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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施工管理标准化安全管理第一节项目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第一条项目部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组织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总承包项目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按建筑面积配备10000户以下不少于1人10000m250000m2不少于2人50000面及以上不少于3人,并按专业配备土木工程、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合同造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不少于1人5000万元一IOoOo万元不少于2人100Oo万元及以上不少于3人,并按专业配备专业分包项目部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
2、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项目部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至少1人50200人至少2人200人以上至少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第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并取得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应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合格。第三条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明确岗位之间的接口,并在责任制中说明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办法和对各级各岗位执行情况的考核奖罚规定。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nr以上、市政工程造价在100OO万元人民币以上、桥梁等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或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应设置安全总监,协助生产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他项目应设项目安全负责人。第五条项目部要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党群负责人、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以及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第六条项目部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结合项目的特点,对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制定事故的控制目标、项目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目标以及安全文明工地创优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相关的岗位。第七条在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中要明确安全目标以及控制要求
4、、考核办法和奖罚办法。第二节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策划第十一条安全策划一、项目部要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要求,根据项目的特点以及周边环境情况,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策划。二、项目部应根据策划的要求,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安全生产策划书纲要的规定,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策划书,并按规定报项目所在公司审批。三、若项目施工准备时间较短或受其他因素制约,项目可分阶段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策划。第十二条危险源的辨识一、项目部应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应该包括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工程师、
5、设备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需要时应包括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二、在工程开工前或工序施工前由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以及市场行为潜在的风险(苛刻的合同条件、不合理的工期、甲方指定的分包、不同的承包管理模式、不规范的采购行为等)进行辩识,建立项目危险源清单,辨识可参照局编制的常见危险源清单。在辨识危险源时,应特别注意辨识局常见危险源清单未包括的危险源,并纳入本项目的危险源清单O三、危险源辨识应分项目策划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进行。1、项目策划阶段主要是对施工过程的主要工序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预判,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便在施工中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2、施工阶段
6、的辨识主要是对项目策划阶段辨识的结果因作业人员、使用材料、设备、设施、施工方法或工艺、现场环境、设计变更发生变化产生的危险源进行验证和补充,发现项目策划阶段辨识遗漏的危险源并补充制定控制措施。四、危险源辨识主要从以下作业活动进行辩识: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关键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内平面布局、建筑物构造、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各项制度(女工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生活设施和应急、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五、危险源辨识重点放在工程施工的基础、主体、装饰、装修阶段及危险品的控制及影响上,并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危险设施、经常接触
7、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曾经发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第十三条危险源的风险评价一、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要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二、风险评价应分项目策划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进行。1、项目策划阶段针对该阶段识别的危险源进行初始风险评级,以确定这个阶段的风险控制重点。2、施工阶段针对该阶段和策划阶段识别的危险源并结合施工过程的风险变化进行持续的风险评价,以确定这个阶段风险控制的重点。三、风险评价可采取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和直接判断等方式确定风险等级。采取多种方法进行风险评价时
8、,若评价结果不一致,应本着评价风险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评价风险等级高的为准,以减少评价的风险。四、项目部要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1、极其危险和高度危险:作为重点的控制对象,制订方案实施控制。2、显著危险: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备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在方案和规章制度中制订控制办法,并对其实施控制。3、一般危险: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章制度内进行预防和控制。4、稍有危险:是指风险减低到合理可行的,最低水平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
9、措施得以维持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一、安全生产费用要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的要求进行管理,优先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支出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二、项目部开工前要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以及施工合同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个人防护用品;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
10、、卸料平台侧边、基坑周边等)的材料、人工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费;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4、脚手架安全防护安全网、踢脚板等的材料、人工费。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
11、施费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的人工费等Q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9、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10、安全评优费用。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12、与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及药品。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1、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2、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3、市政公用工
12、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四、项目部应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分类建立入库台账和发放领用台账。五、项目部每月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填写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六、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七、分包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1、分包合同要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公司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项目部要对其进行审核,经公司批准后及
13、时支付所需费用。2、项目部应当对分包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和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3、对分包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部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第三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十五条安全专项方案一、项目部要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识别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其他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项目危险性
14、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明细表,并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控制计划,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当设计、施工方法或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对计划进行评审,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完成方案修订。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备注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IOnl及以上;施工总荷载IokN/Hf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
15、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I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工程季节性施工及现场防护措施群塔作业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16、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备注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Okg以上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17、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O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O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OnI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其它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18、;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四、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
19、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风险分析、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8、施工图及节点图。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编制和审批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2、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技术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编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由公司的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会审合格后由局授权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需要时报局总工程师批准。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20、分项工程应编制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安全专项方案控制计划,由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公司的安全负责人、总工程师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的编制人员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项目部要根据专家论证的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公司应组织项目部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经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21、后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按上述程序报审,需要专家论证的由公司组织专家论证,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六、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变更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改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2、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3、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第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一、项目部应建立分级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分工种、分部位、分季节、分时段进行。二、项目应进行下列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组织设计交
22、底: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要对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分包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专项方案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分包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工种交底:工序施工前项目现场工程师要对劳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批准,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交底记录上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第十七条应急管理一、应急预案1、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以及周边环境识别项目潜在的事故,根据各类不同事故制定项目的应急预案,编制项目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23、应急预案要与公司的应急预案相互行街,保证一旦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有相应的程序应对,减少事故或紧急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2、应急预案应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和中建总公司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应急预案及案例分析的要求编制。其主要预案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模板工程专项应急预案;脚手架工程专项应急预案;深基础土方工程专项应急预案;起重机械专项应急预案;电动吊篮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3、应急预案要经过
24、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物资、财务、商务等部门综合评审,对预案中涉及的技术措施、设备设施以及资金进行评审,提出可行性分析意见,保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应急主管部门批准。4、应急预案的培训(1)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掌握事故预防、响应要求、现场控制及综合协调等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项目应急抢险队伍和人员,应定期进行针对性的专业训练。(3)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施工人员应进行突发事件应急逃生、自救及互救、配合方面的培训。二、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可进行现场演练和模拟演练。现场演练的内容主要包括: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抢救(灭火、伤员现场急救)、疏散与撤离
25、、保护重要财产、封闭现场等。三、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按规定逐级进行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和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成立事故应急工作组,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按照“分级响应,快速处理,以人为本,积极自救”的工作原则,进行应急处置。四、应急救援1、项目部在项目开工之初要识别项目实施范围内的紧急事项,综合考虑社会责任、社会现象、资金等方面的风险需求,制定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械、人员,确定工作方法及职责。2、在项目实施的有关阶段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救援应变及实施能力,完善应急救援方案。3、在紧急情况下,项目部根据应急预案和事件的具体情况,抢救伤员,保
26、护现场,防止二次伤害,设置警戒标志,按照“分级响应,快速处理,以人为本,积极自救”的工作原则,进行应急处置。处置完成后进行考核和经验总结。第四节项目安全与职业健康过程控制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1、项目部应根据项目人员的构成制订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2、安全教育培训的类型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季节性施工教育、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相关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相关证书的初审、复查培训。3、需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为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新上岗作业人员。4、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一般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0
27、学时。5、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的要求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6、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应急预案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等。7、三级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1)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
28、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2)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
29、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5)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第十九条班前安全活动1、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2、班组安全活动必须有专用记录本,安全员及班组长要认真做好项目部及班组的每天活动记录。3、班前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1)当天作业活动的主要内容;(2)当天作业工作的主要风险和影响
30、;(3)针对风险和影响采取的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4、每天工作结束后,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当日安全情况的会议,总结当天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第二天安全工作的安排。参加人员为项目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分包方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晚会情况要做好记录。第二十条安全检查项目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进行安全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特殊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2、项目部开工前应对安全检查进行策划,确定安全检查的目的、形式、内容、频次和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方法等。3、项目部应进行下列检查(1)综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检查。(
31、2)专业性安全检查: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就某一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及惯性事故进行单项检查。在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或其他项目发生重大事故后,项目部要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3)季节性安全检查:项目部要及时主动了解气候的变化情况,项目部应根据项目所处的施工地点的气候特点,针对气候特别是极端天气情况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害进行安全检查。(4)大风、大雨、雷暴等恶劣天气以及汛期到来前,或政府主管部门发出警报时,项目部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整改。过后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认施工现场无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已消除或已被控制后,
32、方可恢复施工作业。(5)冬季、夏季和雨季到来前,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6)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7)项目部每天施工前,责任工程师要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作业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经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施工。(8)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检制度,特别是应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并做好检查记O4、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责任落实、查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以访谈、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33、等为主要形式。5、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被检单位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6、为了进一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达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同质化管理目标,项目应按中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表格进行安全检查。第二十一条安全验收1、项目部各类安全防护用具、架体、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需经专家
34、论证,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具体验收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参与验收。3、安全验收范围:(1)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2)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3)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其它机械设备;(6)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7)防水、防毒作业的材料;(8)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企业要求需要验收的其它用具、设施。4、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验收时应备案各种特种劳动
35、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5、安全验收规定(1)建筑起重机械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施工机械设备应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进行检查验收。(3)手持电动工具应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进行检查验收。(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验收。(5)现场安全防护应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图集的规定进行验收。(6)龙门架及井架物
36、料提升机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的规定进行验收。6、安全验收程序安全验收种类项目验收企业验收一般防护设施,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马道、安全网等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安全人员和分包相关人员参加验收。中小型机械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参加验收。24米以上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吊篮、爬架、挂架、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基坑等现场生产经理组织验收,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及搭设班组参加验收。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临时用电工程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技术部门、安全部门、施工班组参加
37、验收。安全部门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施工电梯安拆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责任工程师、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参加验收。安全部门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消防人员参加验收。安全部门抽检7、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存档。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200875号)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3)
38、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项目部要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保留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5、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不得单独进行特种作业。6、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项目部要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管理流程,并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8、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
39、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9、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10、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项目部要督促分包单位或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延期复核,未进行延期复核或延期复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11、项目部要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和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第二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1、项目部要按照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管理。2、项目部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
40、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3、项目部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台账。4、劳动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防护用品以外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见下表:类别头部护具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
41、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5、项目部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台账,分包单位采购发放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将发放情况报项目部。6、项目部要根据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的要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由分包企业负责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检查监督。7、项目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8、项目部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
42、间。9、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作好记录,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对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要及时纠正整改。第二十四条现场消防1、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制定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部消防工作责任制,组建消防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完善消防器材及设施,设立消防标志,必要时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备案。3、项目部要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和培训,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及主要防火措施;施工现场临时防火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报警、扑救
43、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根据消防预案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3、项目部应对现场消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规定整改消防隐患。第二十五条动火作业许可制度1、使用焊、割等工具,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要实施动火作业许可制度。按照“没有批准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执行。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场所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高空明火作业必须有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3、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施工班组必须先提出动火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动火的部位、原因、时间、方式、消
44、防措施情况等,责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4、用火申请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应将经批准的申请交回项目部,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申请手续。5、动火监护人员要求:(1)动火监护人员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2)动火监护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3)动火监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应急预案。6、动火监护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动火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动火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员停止动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动火完工后,动火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
45、可撤离。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管理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和审批1、项目部确因施工具体情况需要临时拆除某个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时,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在施工前应提交拆除申请,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防护和加固措施后方可临时拆除,工作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及时修复。2、脚手架的连墙部位须变动时,必须先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改进,改进后的脚手架须经技术负责人验收后方可使用,架体拆除之前严禁拆除连墙件。3、脚手架的大横杆、小横杆、脚手笆、防护栏杆等须临时拆除时,必须采取加固和隔离防护措施,
46、待恢复后方可使用。4、脚手架整体拆除须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协调认可确实不影响施工时,由项目经理批准拆除Q第五节分包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公司或项目应在分包合同签订时或分包方进场前按照安全生产协议书编制指南及安全生产协议书样本与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二十九条分包方进场时,项目部应根据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分包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分包方进行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进场,并责令分包方进行整改。第三十条项目部要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成分包方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复查。第三十一条项目部要定期对分包方的
47、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分包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责成分包方进行整改。第六节安全资料管理第三十二条开工前,项目部要确定所需的安全资料,对资料管理进行策划,制定资料管理的流程,确定资料的内容、形式以及填报、传递、收集、整理流程,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第三十三条资料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不得随意涂改。未经批准,资料不得提供给无关人员和单位。第三十四条项目部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编目、归档。第七节标准化管理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严格执行中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图册(试行)(ZJQoo-GL-029-2010)和局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图集的规定。第三十六条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要求以及项目的特点编制项目标准化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的培训。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项目部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