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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庆云县人才培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财丰置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庆云县人才培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3-371423-89-05-89455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南紧邻迎宾路,东侧为线状河流,西侧、北侧为规划路(本次环评只针对庆云县迎宾路学校)地理坐标(117度23分53.026秒,37度46分20.41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P8310学前教育P8321普通小学教育P8331普通初中教育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
2、0.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庆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3-371423-89-05-894550总投资(万元)29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17%施工工期2023年2024年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50052.6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
3、006】7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批准了庆云县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南紧邻迎宾路,东侧为线状河流,西侧、北侧为规划路,项目所在位置在庆云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关于对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申请(庆开发2(X)9第六号)己于2(X)9年4月15日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查,审查文件名称为关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为鲁环审2009122号(一)规划符合性分析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位于庆云县城东北部,始建于1999年6月,前身为庆云县渤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
4、准为省级开发区,同时更名为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审核面积4kn?,东至中石官堂村,南至东周村,西至开元大街,北至杨习武村。开发区规划面积为21k东至东外环路以东700m,南至河滨路,西至商城大街一利民街一漳马河一线,北至寇家村北。开发区批复的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不锈钢制品和机床附件。规划的主导产业在省政府批复的产业定位基础上,延伸发展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和纺织服装三大主导产业,控制发展化工行业,鼓励发展为三大主导产业配套的商贸物流业。开发区规划为“一轴、三带、十区“,以205国道为园区发展主轴,沿清水河、玉水河、甄家洼干沟三条生态绿化景观带,在开发区内规划建设管件机械制造区、纺织服装加工区
5、、加工制造区、化工区、综合加工区、洼于居住区、民营创业园区、商贸市场北区、商贸市场中区、商贸市场南区共十大功能区。本项目属于学校,符合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定位的要求。(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项目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关于调整规划的建(一)开发区周边区域已建成海岛金山寺、北海公园、石佛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开发区在项目准入应依据省政府批复的产业定位严格把关,在产业选择和产业布局上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严禁引进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限
6、制三类工业,控制二类工业,鼓励发展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将已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环境敏感点,距离工业企业较远,四周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符合(二)鉴于开发区无地表水环境容量的情况,要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废水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入区。本项目为学校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以及极少量的实验用水,符合。.J境理关环管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
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19年10月30日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学前教育属于鼓励类,普通小学教育、普通初中教育不属于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类,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已通过庆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03-371423-89-05-894550o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南紧邻迎宾路,东侧为线状河流,西侧、北侧为规划路,。拟建项目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拟建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项目,也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
8、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他合分 其符性析3、与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的符合性分析表12庆云县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分布一览表类型编号包含要素面积(km2)生态保护红线YS3714231110009德州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4.34YS3714231110010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周边区域0.15YS3714231IlOOll马颊河2.19YS3714231110012庆云水库2.21一股生态空间包括未纳入生
9、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附件2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环境质量底线分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根据表2可知庆云县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区域划分为11个,具体见下表。表13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分区汇总表(庆云县)编码名称分类Y
10、S3714231310002两河三堤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YS37I4232310001庆云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3714232340001渤海路街道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YS3714233310008常家镇一般管控区YS37142333I0005崔口镇一般管控区YS3714233310002东辛店镇一般管控区YS37I4233310003庆云镇一般管控区YS371423331000I尚堂镇一般管控区YS3714233310004徐园子乡一般管控区YS3714233310007严务乡一般管控区YS37142333I0006中丁乡一般管控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南紧
11、邻迎宾路,东侧为线状河流,西侧、北侧为规划路,在上述管控区域内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管控单元要求执行重点控制区内容,因此拟建项目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根据表3可知庆云县水环境质量管控区域划分为15个,具体见下表。表14德州市水环境质量管控分区汇总表(庆云县)序号管控分区编号控制单元名称主要河流管控分区管控分区细类1YS3714233210044中丁乡控制单元德惠新河干流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2YS3714233210045尚堂镇控制单元德惠新河干流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3YS3714233210073常家镇控
12、制单元马颊河干流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4YS3714233210074徐园子乡控制单元马颊河干流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5YS37I42332I0130东辛店镇控制单元四南干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6YS3714233210131庆云镇-东北控制单元漳卫新河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7YS3714232210132渤海路街道控制单元漳卫新河、甄家洼干沟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8YS3714233210133严务乡控制单元漳卫新河、跃进渠、严务水库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9YS3714233210134崔口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10YS37142332I
13、0137庆云镇-西北控漳卫新河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制单元管控区11YS3714233210138庆云镇-西南控制单元漳卫新河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12YS3714233210139庆云镇-东南控制单元甄家洼干沟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13YS3714231210143两河三堤湿地公园两河三堤湿地公园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14YS37I4231210155庆云水库庆云水库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15YS3714231210156双龙湖水库双龙湖水库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南紧邻迎宾路,东侧为线状河流,西侧、北侧为规划路,在上述区域属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
14、控区,拟建项目严格按照管控要求执行。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庆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拟建项目对周围
15、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表15拟建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分类管控要求拟建项目符合性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已有改扩建项目要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和化工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优先实施清洁能源代替,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新建、改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拟建项目餐厅使用天然气,属于清洁
16、能源。符合建或扩建其他项目实行区域大气污染物二倍量削减,即按照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的2倍及以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代替。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拟建项目不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符合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
17、元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拟建项目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符合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按照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分解落实压减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完成省定压减任务。初步确定“十四五”时期,
18、煤炭消费只减不增,按照每年2%压减,实际消费总量需等国家确定压减基调后由省发改委下达。水资源利用上线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
19、左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与目标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m2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83.02km2,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31.50km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85.28km2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46.2Ikm2,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到19.6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50.86万元/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575.36km2,全市林木覆盖率达45%,人均绿地面积达12.00m2o通过对我市近十年土地利用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后预测,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
20、379.92k肝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达2208.70km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95.49km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控制在21.3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95.47万元/公顷。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用水取自庆云县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用电来自庆云县供电管网。拟建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拟建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项目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
21、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表1-6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维度基本原则项目情况符合性禁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拟建项止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目不属空间开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于文件布局发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中所列符合约束建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的禁止设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开发建活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设项目动执行)。的要求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
22、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H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
23、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
24、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
25、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拟建项目不在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内符合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
26、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
27、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己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聚氯乙烯、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1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相关规定。12、沙化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
28、,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相关规定。13、各县、市、区划定的限养区内禁止扩大养殖规模,禁养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德州市划定的水产禁养区内禁止进行人工水产养殖,限养区禁止一切设施性、投饵性、施肥性渔业养殖生产。14落实并执行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区域管控要求,特别是生态和产业布局要求。15、在限制要求中,确需实施的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民生保障及基础设施等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限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拟建项制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目属于开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学
29、校项发污。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以下的区域(按上一年度年目,不符合建均值,下同),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1倍替代;对环境空属于左设气质量超标20%50%以内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2侧所列活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50%以上的区域,对应的超情况。动标因子实行3倍替代。的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要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求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
30、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4、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
31、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5、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一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
32、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6、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砰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
33、下燃煤锅炉。7、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8、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鞅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电子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34、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禁止在土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9、禁止企业独白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液化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10、控制碳排放总量,重点耗能项目建设应考虑碳排放要求,其环评文件中应有碳排放分析内容(具体要求在相关政策及技术条件明确后实施)。11、符合
35、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的要求。(5)项目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表L7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渤海路街道),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232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渤海路街道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 .马颊河、漳卫新河
36、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在马颊河、漳卫新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3 .两河三堤湿地公园保育区、恢复重建区,除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监测、科研、培育和修复等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不在马颊河、漳卫新河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在两河三堤湿地公园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内建设,不属于印染、制浆造必要活动外,不得进行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4.其他可开发建设区域禁止印染、制浆造纸、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建设,限制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禁止机制砂、机制石子项目建设。控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工业项目建设。纸
37、、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不属于机制砂、机制石子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 .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o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涂装等行业执行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推行源头替代、加强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建设有效的废气收集
38、系统和VOCS处理设施。3 .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4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期,油烟废气排放达到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5 .防治扬尘污染,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存、道路保洁、绿化作业等活动执行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执行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施工期执行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22年11月19日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H号)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 .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
39、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2 .建立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3 .涉酸、涉重等土壤、地下水高污染风险企业的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储罐等重点管控区进行重点防渗。不属于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完善台账等管理制度,不属于涉酸、涉重等土壤、地下水高污染风险企业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建筑施工、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可使用低质水的,应当充分使用工程排水或经过处理后的再生水、雨水02 .改进高耗水行
40、业的生产工艺,推行少水、无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高耗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3 .加大节水型器具的推广普及力度,推进建筑用水器具的更新改造,新建和改扩建的民用建筑一律使用节水型器具,现有建筑中使用淘汰型用水器具的分批分期更换。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燃料行业4.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要求。4、与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拟建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文)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8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
41、2025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一淘低落产能汰效后1.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符合。2.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
42、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二)压减煤炭消费量1.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拟建项目使用电和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符合。(三)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5.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
43、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的监控装置纳入监管。拟建项目涉VOCs原辅料为化学试剂,废气收集、治理同步运行,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文)的要求。(2)拟建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9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44、,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拟建项目属于学校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符合。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实验室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拟建项目
45、恶臭气体经密闭和绿化吸收后无组织排放,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3)拟建项目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0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一、深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落后产能项目,符合。二、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拟建项目使用电和天然气,不使用煤炭,符合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4、与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与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