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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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重型载货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市作为试点攻坚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数字赋能、科技兴安理念为引领,围绕重型载货车辆(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下同)运行事故源头减量、全过程动态监管和精准执法三个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监管模式、引导行业转型升级,着力解决当前重型载货车辆运行安全风险系数高、事故多发、主体责任缺失、日常监管难和快速精准处置能力较弱等问题,

2、逐步构建重型载货车辆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并形成长效机制。(二)试点范围注册在市的所有重型载货车辆。(三)试点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2024年底前完成我市重型载货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试点工作,运行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全市重型载货车辆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逐步夯实,驾驶员岗位行为有效规范,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大幅度降低,道路运输事故显著减少,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试点工作经验。二、工作任务(一)明确政策规范。根据上级部门联合出台的强化普货行业安全管理的政策文件在重型载货车辆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查验车辆是否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相关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

3、辆年审、城管部门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交通运输部门办理营运手续时,要督促企业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依职责负责)(二)及时公开标准和名录。主动公开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明确的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终端、平台、通信协议等技术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符合技术标准的终端设备、平台运营服务供应商名录,保障我市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三)多元化筹措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省政府补助500元/台的标准上,市政府对智能监控设备安装补助50

4、0元/台,以不增加重型载货车辆车主负担为前提,多元化筹措资金,鼓励引导重型载货车辆保险承保公司、设备供应商、平台服务商、通讯服务商等市场主体参与承担剩余部分款项,包括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和运维费用,并出资建设符合技术标准的企业监控平台。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不得因重型载货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而提高车辆保险等费用,在后期运营过程中不得以各种名义擅自或变相增加设备、平台使用费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银保监组依职责负责,驻澄各财产保险机构配合)(四)稳步推进设备安装。按照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试点工作第一年以新进入市场的所有重型载货车辆,在营的工程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含从事大

5、件运输或涉嫌百吨王运输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含挂车)和全市近3年内发生过同责以上亡人事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重型载货车辆)为主要试点对象。2024年底前完成我市重型载货汽车的试点工作,并确保数据接入和应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依职责指导督促)(五)规范数据接入。通过安装符合标准的智能监控设备,由重型载货车辆所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智能监控设备全程在线运行,同时按要求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实时动态和企业、驾3JA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企业监控平台并保持实时更新,全程同步至省、市政府监管平台。(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应急

6、局配合)(六)深化平台运用。发挥平台管理作用,推进本地监控报警数据;总、分析和考核管理功能融合,为相关部门提供事中事后监管、非现场执法和道路交通违法的辅助手段。强化信息交互共享,为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的用户提供路况信息、交通管控措施、路段天气情况等服务,为相关保险公司提供我市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系统的风险信息服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配合)(七)开展数字治理。交通运输、公安、城管等部门结合重型载货车辆行业管理需要,依托全省统一监管平台,对接入平台的重型载货车辆相关智能监控数据进行综合运用,建立优化相关数据治理模型,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对危害驾驶安全的行为予以及

7、时制止,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依职责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八)保障行业稳定。建立行业稳定管理工作机制,做好试点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研判可能影响行业稳定的因素,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稳妥处置负面舆僦口突发事件。(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依职责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三、工作要求(一)强化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重型载货车辆试点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是省委、省政府交办市试点先行的重要任务,又市是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是加强车辆运行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镇人民政府

8、,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上下联动、靠高一档、整体推进。(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确保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工作稳妥推进市政府成立试点工作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各单位设联络员,具体负责重型载货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的组织实施推进工作。(三)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围绕明确的工作事项和任务分工,顾全大局、主动担当,履职尽职,积极作为,结合实际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快试点推进确保如期完成重型货车安装应用智能后空设备工作,同时加强后续监管数据共享应用,合力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四)强化宣传发动,确保社会稳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动员货运企业、业户和驾驶员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试点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试点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研判,对可能影响货运行业稳定的因素,及时进行预判、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稳妥处置负面舆情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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