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沙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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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白沙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精神以及海南省教育厅对我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确保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现状,现就我县2017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招生对象今年我县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凡不足龄的儿童不得招收入学;初一年级新生为2017年应届小

2、学毕业生。二、小学招生(一)县城以外各乡镇、农场社区适龄儿童,按户籍或居住地就近进入所在乡镇、农场社区所在小学就读。其招生计划、生源调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等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农场社区所在学校组织实施。白沙学校招收牙叉镇志针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二)县城地区以县城南叉河为界,以户籍为依据,分为桥北、桥南和白沙农场牙叉片区等3个片区。在县城有自有房产的(包括祖屋,购房或建房并入住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在县城有自有房产或租房户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父母或监护人现居住地为准,划片对口入学。县城地区小学原则上不招收片区范围外户籍在本县农村的儿童。1.白沙县第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3、招生范围:招收户籍(非农业户籍)或居住地在县城桥北地区以及牙港村委会、临高村、浪崖村、牙利村户籍的适龄儿童。2 .白沙思源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收户籍(非农业户籍)或居住地在县城桥南地区以及南仲村委会、九架村委会、方亮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协调接收牙叉海旺老村、什莫老二村户籍的适龄儿童。3 .牙叉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收户籍或居住地在白沙农场牙叉片区以及牙炳村委会、探扭村委会、对俄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协调接收牙叉海旺老村、什莫老二村户籍的适龄儿童。4 .居住地在桥北的非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石油路及延长线为界,石油路及延长线以东的属于白沙县第一小学招收范围;石油路及

4、延长线以西的属于牙叉实验学校招收范围。5 .如果非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小学借读。(三)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所需材料。1 .具有桥北、桥南非农业户籍、白沙农场牙叉片区户籍以及片区范围内村庄户籍的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同户口簿居住)。2 .在县城有房产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县政府发给的安置证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购房协议或证明拥有房产的有效材料。3 .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父、母(或其他

5、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房产证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购房协议或在县城地区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房主的房产证查验)及其租房居住证明(由所属居委会出具,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7月31日前);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7月31日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提交就业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和单位盖章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自谋职业的,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4 .县城地区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和提交入学材料时间为6月15日-7月15日,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要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公示,并于7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中招办审

6、批,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三、初中招生根据适龄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和教育扶贫移民有关政策,为我县每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县教育局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为监控教育教学质量,举行全县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但不作为录取初一年级新生的依据。(一)七坊中学、邦溪中学、牙叉实验学校、金波实验学校、白沙学校、芙蓉田学校、卫星学校原则上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凡学校所属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无条件进入所

7、属初中就读,青松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县民族中学,也可选择到七坊中学或金波实验学校就读;打安镇、阜龙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县民族中学,也可选择到卫星学校就读,细水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白沙思源实验学校,也可选择到白沙学校就读,大岭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到邦溪中学或芙蓉田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二)白沙中学初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收户籍(非农业户籍)或居住地在县城桥北地区的县一小应届毕业生,浪崖村和临高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计划招收新生200人,4个班,班额50人。申请升入白沙中学的县一小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县一小审查原件后,留底复印件由县一小集中交县中招办审核:1 .具有桥北

8、非农业户籍,浪崖村和临高村户籍的新生需要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同户口簿居住)。2 .在县城桥北地区有房产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县政府发给的安置证或父母购房协议或证明拥有房产的有效材料。3 .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房产证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购房协议或在县城桥北地区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房主的房产证查验)及其租房居住证明(由所属居委会出具,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7月31日前);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落款时间应为20

9、16年7月31日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提交就业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和单位盖章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自谋职业的,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三)白沙思源实验学校初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收本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细水乡、南开乡小学应届毕业生。计划招收新生350人,7个班,班额50人。(四)白沙县民族中学初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收牙叉镇、元门乡、青松乡、打安镇、阜龙乡等乡镇小学应届毕业生和户籍(非农业户籍)、居住地不在县城桥北地区的县一小应届毕业生。计划招收新生600人,12个班,班额50人。民族寄宿班100名学生的确定:其中50名从对口招收的新生中,

10、根据学生平时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参考全县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确定;另50名指标分配到七坊、邦溪、荣邦、金波、南开、细水等乡镇及农场社区所在小学,由各小学按照民族学生志愿,结合学生平时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公开推荐,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后,报县中招办。县中招办将结合今年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设定最低推荐分数线,同时综合推荐人选各方面情况安排到民族中学寄宿班就读,享受民族寄宿班生活补助(分配指标见附件)。若某小学已分配指标但学生平时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没有达到要求或学校推荐的指标不足,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小学或民族中学对口招收的学生。(五)未在户籍地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申

11、请升入户籍地初中就读,由县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同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县城地区学校原则上不得招收本校片区范围外户籍在本县乡镇或农场的适龄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除外),若有县城学校招收,教育局将不划拨这部分学生的教育经费,由学校自行负责。(二)体育艺术特长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原则上应将学籍转入实际就读学校(籍随人走)。(三)本招生工作意见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校要认真研读本招生工作意见,负责做好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2017年7月7日附件:民族中学民族寄宿班指标分配表乡镇及学校名称指标到校合计50七坊镇18邦溪镇8荣邦乡3金波乡4龙江中心学校3珠碧江学校2卫星学校3牙叉实验学校3白沙学校2芙蓉田学校2大岭学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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