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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帼船期翘倒睇五冶集经营2021)307号关于印发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现将经公司审议通过的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明确各单位合同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合同管理规范、高效,落实公司管理要求,依据中冶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制度体系的第二层级,其上一级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五冶集
2、团总部、分子公司。第四条本办法主要应对以下风险:(一)规范公司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因流程及职责不明确而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二)规范公司合同评审、签订、交底、移交、发放、备案、借阅和归档的流程及职责,避免因流程及职责不明确而造成合同管理工作的不规范。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是指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其它企业法人等各类市场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书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各类法律文件。包括参与投资的PPP合同、资金类项目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及其工程分包、机械租赁、物资采购、勘察、设计及综合代理服务类合
3、同(以下统称“工程分包合同”)、其他类分包合同。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合同订立、履行、变动、终止、索赔和纠纷处理、登记和归档全过程进行的管理活动。第七条合同管理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合同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管理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合同风险控制和合同目的实现,有效维护企业权益;(二)全过程管理原则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动、终止、索赔及纠纷处理全过程进行的管理,保障合同的全面履行;(三)分类管理原则公司合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不同类型的合同;第八条公司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合同评审管理、合同授权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标准化管
4、理、合同台账和档案管理、合同纠纷管理、合同监督和考核管理等。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合同管理机构包括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经理层、法定代表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参与评审的职能部门。第十条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经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分别对职权范围内的合同行为进行审批。第十一条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统筹协调、各司其责的合同管理工作体系。履行如下职责:(一)市场开发部负责主合同的签订、交底、移交。(二)招标采购中心负责主合同发放、借阅和归档以及工程类分包合同的签订、交底、发放、备案、借阅和归档;负责工程类分包
5、合同示范文本,组织评审通过后颁布使用。(三)除主合同和工程类分包合同外的合同管理由业务需求部门负责签订、交底、发放、借阅和归档。(四)办公室负责合同归档后的保管、借阅。第十二条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应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第三章主合同管理第十三条主合同的订立管理包括合同尽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评审、合同授权、合同签订和用印等内容。按照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营销的刚性条件及审批管理办法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评审实施细则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营销评审、合同交底”授权额度及范围的要求和程序评审通过后方可签订及按照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实
6、施细则要求和程序办理用印。第十四条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营销主体市场开发部负责组织相关合同履约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营负责人等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项目经营负责人向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营销主体为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的项目,合同交底还须组织项目管理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部门参加。合同交底后,市场开发部门整理交底内容,如实填写合同交底卡并加盖市场开发部门印章后移交招标采购中心。第十五条合同交底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甲方特别关注的内容、甲方要求的非常规的条款、投标报价情况、合同收益情况、投标时了解的所有当地情况、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情况、与甲方谈判中未形成书面的承诺
7、、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的情况说明、合同存在开口的部分和二次经营的突破口、切入点、预估盈利点、潜在风险点等内容。第十六条主合同签订后,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相关资料(除中标通知书外)移交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合同及相关资料要求如下:(一)合同原件1份(若有正副本,则移交正本)、盖章版完整合同扫描件。(二)招标文件、招标补遗书(如果有)各1份和投标文件电子版。(三)招标、投标和合同评审记录及评审的相关资料原件各1份。第十七条营销主体为二级单位市场开发部,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以上资料报送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登记备案。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收到合同及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
8、内,向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移交。市场开发部留存合同副本原件1份。第十八条营销主体为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向项目管理单位市场开发部发放合同及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项目管理单位市场开发部收到合同及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其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移交合同。第十九条两级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在收到市场开发部移交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合同编号采用按年份连续编号的原则进行编号,并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办公平台,供履约管理部门查阅。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收到移交的合同后,每月20日将合同台账移交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当地或机构所在地完成印花税申报缴纳。第四
9、章工程类分包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招标工作完成后,招标采购中心根据中标结果、招标条件、签订采购合同:(一)采购合同采用标准范本,与招标文件条件一致,采购合同可以不再评审。中标人确定后,二级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按中标条件、集团公司(上海有限)发布的合同范本与中标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经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上海有限)招标采购中心用印,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超过二级公司授权范围的招标采购合同经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上海有限)招标采购中心复核后签订。采购合同招标采购中心留存一份。(二)未采用合同范本或改变合同范本条款签订合同的,实施单位必须完善本级评审程序后报集团公司(上海有限)招标采购中心,由集
10、团公司(上海有限)招标采购中心按范本原程序组织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签订。第二十二条分包合同签订当日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发放项目管理单位招标采购中心,项目管理单位招标采购中心须在收到分包合同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合同至项目管理单位财务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同时向各合同履约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财务管理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印花税申报缴纳。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招标采购中心及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分包合同台账并报上级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备案。第二十四条合同履约完成后,项目管理单位招标采购中心将分包合同及其他应归档资料原件汇总后统一归档至项目管理单位档案室。第五章其他类分包合同管理第二十五条除主合
11、同和工程类分包合同外的其他类分包采购招标工作完成后,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不再评审合同,制定合同对比表,如制定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报招标工作小组、总法律顾问及经营分管领导进行合同评审,按照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实施细则的要求和程序办理用印。第二十六条合同业务需求部门建立归口管理的合同台账、移交财务管理部、整理归档。第六章合同履行、变动和终止管理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按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全面履约管理办法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履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第二十八条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
12、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而产生的合同变动(包括合同变更、转让、中止和解除)时,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与相对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并应当重新办理评审手续。合同变动的评审程序与原合同相同。第二十九条合同因履行完毕或其他情形终止的,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执行合同的部门(单位)和人员收集、整理合同签订、履行等相关资料,办理验收移交、结算付款等手续。第七章纠纷管理第三十条两级公司履约管理部门应加强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管理,切实维护公司权益。第三十一条两级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诉讼维权管理实施细则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风险管
13、理办法执行合同纠纷管理。第八章合同档案管理第三十二条两级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相关规定。第九章合同借阅管理第三十三条各级合同管理单位签订或收到合同后应建立合同台账,便于查阅和管理。第三十四条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借阅合同资料原件,借阅人员须按合同管理部门要求填写借阅申请,明确借阅资料、借阅事由、归还日期,完善借阅人员所在单位审批后,经合同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借出合同资料。借阅人员要爱护合同、妥善保管,不得进行转借、拆装、涂改、抽改等行为。第十章合同考核和奖惩管理第三十五条总承包合同签订后,营销主体应组织合同交底资料,完整如实地填写合同交底卡,按本办法合同交底时间
14、要求组织交底。营销主体合同交底卡填写内容不全面真实,未按时组织交底、移交等情况,集团市场开发部将纳入二级公司季度考核,具体考核分值按集团市场开发部系统季度考核标准执行。第三十六条分包合同管理、合同借阅管理,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由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纳入二级公司季度考核,具体考核分值按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系统季度考核标准执行。第三十七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纠纷处理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予以表彰或奖励。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的处罚:(一)未按本办法起草、报批和签订合同的。(二)签订存在重大缺陷或无效的合同的。(三)承办人、审核人员因疏忽未识别出合同重大缺陷的。(四)合同归档不及时,导致合同文本丢失。(五)发生纠纷或出现不利于我方利益的情况后,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的。(六)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取贿赂的。(七)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的。(八)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管理办法的。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解释。原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五冶集经采2018294号)同时废止。抄送:集团公司领导。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21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