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虹桥街道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督导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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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赛虹桥街道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督导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GC23G8185采购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赛虹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5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评标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采购项目的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等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江苏国采工程行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赛虹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就赛虹;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督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赛虹1: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督导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l项目编号:JSGC23G81851.2项目名称:赛虹桥街道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督导服务项目1.3项目预算:195.6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95.68万元1.4采购需求:赛虹桥街道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督导服务,主要包括玻纤院、中南锦苑、安德公寓共20个小区29个垃圾亭房点位指导员督导服务。每个点位需至少安排一名桶边指导员,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7点Tl点,下午5点-

3、9点,每月至少进行4次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并制定桶边指导员相应考核机制,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拟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出有资质实力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实施桶边督导服务。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接受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5、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3 .1时间:2023年5月16日17时至2023年5月232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4 .3具体获取方式:(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

6、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纸质文件在招标文件电子档下载成功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获取地址:28楼2810室(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

7、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收取,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

8、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 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下载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3.1 时间:2023年6月6日14:00-14:30(北京时间);4. 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5. 3投标人因故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28层濮钮铃收)。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

9、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五、开标时间6. 1时间:2023年6月6日14:30(北京时间);7. 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体6.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2 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7.1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7.2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10、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7.3 投标人诚信档案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8280/hodeframe2018.cxda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O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

11、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

12、4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

13、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赛虹桥街道办事处地址: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小行路33号-8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邮箱:联系人:濮锤铃陈丹联系电话:8.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濮锤铃陈丹联系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采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

14、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 1“采购人”是指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赛虹桥街道办事处。2.2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3、政策功能3.1 中小企业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

15、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对于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16、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7、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18、知(财库(2017)141号)。3.4 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8280/hodeframe2018.cxda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O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19、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

20、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或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

21、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4.2 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 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

22、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H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3 标文件的语言、

23、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 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 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7.1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7.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

24、由投标人承担。7.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投标文件的组成7.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7.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8、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8.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包括

25、但不限于下列文件(D-(4)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如有);(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

26、表暨信用承诺书;(5)开标一览表;(6)分项报价表(如有);(7)商务条款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9、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9.1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服务方案;(2)服务承诺;(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

27、资料。10、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0.1 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0.2 2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0.3 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0.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28、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5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和服务的,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投标人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政策。10.6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0.7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11、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1.1

29、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如有)。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如有)的退还规定在延

30、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签署14.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5、投标费用1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中标人须支付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费,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专家费据实支付。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四、投标文

31、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版本)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

32、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16.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6.4 投标文件提倡按照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4幅面折叠成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密封递交。16.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7、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7.1 逾期送达的;17.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

33、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 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19、诚实信用18.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9. 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0、开标20.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1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

34、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0.2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3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0.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0.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

35、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21、评标21.1评标委员会21.L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

36、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评标程序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1.2.1.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L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证明材料,南京市政府

37、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1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果投标文

38、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没有按照采购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10)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

39、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

40、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予以废标外,出现符合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可比照20.7款执行。21.2.3澄清有关问题21.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41、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 2.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42、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 .1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评标方法和标准1.3. .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1. 3.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43、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总得分=FIXAI+F2XA2+FnXAnFl、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K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l+A2+An=Do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2、确定中标人21.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22. 2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44、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2.1.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采购、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2.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4.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3、编写评标报告23.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45、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六、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

46、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 5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26、质疑26.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

47、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3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5)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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