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729-2020城镇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技术规程TCECS729-202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TCECS729-2020城镇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技术规程TCECS729-2020.docx(9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城镇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fcrurbanundergroundwastewatertreatmentplantT/CECS729-2020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21年1月I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20北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城镇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技术规程T/CECS729.2020食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网址:WU.j地址北京市西域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邮政编码:100038i(010)63906433(发行部)廊坊
2、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850raml168mm1/32225印张82千字2020年12月第1版2020年12月第1次印刷印数1-2030册食统一书号:1551820746定价:39.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10)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656号关于发布城镇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技术规程的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7)031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城镇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技术规程,经协会城
3、市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729-2020,自2021年1月I日起施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二。二0年七月二十八日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宇(2017)031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共分为1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设计、除臭设计、电气设计、检测和控制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请注意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
4、专利的责任。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城市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建议寄送解释单位(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以供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同济大学主要起草人:张欣侯锋张辰董磊尹文选陈银广邵彦青肖艳甘晓莉王水华班春燕高乃平杜炯庞洪涛周建华刘承东理之阳曹效鑫王敏李滨李春鞠郑雄陈芸周
5、质炎王宗存崔海浩罗韶平李世杰何国钢张桦杨一烽崔贺主要审查人:马小蕾范毅雄张德跃罗万申苏宇杨国荣高小平朱鸣殷世勇目次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工艺设计(6)4.1一般规定(6)42厂址和总平面布置(6)43地下箱体布置-(7)44污水处理(8)45污泥处理和处置(9)5建筑设计(11)S1一般规定(11)5.2总体布局(11)5.3防水设计(12)5.4建筑消防(12)6结构设计(15)61一般规定(15)62结构形式和材料(15)63结构计算(15)6,4抗震设计-(16)6.5构造要求依)66耐久性设计(I7)7暖通设计-19)7.1版规定(19)7.2通风系统(19)
6、1.3消防排烟系统(22)7.4空调系统23)7.5消声与减振(23)76设备配置(24)8除臭设计叫们81一般规定(25)S2臭气收集(25)83臭气输送(26)8.4臭气处理(26)85达标排放(27)9电气设计(28)q1一般规定V28)92电源V28)93设备布置(28)94防腐防潮C29)95照明设计C30)961肖防电(30)气a7接地和防雷(3D10 检测和控制设计(32)Kl1一般规定(32)IQ2检测仪表(32)Itt3自动化(33)IQ4信息化(33)IQ5智能化)IQ6其他设施.(35)11 施工与验收(35)IL1一般规定(36)IL2深基坑与地基(37)IL3地下箱体
7、(39)IL4设备安装与调试41)IL5竣工验收*,(43)12 运行与维护(46)121一般规定(46)122运行管理,(46)123维护保养(伤)124安全操作(5)125异常与应急处置.:WW)本规程用词说明(55)引用标准名录kUO?附:条文说明一(5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4)4 Processdesign(6)41Generalrequirements(6)42Siteandgenerallayout(6)43Layoutofundergroundstructure(7)4.4Was
8、tewatertreatment(8)(945Sludgetreatmentanddisposal5BuddingdesignCH)5Generalrequirements(11)5 2Generallayout(U)53Waterproof(12)6 4Buildingfin?protection(12)7 Structuredesign(15)6IGeneralrequirements(15)62Structuralformsandmaterials)63StrUCtUralcaculatlon(15)64Aseismicdesign(16)65Stnjcturalrequirements
9、(16)6.6Durabilitydesign)7Heatingandventilationdesign(197IGeneralrequirements(19)7. 2Ventilationsystem(1947-Smokeexhaustsystem(22)7.4Airnditioningsystem(23)75SoundandVibralionreduction(23)76Equipmentconfiguration(24)8Deodorizationdesign.(25)81Generalrequirements(25)82Odorcollection(25)8.3OdorLranspor
10、tation(26)8.4Odortreatment(26)85Dischargcrequirements(27)9Electricdesign(28)91Generalrequirements(28)9.2Power(困)93Equipmentcfiguration(28)9.4AnticoiTosJonanddampPrOof(29)9.5Lightingdesign(30)96Electricdesignftrfireprotection(30)97Gioundingandthunderdefencesystem(31)DMonitoringandcontroldesign32)K)1G
11、eneralrequirements(四)2IQMonitoringinstrumentation(32)Q3Automation(33)IQ4Informatization(33)IQ5Intellectualizatlcn(34)IQ6Otherfecllitles(历)11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9消防通风及防排期系统的设备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拖GB50019的有关规定。10消防通风及防排烟系统的材料及配件,应防火不燃、防腐防潮,并应适用于地下排水设施。6结构设计61般规定6LI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
12、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含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6L2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极限状态进行设计。613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结构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L4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615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抗震设防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有关规定。62结构形式和材料621地下箱体宜采用现浇钢筋棍凝土梁板结构。6.2.2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6.2.3当结构柱位于水池内或凸出水池壁板时,直采用圆柱或设部临624地下式污水
13、处理厂混凝土中的钢筋应符合抗震性能指标。6.3结构计算63I地下箱体宜按空间体系进行结构整体分析,地下箱体下设置有桩基础时,地下箱体和桩基础宣作为整体进行空间分析,并宜根据结构单元的弯曲、轴向、剪切和扭转等对结构内力的影响,计入不同工况条件下各荷载组合作用。6.3.2地下箱体上部荷载应根据顶部使用功能确定。当地下箱体顶部有大型乔木、重型设备或其他型集中荷载时,宜布置于柱顶。6.3.3构筑物壁板应按满水工况验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6.3.4 地下箱体和构筑物壁板采用变断面结构时,应计入壁板截面刚度变化对弯矩产生的影响。6.3.5 地下箱体应进行结构抗浮计算,计算时不应计入设备及水自重,其他咯项作用
14、均取标准值,应满足抗浮抗力系数不低于1.06.4抗震设计641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地上结构的抗震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地下箱体结构的抗震等级应符合表6.41规定。袤6.4.11也下箱体结构的抗震等级三j!Ji!6度7度8度9度重点掰睽(为=二U8-r三二6.4.2操作层抗震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构筑物抗震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643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内的构筑物抗震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
15、计规范GB50032的有关规定;抗震墙和框架结构及非结构构件的抗震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OH的有关规定。65构造要求6.5, 1地下箱体宜减少设置变形缝数量。6.5.2地下箱体底板厚度应大于相连壁板厚度。6.5.3施工缝宜设置在受力较小的截面处,并应采取措施保证先后浇筑的混凝土间良好带结,同时直加设止水措施。6.5.4当操作层楼(顶)板作为地下箱体外壁板的水平支撑时,不宜局部错层或大尺寸开孔。因工艺要求需要局部错层时,宜采用斜向渐变方式错层或设置足够的抗侧力墙。需要局部开大孔时,宜在孔边缘设置边梁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井宜采用结构整体空间分析方法进行验算。6.5.5管道、
16、箱涵及进出通道与地下箱体连接处应采用柔性止水连接,并应采取措施减小接缝两侧的局部沉降差,同时应采取确保管道、箱涵穿越基坑回填土时的结构安全和变形控制要求的措施。6.5.6钢筋棍凝土墙壁的拐角及与顶、底板的交接处,当不影响工艺运行要求时宜设置腋角。腋角的边宽不宜小于200mm,并应配置构造钢筋。6.5.7构筑物顶板厚度不直小于200mm,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6.6耐久性设计66I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环境类别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棍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662钢筋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水胶比、氯离子含黄、碱含量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及地下箱体外水土、地下箱体内污水、地下箱体内气体环境对棍
17、凝土的作用等级等条件综合确定。最低要求应符合表6.62的规定。表6.6.2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要求战限在叔上弼山IT天水也比I最A求寓f莒裴(%)rXti*lk,)C30II0-D130注:氯离子含散是指规离子占胶凝材料由量的百分比663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及地下箱体外水土、地下箱体内污水、地下箱体内气体环境对混凝土的作用等级等条件综合确定。最低要求应符合表6.63的规定。表6.63各部位钢筋的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件类别工作环境条件保护层最小厚度(mm)墙、板与水、土接触或高1显度30与污水接触或受水汽影响35梁、柱与水接触或高湿度30与污水接触或受水汽影响35基础,底板有
18、垫层的下层筋40无垫层的下层筋706. 6.4钢筋?昆凝土表面裂缝计算宽度限值应根据地下箱体外水土、地下箱体内污水、地下箱体内气体环境对棍凝土的作用等级等条件综合确定。常规环境条件下,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小于或等于O.2un,且不得贯通。7. 6.S与污水、污泥接触或受污水、污泥水气影响的构筑物内表面应采取防腐措施。7暖通设计i.I般规定7LI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操作层处理区应充分利用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操作层处理区,条件许可时可采用自然进风。7L2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卫生、环保或生产工艺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相结合的联
19、合通风。7L3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内粗细格栅、曝气沉思池、初次沉淀池、储泥池等处理区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除臭间、加药间等建筑物,应单独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并应满足事故通风的要求。7. I4通风系统应按不同功能区域单独设置,通风系统横向不直跨越防火分区;对于恶臭污染物难以完全封闭的地下空间,应统筹兼顾通风系统和除臭系统的流速场,合理组织气流,并应满足余热和余湿排除、臭气浓度控制的要求。7. 2通凤系统Z2I机械通风系统应进行风量平衡及热平衡计算。计算参数及全面排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8. 2.2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应符合表7.22的规定。表i
20、.22机厕凤系统换气次数9序号生产区域名称(正用状态事故状态1操作层II用细格册麋气沆砂Z池.初次沉淀池、储泥池II等卜方区域不少于6次!hI不少于12次/h续表7.22生产区域名称换气次数正!:.傩事故状态I操作层处理三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条t击和大空问区域不少于6IXZh2操作层设备用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除臭网、Jm药问若建筑物不少于6次/h不少于12次/h鼓风机房、变配也室等电器用房类建筑物按州I涂设备工作时产生的余热Itt设计3机动车行道不少于6次/h7.2.3事故通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I放散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等物质的场所,应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诱导式事故排风系统;2事故通风可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雕7.24事故通风量应经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2次/h。7.2.5事故排风系统的吸风口应设在有毒有害气体放散量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T26事故通风系统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7.2.7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