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54315 上传时间:2024-01-24 格式:DOCX 页数:161 大小:153.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1页
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1页
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1页
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1页
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docx(16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装修的合同汇编(33篇)装修的合同汇编(精选33篇)装修的合同汇编篇1甲方(屋主):乙方(施工方):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装修项目及价格(一)水电安装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二)地面、墙面贴砖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三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

2、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三)砌灶台灶台总长度约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0.55-0.6米,混砖结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四)阳台封窗阳台封窗采

3、用铝合金窗,厚度mm的南南铝材,厚度05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两扇。单价为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五)地面找平三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二、具体要求(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三)乙方在

4、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四)乙方在保证装修质量的前提下,应保护和节约材料和用具。如造成人为的.损坏、浪费和丢失,乙方须赔偿。特别是贴砖时应注意避免耗材过大,须认真仔细选砖,有瑕疵(砂眼、破损、色差、变形等)的不浸泡不采用。(五)乙方在装修中应设法及时补救装修缺陷,如不能补救,甲方可以要求返工或赔偿,直至达到装修要求为止。(六)施工中所需的水泥、砂子、砖、钢筋等原材料由乙方承担(其余由甲方自行选购),所使用的原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房屋建筑行业标准,无污

5、染。(七)乙方所提供的水泥为海螺牌,标号为32.5;砂子为河砂。(八)水电安装满足甲方安全、放心、正常使用要求,开关插座无松脱以及线路无漏电、漏水等现象。(九)贴砖要求平整、平直、无空鼓、松动、脱落、起翘等现象,接健(含碰角)大小一致、平直、工整,踢脚线平直并与墙面水平一体。(十)灶台必须牢固、安全,无漏水现象;铝合金窗安装牢固、安全,无漏雨漏风现象,材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装修的合同汇编篇2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2.1 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石膏墙等2.2 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

6、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3、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500000(大写)人民币:500000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1.1 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

7、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3.7 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3.8 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

8、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4、质量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5、工期5. 1开工日期:20_年10月20,竣工日期:20_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5.2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

9、,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6、发包人责任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6. 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6. 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7、承包人责任7.1 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

10、工作,确保合同工期。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

11、施,做到工完场清。7.6 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8.1 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

12、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

13、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9、设计变更9.1 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4 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

14、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9.5 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

15、等的依据。(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9.6 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10、变更价款的确定10.1 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2)合

16、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10.3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

17、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10.4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10.5 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0.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11、

18、工程款的支付ILI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备料款。11.2 工程进度到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进度款。1L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12、工程验收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12.3 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12.5 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

19、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12.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13、竣工结算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

20、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13.3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

21、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装修的合同汇编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工程户型: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1.1 5工

22、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1.6 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1.7 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

23、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3. 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的要求。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

24、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四条甲方工作4.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4. 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4.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4. 5负责协调乙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 6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4

25、.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 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五条乙方工作4.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5. 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

26、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包h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5.1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5.2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

27、惯。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第七条材料供应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

28、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

29、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8. 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九条质量标准8.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的标准执行。9.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_)o(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_)o10.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

30、、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10.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10. 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

31、承担。11. 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ILl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5%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0%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

32、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IL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12.4 由

33、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34、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四条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

35、动终止。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市场主办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装修的合同汇编篇4甲方:乙方:为统一和提高的店面和公司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及门头设计与装修。装修内容包括:门头广告招牌和店面形象的设计、制作、安装。2、本次装修严格按照装修公司设计风格施工装修,预计装修费用3、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一年内向甲方进货陶醉系列产品件。价格按进货市场实际价格结算。4、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在店中显眼位置做好

36、陶醉系列产品的陈列。不得在店中陈列和摆放与本公司相竟的产品。5、乙方在店面装修好后需向装修公司垫付装修费用,甲方按乙方进货量进行装修费用的现金返还。6、本协议一式叁份,一份沱牌舍得公司归档,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章):乙方(章):年月日年月日装修的合同汇编篇5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2 .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1、_室,计一平方米;2、_厅

37、,计一平方米;3、厨房,计平方米;4、_卫生间,平方米;5、_阳台,计平方米;6、过道,计一平方米;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 .委托方式:5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6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7、税金(3.41%)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

38、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

39、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7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8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

40、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 .甲方

41、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M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装修的合同汇编篇6: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合计平方米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

42、合同。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计算(其中:设计费%,施工监督指导费%)O五、设计费付款方式;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43、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日完成(即应于月日交图)。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

44、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

45、度协商解决。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甲方:乙方: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

46、装修的合同汇编篇7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该另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IO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