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危废企业最容易忽视十个危废问题解答!.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80073 上传时间:2024-02-2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6.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涉及危废企业最容易忽视十个危废问题解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涉及危废企业最容易忽视十个危废问题解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涉及危废企业最容易忽视十个危废问题解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涉及危废企业最容易忽视十个危废问题解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涉及危废企业最容易忽视十个危废问题解答!.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涉及危废企业最容易忽视十个危废问题解答!一问:危险废物入库后,等有空了再申报登记可以吗?答:不可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后就要及时申报登记,未及时申报也会面临处罚风险的喔。二问:危险废物申报登记都完成了,就不用再建立危废台账了?答:不对。申报登记不能代替台账,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建立纸质管理台账或电子管理台账,使用电子管理台账的,需按月打印存档。三问:危险废物产生后,只要全部堆放在危废仓库里就行了?答:不准确。危险废物要做好源头分类,根据危险废

2、物的类别及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贮存;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四问:有些有价值的危险废物,可以卖给任意一家回收单位赚取收益?答:不可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只能将其危险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或处理。五问:产废企业只要和处置单位签订了处置协议,就万无一失了?答:不准确。首先,产废单位应当对处置单位“业务员”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可与处置单位进行核实并通过征信app查询人员是否为失信人员;其次,可通过网络搜索该处置单位是否有环境违法历史以及日常危险

3、废物规范化检查情况;再者,核实处置单位危废经营许可证相关内容,查看产生的废物是否在对方的处置类型范畴。tips:省内危废经营许可证信息公开可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信息公开页面进行查询http:/180.101.234.11:20002/main/view/index/index.htmlft/publiclnfoo六问:听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I8597-2023)新标准实施后,危废可以存放在在贮存场、罐区里?答:新标准中贮存设施细化为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等4种类型,贮存场是具有顶棚(盖)的开放式贮存设施,用于贮存不易产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酸雾

4、、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大宗危险废物;贮存罐区是由一个或多个罐体及相关的辅助设备和防护系统构成的固定式贮存设施,用于贮存液态危险废物。七问:危废仓库存放满了,可以暂时把危废露天堆放在自己厂区里面吗?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露天堆放明显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行为的违法性毋庸置疑。企业要加强危废管理,结合危废仓库贮存量、危废产生量,合理安排危废转运频次,切不可露天堆放危废。八问: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有什么要注意的吗?答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规定,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九问:听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新标准中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更新了,有这回事吗?答:是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I8597-2023)中引用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对贮存设施、标识符号进行了修改,新规范2023年7月1日实施。AT念二I*以新.设为做好标准规范生效后的环境管理衔接,省厅公开发布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

6、环办(2023)154号),省厅公开网址为:十问: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有哪些后果?答: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后果很严重。产废单位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产废单位委托的运输单位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项进行处罚,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