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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甘建质规(2022) 8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 理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的评选工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 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将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22年 修订)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住建厅印发 的
2、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甘建工(2018) 142 号)同时废止。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9月8日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 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建设L 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甘肃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甘肃 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
3、下简称“飞天奖”)是省委省政府批准 的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最高奖项,获奖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第三条 飞天奖评审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为基本依据,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飞天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一般每年评选一批,每三年表彰一次,每批 评选数量控制在IOO项以内,飞天金奖的数量控制在飞天奖数量的15%左右。从飞 天金奖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第四条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飞天奖评选工作的指导与 监督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飞天奖评选表彰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飞天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4、厅具体负责飞天奖的评选组织工作,成立省飞天奖评审委 员会负责飞天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质安处,负责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飞天奖申报、资料 初审、现场复查等工作,组织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召开飞天奖评审会。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委员若干名组成。评审委 员会主任委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副厅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工信、交 通、水利等省直部门和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及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质安处、设计处、建管处、科教处、消防处负责人担任;专家委员从评 审委员会设立的飞天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五条飞天奖评审委员
5、会办公室负责组建飞天奖评审专家库,专家库通过 公开征集组建。专家库由从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铁路、电力、民 航、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管理工作10 年以上,拥有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建设丰富经验和 突出成就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质量方面)与飞天奖评审专家库可相互共 享。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 参加飞天奖评选的工程为我省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下列各类 新建、扩建工程:(一)住宅工程;(二)公共建筑工程;(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四)市政、园林工程。以上四类工程的规模应符合
6、附件1的规定。个别规模较小,但施工质量优 良、建筑风格独特、社会影响力大或者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的工程也可申报。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保密工程及全部或大部分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二)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等其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工程;(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有不良行为 记录或被建设等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四)在评选年度内企业被市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公布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五)违反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使用限制或禁止使用的技术(产品)的工 程;(六)已参加过飞天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第三章申报、受
7、理和初审第八条 申报飞天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绿色、节能、环保的 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工程质量水平达到项目所在市州或本行业的优质水 平。(二)工程项目已竣(交)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过1年以上 使用,且没有发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三)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 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省内领先水平;(四)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 备,其中有一项省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
8、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7 项;(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了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过程中实 施了质量样板引路;(六)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 工进行各不少于1次的过程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且评价 结论应为优良工程。第九条 飞天奖由项目主要承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对实施总承包 模式的项目,施工企业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牵头提出申 请;其他非施工企业总承包的,由项目主要承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总 承包单位应积极配合。申报单位应推荐能代表本单位最高水平的项目参评。申报项目较多的单位, 应先进行单位内部遴选,再确
9、定申报项目及单位推荐排序。申报项目及其主要参 与人员,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 申报。第十条 市(州)住建部门、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参加 评选。(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经工程所在地市(州)住建部门或其指定 的机构审核后,报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二)专业工程,经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可由其行业协会)或 其指定的机构审核后,报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条件的审查工作,对项目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 法违纪行为进行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的进行推荐,确保推荐质量。推荐申 报项目名单应在推荐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
10、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 独立法人单位。对实施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可以是与项目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承 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二)在工业工程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 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工程主要部 位的施工单位。第十二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参与申报工程施工的独立法人单 位(不包含劳务分包单位),分包合同价应占其对应承建单位承包合同价的10%以
11、 上,智能化等新技术专业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占比可适当降低。每个申报工程的 主要参建单位不得超过5家,有5家以上参建单位均有参加申报意愿的,按承包 合同价由高到低排序取前5家申报。第十三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可以联合申报飞 天奖。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 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建筑业企业的承包合同价均占合同总价的20%以 上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 企业,其承包合同价未超过合同总价的20%,但超过10%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 报。第十四条飞天奖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一)甘肃省建
12、设工程飞天奖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应提交原件, 表中的签字均应由本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及验收记录的申报资料(见附件3)。提供 的资料应准确、真实,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三)反映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情况的影像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影像资料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科技创新、关键施工过程控制、关键节点隐蔽 工程检验、质量安全管理、新技术应用和绿色建筑、使用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益 等情况。(四)反映工程质量的彩色照片20张,其中应包括工程全景照片1张、反映 质量样板引路和举牌验收的照片不少于3张、竣工标识牌的照片1张。(五)施工过程质量检查
13、记录(附件4)。过程质量检查应由主要承建单位企 业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检查专家可邀请本项目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 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邀请飞天奖评审专家库或者其它单位的专 家,专家资历应能够达到飞天奖评审专家库的要求,其中非本单位专家人数应达 三分之二以上。前款所列资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厅核发或者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网络核 实验证的,申报人可不再提交。飞天奖的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负责统一提交,参建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资料由 申报单位整理汇总。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十五条 飞天奖由申报单位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网站进行线上申报,申报通过后,提
14、交纸质版申报资料。第十六条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 报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审定,经审定通过初审的项目进入复查阶段。第四章工程现场复查第十七条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飞天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复查专 家,组成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每组2-3名复查专家,原则上每位 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2年。第十八条 各项目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飞天奖现场复查工作,通知申报单位 做好复查准备工作。申报单位负责通知建设、使用、设计、监理、项目总承包、 参建单位及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现场复查。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二)听
15、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 上述单位座谈时,申报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三)核查法定建设程序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施工技术 资料应包括该项目所有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资料,核查时应重点关注地基基础 和主体结构以及其他重要节点的质量情况。(四)实地查看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申报单位应 予满足,回避或拒绝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 总面积的25%,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抽查体量不低于总体量的 25%,群体工程原则上对每个单体都要抽查。(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第十九条工程复查工作完成后,
16、复查组向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复 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复查工程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价,并提出“达 标” “基本达标”“不达标”的意见。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复查组的复 查情况汇总后形成飞天奖复查情况总体报告,提交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第五章评审会评审、公示第二十条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 对通过现场复查的工程进行评审。飞天奖评审会议的评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其中随机 抽取的专家评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50%o参加工程现场复查的专家不再担任评委。评审会议实到评委达应到评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且评审专家评委不少于评 委总数50%时方为有效。第
17、二十一条评审会议通过听取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报、观看工程影 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最终以记名投票方式评选飞天奖工程,同意得票 数达到实到评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视为评审通过。在通过飞天奖评审并争创飞天金奖的工程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工程复查 评价结论为“达标”的工程中择优评选飞天金奖工程,同意得票数达到实到评委 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视为评审通过。第二十二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每批通过飞 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工程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 议后,报飞天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经审定的名单予以公布。由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8、进行表彰,并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 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第六章表彰奖励第二十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获奖工程的 主要承建单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项 目总承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项 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和项目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可向飞天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申 请颁发飞天奖奖杯作为纪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复制飞天奖奖杯。第二十四条各级建设及行业主管部门应支持建筑业企业争创飞天奖工程, 对获得飞
19、天奖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开拓市场和承揽工程任务方面,给予政策支 持,并在企业诚信评价中予以应用。工程建设单位应支持和鼓励承建单位创建飞 天奖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第七章纪律第二十五条飞天奖复查工作与评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 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第二十六条 申报飞天奖工程的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申报 工程拉选票,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的,取消本单位本年度所有项目参评 资格,已发布的撤销其表彰,并停止该单位两届申报资格。第二十七条 工程复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复查专家不得参与本单位申报工 程的复查工作。第二十八条 工程复查专家、评委及相关工
20、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 事、严守纪律,遵守相关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规定的,取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第二十九条 飞天奖评审工作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获奖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的,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 查,经复查确认不符合飞天奖评选条件的,撤销该工程飞天奖称号。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甘肃省建设工程 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甘建工(2018) 142号)同时废止。附件:L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工程应具备的最小建设规模2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申报表3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申报资料目录及装订顺序4 .工程施工
21、质量过程检查记录表附件1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工程应具备的最小建设规模序号工程类别划分工程规模单兰州市内兰州市外位(近效四区)1公 共 建 筑体育场座位座150002体育馆25003游泳馆15004影院、多功能厅8005电视发射塔高度m1006单体古建筑(重建)筑面积2 m5007群体公共建筑2 m30000200008其它单体公共建筑800050009住宅住宅小区或小区分期组团2 m3000020000单体住宅楼8000500010市 政 园 林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道路2 m15000/10000010000/6000011城市桥梁,独立/单跨/跨河m100/40/20012园林绿化工
22、程(其中建筑物面积)2 m25000 (5000)13城市轨道交通km314独立供水厂、独立污水处理厂T/01000015其他市政园林工程万元100016工 业 工 程冶金、化学、石油化工万兀300017煤炭、机械、建材、轻工业、通信100018有色金属600019电力火电厂(单机容量)MW13520水电/风电厂(总装机容量)25/5021变电站(电压等级)KV11022其他工程万元300023交通工 程高速、一级公路(含交通设施)km20 (或5亿元投资)24二级公路km50 (或5000万元投资)25桥梁(单跨)m1000 (100)26铁路km5027隧道m100028机场跑道m4C29
23、水利工程(项目投资)万元3000注:1、工业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只评选工业建设项目中的主体工 程。2、工业、交通、水利等工程的申报规模和评审范围也可参照中国建设工程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协(2021) 35号)的相 关规定,符合规模要求的也可申报飞天奖。附件3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申报资料目录序号资料名称资料类型要求及说明-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申报表原件必须打印,签章齐全申请资料注明页次,以供查找方便1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3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4施工合同(去掉通用条款)复印件5监理合同(去掉通用条款)复印件6施工许
24、可证复印件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 开工报告的工程提供开工报告批 件即可7消防验收(备案)认可证明复印件8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或工业建筑环境检测评估报告复印件9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复印件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11沉降观测记录复印件1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1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14工程结算有效认可文件复印件15市州(专业)优质工程、优秀设 计、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工法(关 键技术工艺)名目等复印件(非必要件)16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复印件三反映工程施工和质量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装于粘贴在书页上小纸袋内。播 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严禁广告用语。四反映工程质量的彩色照片20张照片标明照片具体内容名称(包含1 张全景照片及1张竣工标识牌设 置照片)。五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说明原件申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 明,加盖企业公章。注:1、反映基本建设程序的资料,应按先后顺序装订。2、所有资料应以A4幅面软皮装订成册。3、封面应依次标明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日期和工程全貌图。附件4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名称检查部位检查时间形象进度检查记录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工程资料情况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评价结论检查专家姓名单位职称职务本人签字备注注:本表1页不够时可扩至多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