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必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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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总体情况时间:3小时满分:130分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70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2分,60分)通过:78分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解析: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归类)民法: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投标法等行政法:如行政处罚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经济法:如标准化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等社会法:如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如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的形式(识别)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国际条约如:行政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条例

2、)、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地方的形式规定、办法)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效力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注意: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同等效力(1)由制定机关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2)国务院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3)全国人大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审计的效力审计是国家对建设

3、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审计的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非经复议,不得提起行政诉讼。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是

4、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5、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建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表

6、现形式,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后果:无权代理的后果: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表见代理的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建设领域常见的代理招标代理、诉讼代理人、项目经理等招标代理:中介组织,具备下列条件:有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符合该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未

7、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法律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性物权的主要种类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处分权是核心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担保物权: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

8、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规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登记,自记载丁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继承或遗赠的不动产物权从继承或接受遗赠开始

9、产生效力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的基本法律关系相对权:主体、内容、责任的相对性。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侵权之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由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0、。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建没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专利权种类:发明专利、使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予条件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著作权单位作品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往往就是单位作品。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

11、有职务作品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二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利用单位条件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著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保证合同订立:保证人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方式

12、: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不能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需保证人书面同意情形: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可以抵押物(有权处分)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土地使用

13、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不得抵押财产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需要登记的抵押财产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效力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

14、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权的实现与抵押人协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或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Wl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罚则)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工程开工前,发包人

15、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和意外事故。除外责任:如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乍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等。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赔付额8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木保险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

16、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不同之)除外责任:(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保险期: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于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1Z301090建设工程

17、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1Z3O2O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Z3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基本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抢险救灾及其

18、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筋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实行监理的建设,一般要由监理单位查看后填写“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满足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和连续施工的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强调依法性:资质、招标形式、不得肢解发包)(5)有满足施工筋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强调审查通过):(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定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了专项质量、

19、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了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额度要求: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需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审核合格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延期开工: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0、重新核验,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险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1Z3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注册资本:如特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特级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

21、50人以上;一级、二级企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技术装备:如特级企业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5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发明专利等。工程业绩:如一级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及变更企

22、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企业分立或企业改制的,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申请之日起前1年)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

23、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Io)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1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无资质承揽劳务分包工程,常见的是作为自然人的“包工头”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

24、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资质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转包或

25、者违法分包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1Z3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注册的规定初始注册条件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不予注册情形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中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26、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Io)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情形脚用单位破产的;脚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受聘单位: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

27、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执业岗位范围: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列情形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如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多个专业工程的,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

28、,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义务:如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1Z3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Z3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必须招标的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丁第

29、(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重点及国有项目邀请招标:3个以上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

30、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招标条件(施工)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自招标文件

31、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丁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开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不予受理的情形:(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

32、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废标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情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

33、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中标中标人范围: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条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木的除外。备案: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

34、款的根据。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额度: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

35、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招标人处中标项目金额(合同价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肢解发包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对投标人处中标项目金额(合同价款)5%。以上1O以下的罚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36、;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分包和转包的。1Z303020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工程总承包含义;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资质;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立专门的资质.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总承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

37、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工程分包的规定违法分包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

38、责任(参考案例P106)发包单位违法责任: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承包单位建法责任: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木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2%4%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0.5%l%罚款,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Z3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及公布建筑

39、市场诚信行为信息: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两大类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被变更或被撤销,应及时变更或删除该不良记录,并在相应诚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同时应依法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录。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以守法、守信(占要指经济信用

40、,包括市场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主要指道德、伦理信用)、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经营、资本、管理、技术等)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优良和不良行为记录。1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Z3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合同的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如:平等原则: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协商一致(不强加、不强迫、不胁迫)公平原则:权利和义务公平;风险的合理分配;违约责任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通知、保密、减损、协助、照管义务合同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合同、主合同;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合同。主合同

41、无效,从合同无效合同的订立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明确;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投标。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内容不具体,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强调实质性同意要约及承诺的生效:到达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同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建设工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采用合同书形

42、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的主要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如不得违法发包;提供必要施工条件:及时检查隐献工程;及时验收工程;支付工程价款等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等建设工程工期开工延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同意延期要求的工期顺延。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

43、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期顺延(非承包商原因)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

44、(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竣工日期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险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按备案合同结算,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第,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拖欠承包人工程款,不仅应当支付工程款本金,还应当支付工程款利息;利息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计息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

45、的,交付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日竣工结算支付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的,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排序:买受人建筑工程价款抵押权人期限: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6个月无效合同实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

46、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类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得到工程价款(2)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3)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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