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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2023年7月28日,由赣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信丰县大桥镇天聚和家庭农场申请地方标准的立项,根据2023年8月24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关于2023年第四批拟立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公示文件,批准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制定。(二)起草单位起草单位:赣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和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主要起草人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单位任务分工宋远辉男助理农艺师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主持王勇男农艺师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骨干胡文聪男助理
2、农艺师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骨干明家琪男中级农艺师赣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骨干钟敏女农艺师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骨干胡蓉女助理农艺师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骨干周洋飞男助理农艺师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骨干黄金香女助理农艺师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骨干夏侯健男助理农艺师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骨干肖光生男助理农艺师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参与康冬丽女农艺师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参与康文锋男中级农艺师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参与刘新建男信丰县大桥镇天聚和家庭农场参与二、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食用艾草ArtemisiaIavandulaefoliaDC.又名野艾蒿、荫地蒿、小叶艾,为菊科蒿属的多年生草本
3、植物,多生于低或中海拔地区的路旁、林缘、山坡、草地、山谷、灌丛及河湖滨草地等。食用艾草植株有香气,体被绒毛,茎直立,高60120cm0可入药作艾蒿(ArtemiSiaargyiLeVLetVan)的代用品。有散寒、祛湿、温经、止血等功效,现代药理研究表明:食用艾草蛋白质4.48(g100g),脂肪0.64(g100g),粗纤维2.97(g100g),多糖1.39(g100g),总黄酮1.95(g100g);其中黄酮类物质具有抗菌、抗肿瘤等活性。长江中下游地区,人们常于清明前后,野外采摘食用艾草,制作成各种食品(艾米果、艾饺、艾面条等),因其味清香怡人,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但是食用食用艾草采收
4、期较短,一般集中在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过四月后,其茎叶木质化以及挥发刺激性次级代谢产物含量增加,使之不再适合食用。设施大棚拥有完善的水肥一体化设施,能通过风口开关调节棚内温度和湿度,低温时还可展开二膜防寒保暖,并且四周和通风口均安装有防虫网,可防治大型食叶害虫进入,为食用艾草绿色、高产、优质栽培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此外,通过在10月份种植,可避免过早春化造成食用艾草的纤维化,延长采收期,提高产量。因此,制定大棚食用艾草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其在设施大棚的种植标准,可推动食用艾草产业发展,弥补功能型蔬菜市场空白,丰富特色叶菜种质资源。三、主要起草过程为推进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标准化种植,赣州市农业技术
5、推广中心和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提出制定“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通过在信丰、于都、定南、龙南、崇义等地试验研究,收集资料,完成了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标准草案的撰写,并于2022年7月4日将标准草案、江西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报送至江西省农业农村局农安局,申请地方标准立项。2023年7月28日顺利通过立项答辩。2023年8月24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2023年第四批拟立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公示文件,批准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制定。在此基础上对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四、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
6、、标准的关系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内外领先标准接轨,注重了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按GB/T1.1-2020最新版本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涉及产地环境质量、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大棚材质要求等符合GB/T8321.10-2018农药合理使用准则(+).NY/T1276-2007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NY/T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条件、GB15168-2008.GB/T10003-2008.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NY/T496-2010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T525-2021有机肥、NY/T1107-202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等现行标
7、准要求,与现行农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不违背或不冲突。经查询,我省尚无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本标准具有较强的适宜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五、主要条款的说明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包括本标准化文件规定了大棚艾草的产地环境、选地整地、大棚类型、施肥整地、定植方式、田间管理和采收等技术要求,具体如下:(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包括产地环境、选地整地、大棚类型、施肥整地、定植方式、田间管理和采收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艾草设施栽培。(二)提出了适应赣南地区气候大棚的类型。为适应夏季高温多雨的气候,大棚应采用普通连栋单膜钢架大棚或顶部竖式通
8、风型连栋连栋钢架大棚,具有通风防虫避雨的效果,为食用艾草越冬种植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三)提出了土壤改良技术。随着种植年限增多,土壤中土传病害、地下害虫发生严重,利用高温密闭大棚结合灌水、药剂、撒施有机肥、深翻起高垄等措施对大棚内土壤进行全面改良,提高土壤地力。(四)明确了食用艾草设施栽培的定植方式和田间管理。从温度管理、水肥管理、除草等做了相关规定。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本标准文本呈送到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西省植保植检局、江西省蔬菜花卉研究所、江西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相关专家征求意见,未提出重大分歧意见,仅对文本的部分章节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写组认真讨论分析了专家的意见,并按照意见建议重新对文本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规程修改版本。七、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必要项)本标准适用对象主要有进行食用艾草设施栽培的菜农、合作社、企业、开展相关科研示范的单位主体等。该标准发布实施后,为保证标准的推广和有效实施,可通过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积极示范推广,加强标准技术培训,深入全省各市县农业局、专业合作社、乡镇村等地举办培训班,针对栽培关键环节和技术进行培训I,在食用艾草重点分布区进行技术指导,同时配合文本供应,让基层、专业合作社、农户等都能及时得到文本,积极推进食用艾草设施栽培技术标准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