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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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一、申请备案企业条件(一)基本条件1.在我市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2 .重视企业内部技能人才培养,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培训考核经验。3 .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含考评人员队伍)、评价规章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及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仪器仪表等。4 .坚持社会效益为先,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积极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职

2、业技能等级制度对接融合。5 .具有完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措施和完善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并配备相应的内部质量督导人员。(二)企业规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企业规模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7)213号)(详见附件1)里的中型及以上企业标准。6 .被统计部门列入规上企业,以技能人员为主体且在职员工100人以上。二、评价对象本单位职工(含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劳务派遣人员),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三、职业(工种)认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详见附件2)中第3至第6大类职业(工种)以及后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

3、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对职业分类大典未列入但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四、评价依据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国家职业标准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支持备案企业按照岗位技能要求、生产工作内容、企业生产场所设备、企业为员工搭建的晋升通道等确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认定内容、认定考场设备及申报条件,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经报备后作为考核评价依据。五、评价等级岗位要求序号级别名称基本要求1学徒工能够基本完成本职业某一方面的主要工作。2初级工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

4、工作。3中级工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合作。4高级工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的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指导和培训初、中级工。5技师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能够指导和培训初、中、高级工;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6高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

5、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和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能够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能够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7特级技师*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业绩贡献突出的“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精通本职业及相关职业的重要理论原理及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承担传授技艺的任务,在技能人才梯队培养上作出突出贡献。8首席技师*在技术技能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具有公认的高超技能、精湛技艺的“地方或行业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为地方

6、、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为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作出突出贡献,在地方、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专业水平在地方、行业企业具有很高认可度和影响力.表中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要求按照广东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备案工作指弓1(试行)(粤技服(2023)20号)文件填写,企业届时以省厅下发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动态更新。六、评价方式(一)直接认定方式1 .直接认定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一般以企业员工职业能力评分和业绩评定的方式进行。2 .直接认定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应在员工职业能力

7、和业绩评定的基础上,组织现场评审或答辩,确定直接认定结果。参加直接认定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低一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二)考核方式按照生产实际和技能人员情况,企业可科学灵活的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理论技能一体化考核、模拟操作考核、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选拔等多种考核方式,对职工进行五级至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七、工作流程(一)备案申请1 .首次申请备案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辖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相应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4、5),以上资料经专家审核和备案评估后盖章上传至“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平台”(以下简称

8、“省监管系统”,网址:https:/isso/login.html)o2 .已备案企业如需新增或变更职业(工种)级别,可在监管系统进行职业(工种)变更申请。已备案职业(工种)的等级设置有初级工的,可申请往下增设学徒工,已备案职业(工种)的等级设置有高级技师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往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相应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o(二)备案受理及完成市、区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范围,按县(市、区)人社部门直接受理、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复核的流程方式审核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符合条件者由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出具备案函。(三)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企业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认

9、定评价工作委员会,建立固定团队(可兼任)专门负责跟进评价各环节工作:包括制定本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制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自行建立考评人员(含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其中考评员可选择已掌握相应技能及考评方法的企业职工担任;高级考评员可选择企业生产一线技术负责人、一线高级或资深工程师以及企业认可的有资格担任考评工作的人员担任高级考评员)、内部质量督导员队伍,自主开展企业职工的评价及发证工作。(四)自主选择评价方式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自主选择评价方式。如评价方式与机构备案时提交的工作方案中评价方式存在不一致,可作调整,由企业填写关于调整企业自主评价方式的说明(附件7),

10、提交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报备后实施。采取直接认定方式的,由企业制定相应级别的评价表(可参考附件5内相应等级的评价表模板)后实施。采用考核方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由企业结合技能岗位需要,依托现有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自行开发试题后实施。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按我省发布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通知执行。(五)发布评价公告评价工作委员会根据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结合当年生产实际,面向企业职工发布评价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可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目录和级别、申报条件、报考流程、评价结果运用等,确保职工应知尽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六)做好资格审核工作评价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方案内的申

11、报条件,审核职工的申报资格,确定参评人员信息后,提前5个工作日向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报备评价计划,录入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员和参评人员等信息。(七)做好评价实施工作1 .评价准备评价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准备好相关的场地设备,召开考务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评分标准等。2 .评价实施由考评人员对参评职工进行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公平公正,同时接受内部质量督导员以及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随机派遣外部质量督导员的督导检查。按有关要求做好评价全过程的视频监控及录像工作。采用企业内部竞赛方式评价的,按照竞赛方案实施。3 .评价结果审核考务人员负责汇总评价结果,并整理上报评价

12、工作委员会审核。(八)评价结果公示经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对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按自然日计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评价工作委员会处理。企业应于评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监管系统”向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提交评价结果。(九)证书数据上报及印发企业待评价结果审批通过后,按要求在“省监管系统”生成证书号、上传证书数据,证书数据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可查后,自行打印并发放证书。(十)档案归档企业应认真做好评价工作过程资料归档保存工作,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都不少于五年,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可追溯、可倒查,并接受人社、审计等部门监管或检查。保

13、存期满需要销毁的,应进行台账登记后统一销毁。(十一)指导与服务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做好“点对点”直达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包括不限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撰写、现场评审、评价认定、补贴申领等工作。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统筹各县(市、区)技能服务中心(鉴定中心)协同做好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实施。八、联系方式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技能服务中心(鉴定中心)。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0751-8607011;演江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51-8879879;武江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

14、751-8252661;曲江区职业技能指导中心:0751-6696096;乐昌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0751-5560831;南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51-3868515;仁化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51-6390003;始兴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51-33271技;翁源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751-2873657;新丰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技能服务指导股:0751-2284875;乳源瑶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服务中心:0751-5361326。附件:L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7)213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3 .首次备案企业申请材料清单4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场地、设施设备清单(模板)5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模板)6 .已备案企业变更职业(工种)申请材料7 .关于调整企业自主评价方式的说明8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9 .韶关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初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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