三)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
30、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浮动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单位、项目部业绩状况,依据相关考核办法,经公司有关部门考核后决定发放标准。(四)项目经理工资按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按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区域)分子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五)公司招聘的各类高端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可实行与市场挂钩的协议工资制。(六)普通工人实行协商工资制。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工作量大小,参照同类人员劳动力市场价协商确定。(七)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对在新技术新工艺攻关、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及生产作业岗位等做
31、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员工进行奖励,原则上每年奖励一次,遇重大事项也可即时奖励。(八)员工按国家规定休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的,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发放工资;职工产假待遇按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九)员工病假(医疗期)工资:病假三天以上者,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病假证明单,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医疗期内病假待遇:前6个月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预发生活费的80%计发工资,7至12个月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预发生活费的60%计发工资,12个月以上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预发生活费的40%计发工资,医疗期内病假待遇低于合肥市
32、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医疗期为6个月。2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医疗期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医疗期为24个月。(九)工伤员工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待岗人员:在合同期内,因施工任务或生产条件造成员工待岗的,公司支付待岗人员生活费。待岗的次月,按本
33、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70%支付生活费。之后仍待岗的,按其基本工资支付生活费,在扣除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后,生活费低于504元的,按504元支付生活费。(十一)内部退养人员:工资待遇在扣除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后,内退待遇低于504元的,按504元支付。第四十九条公司薪酬分配细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生效。第五十条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一)个人所得税;(二)由员工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要求公司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五)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按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4、的费用,公司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六)员工拖欠公司债务,公司可视情况从工资中予以逐步扣还,但每月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七)因员工工作原因造成的经济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或相关风险抵押金中体现。第五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支付其期间的工资:(一)事假;(二)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劳动;(三)由于员工本人的原因中止劳动合同。第五十二条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禁止以员工借款形式代替支付工资。支付方式为:1.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代为支付;2.员工本人签名领取现金。第五十三条公司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35、外。第八章考核第五十四条考核是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的关系,促使员工努力工作。公司对员工实行月度绩效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执行月度绩效工资;项目员工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工资级别,机关后勤员工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年度绩效工资。公司所有在岗员工的绩效考核均应按照要求在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IO第五十五条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逐级考核的形式,谁主管谁考核。所属各单位(机关部门)正职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考核,副职以下岗位由所属各单位(机关部门)正职考核,项目经理考核按公司工
36、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项目部员工由直接主管或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公司委派人员的考核按照公司委派人员考核办法执行。第五十六条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专项考核四类。试用期考核: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及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各级主管定期对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全面考核。公司对机关部门负责人每两年进行聘期考核、对机关一般员工每年进行岗位聘期考核;对新员工每季度进行培养考核鉴定;对项目部每月进行月度绩效考核、每半年进行综合考核;对项目部员工每月进行月度绩效考核、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不定期考核:各级主管不定期对
37、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全面考核。专项考核:由于某种需要专门组织的考核。公司对所有员工的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晋升降职等奖惩的依据,并记入员工业绩效档案。第五十七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第五十八条对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一定奖励;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者进行绩效面谈;对在聘期内一次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两次绩效面谈者公司给予警告,同时可视具体情况调整岗位;对两次考核结果不合格、连续两次绩效面谈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专业分、子公司)约谈(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绩效面谈记录作为员工受教育的记录,同时作为员工各类处理、处
38、分的依据;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员工各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各类奖励、处分的依据。第九章员工培训第五十九条员工培训,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多形式、多渠道的进行政治、业务、文化等方面的培训。加强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加快员工的知识更新,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第六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工培训、教育的归口主管部门,所属各单位、项目部、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本单位(部门)下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填写“年度培训需求计划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各单位、项目部、部门培训需求计划,于1月31日前拟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9、报总经理批准后,下文至各培训单位、项目部、部门,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所有培训计划审批、培训实施登记均在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操作。第六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和内容,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参加的各类岗位培训、特种工种等培训,必须由所在单位、项目部、部门填写职工培训申请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临时增设的培训,亦需填写职工培训申请表,经上报批准后实施。第六十二条职工参加各类成人高校考试等学习,获得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后必须及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登记、审定手续,未经登记、审定的不予承认。
40、第六十三条参加由公司承担培训经费脱产、半脱产培训的职工,应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员工在服务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第六十四条公司已聘用的在岗职工取得与本公司经营资质需要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证件统一交存公司管理使用。第十章奖励与处罚第六十五条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教育工作同经济措施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六十六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技术革新能
41、手、生产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精神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励。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奖励:(I)一贯忠于职守,品德端正,廉洁奉公,工作努力负责,业绩突出的。(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失的。(3)在技术、专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改进经营管理或生产技术革新,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6)关心公司的发展和建设,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或取
42、得其它积极有效的效果的。(7)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安全,成绩突出的。(8)为公司带来良好声誉的行为;取得重大社会荣誉。(9)有其他功绩,成为员工楷模的。第六十八条先进生产(工作)者、技术革新能手、生产技术标兵等的荣誉称号,由员工所在单位群众讨论评选后,提交所在单位劳动竞赛委员会或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批准授予,并记入本人档案。第六十九条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降职、开除。第七十条员工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经查证属实,给予批评、约谈或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第七十一条员工触犯刑法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公司则给予开
43、除处分。第七十二条因员工本人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外,还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1)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全额赔偿;造成5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超过5000元部分,责任人再按20%50%赔偿;(2)造成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3)拒不赔偿的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法进行追偿。第七十三条违纪处罚程序:(1)对员工违纪警告处分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审核处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本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对员工开除处分,由所在单位、部门、项目部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的文书或其他相关证据给公司人力资
44、源部,并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工会、纪委、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批准,并记入本人档案;(2)给予员工处分,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第七十四条在批准员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收到处分15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第七十五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理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第十一章附则第七十六条公司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并按公司发布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职责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第七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七届职工代表大会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第七十八条本办法通过后,原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公司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与国家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