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郭屯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51751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4.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阳谷县郭屯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阳谷县郭屯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阳谷县郭屯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阳谷县郭屯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1 .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2 .对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3 .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4 .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5 .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郭屯镇卫生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