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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回填物质量评价技术指南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2019年1月1日,重庆市科技局下达了基于废弃矿山环境治理的修复后污染土壤资源化利用与示范(cstc2018jszx-zdyfxmX0022)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重大专项,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研究,重庆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江师范学院作为协作单位共同参与。编制矿山回填物质量评价技术指南为其研究内容之一。2023年,根据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土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牵头起草了本标准并申请立项。参编单位为重庆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江师范学院、北京中地净土环境修
2、复有限公司、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晋(内蒙古)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2 工作过程2019年至2022年,项目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收集、分析国内外修复后污染土壤用作回填土现有标准包括中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芬兰、意大利、立陶宛、荷兰、波兰、斯洛伐克、英国、丹麦、德国、瑞典、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18个国家(地区)相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重点分析涉。(2)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对典型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下水文地质地球化学环境水土多介质采样、化验,掌握了矿山环境中污染物的整体分布特征,为确定评价指标打下基础。分析评价现有修复技术对金
3、属和非金属矿区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修复效果,为“修复后土壤再利用”或“再修复后再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从污染物的理化性质入手,结合矿山环境的确定浓度达到何种程度的污染物才能成为再利用筛选指标;根据污染物的浓度,确定污染物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的风险防控体系;确定各污染物各等级的阈值。主要技术指标包括重金属、VOCsSVoCS和PCBS等;风险评价方法包括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和对地下水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写方法等。(4)以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采煤区为例,按照前述指标体系、质量标准、评价方法和风险防控体系进行采样、化验、风险评价和污染土壤再利用,编制报告,为重庆市修复后污染土壤
4、回填和风险防控提供典型示范工程案例。2023年1月,编制组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讨论并明确指南的编写方向,明确几个重要的技术问题,完成指南初稿。2023年6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2023年9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指南(送审稿)。2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主要的能源支撑,也是各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物质保障。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长时间、高强度、大规模的开发会严重影响到生态环境,采矿活动产生的高浓度潜在毒性元素会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生态环
5、境资源“的关系认识加深,对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这种依靠破坏生态环境来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模式已逐渐被社会淘汰。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对矿山的政府监管、政策法律制定与实施等,大量矿山被废弃、整合、关停,世界范围内矿山数量大幅度减少,废弃矿山(又称矿山废弃地、矿业废弃地、工矿废弃地)大量出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大约有80万座矿山,其中约有40万座矿山因生态环境破坏而需要修复,就煤矿区而言,全国六大聚煤区约200万公顷的采煤沉陷区需要治理,该数据正在以每年70000公顷的速度继续增加。单就各类废弃矿山就有约99000座,需要进行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废弃矿山面积约有250多万公顷,造成的地面塌陷近200处
6、,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塌坑2000多个,约50个城市中发生过因废弃矿山不良地质条件引起的塌陷灾害,每年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亿元。此外,全国废弃矿山产生的矿石废弃物累积约6x1010吨,占用土地面积达L41.8xl04平方千米,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面临的严峻形势由此可见一斑。在我国这样土地资源十分宝贵的国家,如此规模的土地浪费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建设的发展,还降低了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人民迫切希望对已经破坏了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修复。但在短期内,仅仅依靠自然条件,这些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难以自我修复,人为参与来加速生态环境恢复的进程就显得十分重要和急迫。因此矿山回填物质量评价技术指
7、南,为矿山回填过程管控、回填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及指导显得十分必要。3标准制定的原则和依据1.1 编制依据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保护矿山及其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保障工农业生产、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加强矿区土地复垦和矿区土地保护监督管理,规范矿山回填工程操作流程,制定本指南。3. 2技术依据GB18599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
8、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HJ 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4国内外矿山回填物标准发展现状3.1 国外矿山回填标准发展现状近年来,国外的矿区生态风险评价逐渐形成了新的研究模式,由原先的单一风险评价向多级风险评价转移,体现出风险评价作为矿区复合生态系统管理重要手段的应用价值。尤其是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矿区生态风险评价已经成为矿业开采区域生态系统管理的重要工具,其研究模式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对矿
9、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潜在生态风险威胁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模式。加拿大马尼托巴省的输送和处置回填土的标准(1001(I)-2010),将回填土的回填类型分为一般回填土回填、颗粒回填、涵洞砾石回填及非粒状粘性材料回填4类,并对各类回填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要求、检验评估方法、定价标准等做了详细的说明。澳大利亚墨尔本零售水机构(MRWA)(由城西水、东南水和亚拉河谷水三家机构组成)联合颁布了适用于MRWA的回填土规范No.04-03.0,规定了在供水和污水处理建设过程中相关土壤回填的规范及其压实要求,也应用于隧道建设过程中或其他非开挖性地区进行的回填;但不适用于深可压缩性粘土的回填。美国华盛顿郊区卫生委员
10、会(WSSC)颁布了管道建设回填土规范,对该州地下管道周围及上部填埋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流程及其风险评估提出相应规范。在场地污染修复方面,欧美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90年代就开始制定包括污染场地管理在内的相关法律,如美国1980年颁布了环境响应、补偿与责任综合法(又称超级基金法),后经过一系列修正,目前仍在使用;加拿大在1998年出台了污染场地修复指南和污染场地检测指南;荷兰分别于1983年和1987年先后制定发布了土壤修复(暂行)法案和土壤保护法,从此拉开了荷兰土壤/场地污染治理的序幕,通过后期修订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标准,逐步建立了土壤/场地环境管理程序。在矿山回填方面,澳大利
11、亚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先后颁布了采矿法(1974)原住民土地权法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1999)等;美国西弗吉尼亚州于1939年颁布了第一部复垦法案,之后其他各州也有了土地复垦的相应规定,但各州的规定不尽相同,它们更多地关注修复治理过程中材料的物理性质,而对回填土化学成分及毒性不够重视。4. 2国内矿山回填标准发展现状目前国内外关于回填土的标准大多与建筑行业相关,对于其他回填土的质量控制标准上较少见,也缺乏具体操作的技术指南或导则。建筑行业回填土在建筑地基、公路工程、堤防工程、电力建设等施工中广泛使用,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例如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等。其中,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中涉及建筑回填土相关内容主要有垫层材料的选择及其具体的设计、施工要求和检验方法。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主要涉及地基施工部分,对不同种类地基的土料选择及施工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对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特殊土(湿陷性黄土、冻土、膨胀土等)地基、各类复合地基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主要涉及
13、土方施工及验收规范部分,对建筑工程中基坑的处理,以及填料的选择、处理和施工要求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对各类土方回填质量验收方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则适用于对各类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定了建筑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包括对各类地基所需检查的主控项目(必测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各项目的指标范围和具体的检查方法,规范了地基基础工程及回填土施工质量验收的整个流程。在场地污染修复方面,目前国内仅北京颁布了地方标准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导则(DB11/T1281-2015)。该标准规定了北京市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的工作内容
14、、程序、方法及技术要求。近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25.1-HJ25.4仅有少量内容涉及污染场地修复后再利用时的风险管控。若场地修复为建设用地,回填土应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X)2018);若需整改为农用地,则需满足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O18)。对于污染土壤修复后的质量评价问题,中国曾使用基于环境标准的评价和治理模式,但在该模式下治理目标的要求往往过高,容易造成费用昂贵、治理周期漫长等问题。目前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多采用基于人体健康的场地风险评价模式,即以保证人体健康为目的确定污染物修复治理目标,很好地解决传统模式存在的问题。在矿山
15、回填方面,中国尚无专门的矿山回填土质量标准,仅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等规范中略有提及。例如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O13)中对矿山中排土场、露天采场、沉陷区、尾矿库、污染场地、砰石场等地的生态恢复时讨论了回填土的厚度及质量控制;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中对整体矿山修复的操作流程做出了解释,但未对矿山回填土的质量控制、操作规范等进行详细说明;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则规定了采矿场各个区域的场地复垦工程标准,包括尾矿库、排土场、露天采矿场、沉陷区等地区在进行复垦时的具体回填质量要求。在关注
16、施工质量的同时,忽视了矿山再利用土/材料的质量控制、具体操作方法及后期监测、风险评估等。5标准的主要内容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回填物质量评价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利用来源区与目标区致或来源区与目标区不一致的回填物对矿山露天采坑的回填,并对回填物的质量进行鉴定。涉及利用修复后污染土壤等对露天采坑的回填。本指南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修复后土壤以及放射性矿床的回填;不适用于地下坑巷道的回填;不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中的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修复后的已鉴定为危险固废的土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所有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皆适用于本指
17、南。GB18599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HJ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493水质采样样品保存与管
18、理技术规定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T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3.1回填backfill利用般固体废弃物及修复后污染土壤等对露天采坑进行充填的活动。3.2回填物backfillmaterial用于矿坑回填的固体物。3.3修复后土壤remediatedsoil被重金属或者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的土壤,经过某种或某些技术的处理后,其污染物浓度以及浸出毒性值满足一定标准的产物。3.4回填物来源区sourceareaofbackfill指回填物的来源地
19、及可能存在影响回填物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的邻近区域。3.5回填目标区backfilltargetarea指回填物的充填区域及其因回填物回填可能发生环境质量变化的邻近区域。3.6关注污染物prioritypollutants根据地质背景、矿山类型、采选工艺和自然条件等确定的需要重点调查、分析和评估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采选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药剂及其次生衍生物、外来有害物质、其他水土环境质量关注的污染物等。3.7矿山生态环境ecologicalenvironmentinminingarea矿区内各个生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包括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审美、生产和生活的各种自然(包括人工干预下形成
20、的第二自然)力量(物质和能量)或作用的总和。主要要素包括地质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等。作用方式包括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乃至是意识形态的。4基本原则4.1安全性原则经过回填,矿山生态环境条件只能得到改善,不能恶化,尤其是不能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性变化。4. 2稳定性原则需全面综合考虑回填对周边环境、生态与人的短期和长期影响。既要考虑潜在污染物的总量,还要考虑污染物的形态、可溶性、长期积累、生物积累和生物放大等。4 .3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矿山回填物质量评价过程,保证评价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5 .4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评价方法、时间、来源区和目标区空间距离及回
21、填成本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评价过程具有经济性、科学性和合理性。5总体工作程序矿山回填物质量评价的总体工作程序主要有初查和详查两个阶段,见图1错误!未找到引用源。K漫冏质饰可以回填图1矿山回填物质量评价的一般工作程序(1)在立项确定了回填物来源区和回填目标区后,首先要对来源区和目标区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预选的回填物是否属于危险固废、回填区是否会涉及到饱水带。(2)如果预选的回填物明显属于危险固废,或者目标区属于地下巷道或露天采深坑等涉及到饱水带的,则无论预选回填物(含修复后土壤)的性质如何,一律不得回填。(3)如果回填仅涉及包气带,或者通过一定的阻隔手
22、段能够将回填物与饱水带完全隔离,并且预选回填物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初步采样检测未发现有污染历史,检测值均低于本指南风险筛选值,则可以直接回填。(4)如果回填仅涉及包气带,且预选回填物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初步采样检测不能确定是否有污染历史,或者个别检测值高于本指南风险筛选值,则需要通过详查,进行详细采样、污染物检测和风险评估后,在确定风险可接受的情况下,方能进行回填。(5)详查应对初查信息进行核实、制定详查计划,待采样前准备完毕后,方可开展样品采集工作。(6)经实验室检测,如污染物浓度及其毒性浸出浓度低于本指南限制,并符合回填后土地利用类型用地、下游水和生态环境要求,方能
23、回填。6初步调查评价6.1目的(1)通过快速调查,初步查明回填物的属性。包括回填物的来源、方量、“明显符合”或“明显不符合”回填要求等。(2)初步查明回填区属性。包括回填区类型(来源区与目标区一致或来源区与目标区不一致)、承载回填物的方量、回填活动是否会造成回填区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破坏(引发地面不均匀沉降、塌陷、崩塌和泥石流)等。6. 2工作内容初查阶段的内容按开展工作的时间顺序依次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成果分析与结论。(1)首先收集与查阅相关资料,形成对回填物来源区、回填目标区以及回填后土地利用规划等基本认识。(2)然后进行现场踏勘,发现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进
24、一步深化对回填区和回填物来源区的认识。(3)在现场踏勘时,可用手持式元素分析仪(XRF)、气体检测仪(PID)等便携式仪器对预选回填物进行现场检测,获得关于回填物的半定量或定性数据,供进一步判定回填物的性质。(4)通过人员访谈,对收集的资料、踏勘中遇到的问题做进一步的了解,形成对回填区、回填物来源区的较深入了解。(5)综合分析前期调查成果,判定回填物是否满足直接回填要求、回填区是否满足回填要求。6.2.1资料收集资料收集主要包括:(1)矿山土地利用变迁资料。(2)矿山生态环境相关资料。(3)矿山采选相关记录。(4)有关政府文件。(5)矿山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6)地块相关规划文件。(7)
25、当回填区周边存在其他矿区或可能存在其他工矿企业等污染源时,则须收集其他矿区和可能污染源的相关记录和资料(8)在资料收集过程中,需及时填写资料收集情况一览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及时发现问题,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各方面资料。6.2.1.1矿山土地利用变迁资料矿山土地利用变迁包括:(1)用来辨识包括回填区在内的整个矿区及其相邻潜在污染源的卫片、航片和影音资料。(2)矿山勘查、勘探、开采和选矿历史。(3)矿区土地使用变迁。(4)矿区内基础设施、采选工艺、主要设备、可能产生污染的选矿药剂等。6.2.1.2矿山生态环境相关资料矿山生态环境资料包括:(1)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地表水水质监
26、测资料、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资料。(2)大气污染相关数据资料。(3)采选过程中各类药剂存放、固废堆放、污染水排放相关记录。(4)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记录,特别关注稀有、稀缺和珍稀动植物、特色森林资源等。(5)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流向与用途。(6)周边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敏感目标等与矿区的空间位置(距离、上下游等)关系。6.2.1.3矿山采选相关记录矿山采选相关记录包括:(1)汇水盆地内矿体分布图。(2)开采的矿石类型、开采量、矿石运输途径。(3)选矿技术、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4)选矿厂与尾矿库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环境监测数据、环
27、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等。(5)采选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报告。6.2.1.4有关政府文件有关政府文件包括:由政府机关发布或权威机构所记录、保存和公开的环境资料。如矿山土地性质;矿山开发利用规划;矿山土地复垦与水土保持方案;生态、土地利用、农业、林业、城乡建设规划资料;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生态和水源保护区规划等;历史上当地群众投诉记录等。6.2.1.5矿山所在区域自然和社会侑息矿山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包括:(1)自然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图;交通位置图;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分布图;区域地质、矿区地质、矿床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区域化探、矿区化探和环境
28、地质资料;气象资料等。(2)社会信息。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土地利用方式,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与标准;以及当地地方性疾病统计信息等。6.2.2现场踏勘6.2.2.1踏勘范围的确定(1)踏勘以回填目标矿区和回填物来源区内部为主,兼顾周围区域,特别是目标区下游地区。(2)矿山回填相关的现场踏勘涉及的范围比较广,除了回填目标矿区和回填物来源区之外,还包括回填目标区上游可能的污染源分布区和污染影响区。(3)回填目标区可能的污染源分布区包括与回填直接相关的矿体,也包括同一汇水盆地内其他可能造成影响的矿体、矿化体和高背景地质体。(4)污染影响区包括与所有污染
29、源相关的,污染物通过人工运输、大气输送、滑坡、坍塌、地表水和地下水等方式迁移到达并造成环境污染、生态损害、农产品质量下降和人体健康损害的地区。(5)在资料比较缺乏的情况下,污染源分布区和污染影响区的范围可根据回填目标矿区和回填物来源区所在的汇水盆地范围,并借助于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现场样品检测结果来确定。(6)对于有色金属矿等污染物迁移距离较远的矿区,踏勘的范围还应包括下游地表水、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较高的地区。6.2.2.2踏勘前准备(1)安全防护准备在现场踏勘前,应根据资料中对于回填目标矿区、回填物来源区的描述和对于当地实际情况的了解,做好安全卫生防护,准备必要的跌打损伤、感冒痢疾、蚊叮蛇咬
30、等防护用品。(2)野外观测工具准备包括:比例尺大于1:50000纸介质或电子地形图、GPS或其他定位设备、摄录设备、野外记录本、野外记录表格、野外采样工具和样品袋、皮尺、野外标记工具(红色油漆、毛笔和红布条)等。6.2.2.3踏勘的主要内容(1)目标区和来源区踏勘包括目标区和来源区的土地利用类型与现状;矿区地形地貌;矿区基岩、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夹石堆、尾矿库、渗滤液池、固废和废水处置等状况;矿山基础设施、采选与设备情况;地表植被发育情况等。(2)目标区和来源区周边踏勘包括目标区和来源区上游可能的污染源;下游土地利用类型与现状;地形地貌;基岩、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地方病
31、等。(3)计算出目标区承载回填物最大量值。6.2.2.4踏勘的重点踏勘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明显的工矿企业、固废堆积、污染水流经、矿山公路或其他运输痕迹、酸性/碱性矿井水、植被死亡、农作物生长受限、地方病发育情况等。6.2.2.5踏勘的方法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现场踏勘:对水土和植物异常现象观察、照相或摄影;气味的辨识。特别是当观察或检测到明显的环境污染和环境损害现象时,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观测点及周围是否有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等,并描述其与疑似污染点的位置关系。6.2.2.6快速检测与样品采集(1)踏勘时,需使用便携式设备,对不同类别的岩石、土壤、固
32、废、地表水、地下水露头、废水、渗灌液等样品进行PH值、重金属含量和总挥发性气体含量等快速检测,以协助判断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该处,同时采集相应样品。采样处应使用油漆等在附近固定物(电线杆、树干、固定岩石等)表面做好标记,以便野外验收与后续必要的情况核实。(2)每个观测点、快速检测点、采样点的定点描述,即工作地点的经纬度坐标、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等。(3)需将每个观测点、快速检测点和采样点等标记在地形图上。(4)对踏勘内容进行整理,填写野外踏勘记录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6.2.3人员访谈(1)在人员访谈之前,应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的情况,将需要通过人员访谈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和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系统
33、归纳整理,做到有的放矢。主要内容包括:1)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信息补充和对已有资料的复核及考证。2)民情民风、未开采前生态状况、矿区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历史、采矿权属、矿山开采情况、生态环境现状、社会经济状况等。3)特别注意收集历史上重大的安全与环境事故、居民投诉、恶性肿瘤发病率、地方性疾病、人均寿命等信息。(2)访谈对象为矿山的现状和历史知情者,包括规划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矿区及周边居民、矿工和矿山管理者、矿山土地不同阶段使用者、熟悉当地情况的第三方等。(3)访谈方法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填写人员访谈调查表(错
34、误!未找到引用源。)。6. 2.4成果分析与结论7. 2.4.1工作内容(1)各类资料的质量分析对各类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地球化学、遥感、生态环境调查等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综合分析。(2)回填物的质量判定与回填可行性分析。8. 2.4.2回填物的质判定回填物的质量判定分两种情况,一是来源区与目标区一致,二是来源区与目标区不一致。(1)来源区与目标区一致回填物来源于目标区,且经过现场快速检测证明回填物无明显污染的,或者回填物污染物浓度低于目标区的其他同类介质,样品经实验室检测确认后,可直接回填。如通过现场检测发现污染物浓度高于目标区其他同类介质但低于本指南筛选值的,或因其他原因必须将回填
35、物进行回填的,需开展详查,否则更换回填物或放弃回填。如通过现场检测,污染物浓度高于本指南筛选值的,则无需进行实验室检测及毒性浸出实验,可直接更换回填物或放弃回填。(2)来源区与目标区不一致回填物来源区与目标区不属于同一个来源,应对回填物与目标区分别进行详查。经实验室检测,回填物中污染物浓度低于目标区的,可以直接回填;回填物中污染物浓度高于目标区的,更换回填物或放弃回填。9. 2.4.3结论与建议调查结论应明确回填物来源区与目标区可能的污染源,说明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及来源。提出详查阶段调查的建议。10. 2.4.4不确定分析应列出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限制条件和欠缺的信息,以及对调查工作和结果的影响。
36、如对于初查收集到的资料,存在不确定的情况应结合现场踏勘情况作出初步分析;回填物污染物种类可能判断不够准确,可提出进一步计划。6.3编写初查报告初查工作结束后,需编写XX市XX县XX矿山回填初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回填目标区及回填物来源区初步调查的概述、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与分析、结论与建议、附图附件等。如果初查阶段的结论为无需进行详查,初查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结题;否则需开展详查工作。7详细调查评价7.1计划制定7.1.1 核查已有信息对初查报告中已有信息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20%,确保各项资料来源的可信性、数据的真实性和结论的可靠性。7.1.2 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
37、划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查人员安全防护计划。7.1.3 采样分析工作计划根据第一阶段初查的结果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判断目标区及来源区可能的污染物、制定采样方案、安全防护计划、样品分析方案和质量监控体系等。7.1.4 判断污染物的分布根据地形地貌、现场污染痕迹、选矿技术、原辅材料及中间体、尾矿及固废堆积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运行途径等,判断目标区和来源区污染物的可能分布,为制定采样方案提供依据。7.1.5 制定采样方案采样方案一般包括:(1)采样介质、采样密度、采样深度、样品粒径范围、野外标记方法参照HJ25.2执行。(2)样品移交、野外加工、保存、转运
38、参照HJ25.2执行。(3)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和质量监控要求参照HJ25.2执行。7.1.6 制定样品分析方案根据矿山性质、选矿技术及初查时确定的污染物种类,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中的基本项目要求,同时考虑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确定样品的检测项目;对于不能确定的项目,应选取潜在的污染样品进行筛选分析。检测项目原则上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其他人工合成有害物质等。7.1.7 质监控体系为避免采样过程、测试方法和样品批次之间的偶然及系统误差,应按如下程序进行质量监控。(1)采样过程防止采样过程中的交叉污染。采样过程中,在进行连续采样时应清洗采样设备,与土壤接触的其他采样工具重复利
39、用时也应清洗。采集现场进行质量控制。质量控制一般包括平行样、空白样及运输样,质控样品的分析可从采样到样品运输、贮存和数据分析等不同阶段反应数据质量。采样时,同种采样介质,应采集至少一个平行样,样品采集平行样是从相同的点位收集并单独封装和分析的样品。现场采样记录需使用表格描述土壤特征、可疑物质或异常现象等,同时应保留现场相关影像记录,其内容、编号等齐全便于核查,如有改动应注明修改人及时间。(2)样品分析及其他过程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样品分析及其他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要求按照HJ/T166、HJ/T164、HJ/T91中相关要求进行,对于特殊检测项目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检测。7. 2采
40、样前准备现场采样前应准备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信工具、定位仪器、现场探测设备、调查信息记录装备、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取样装备、样品的保存装置和安全防护装备等。7. 3样品类型、采样方法及转运7. 3.1样品类型样品类型一般应包括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必要时也可采集少量的地表水样、岩石样、动植物样等。7. 3.2土填样品的采集、保存与运输7. 3.2.1土壤样品采集当回填物为土壤时,采样方法参照HJ25.1执行。块状回填物样品采用随机拣块法取样,样品经破碎、混合、缩分后制成回填物的代表性样品供分析测试。在初查阶段使用便携式设备对土壤的污染物含量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如果快速检测数值低于标准
41、筛选值时,需采样送实验室检测,否则可不采样。11. 3.2.2土壤样品的制备、保存与运输(1) 土壤样品的制备、保存与流转、分析质量监控方法技术按照HJ/T25.2、HJ/T166.NY/T395规定执行;(2)应建立完整的样品追踪管理程序,内容包括样品的制备、保存、运输和交接等过程的书面记录和责任归属,避免样品被错误放置、混淆、人为污染及保存过期。7. 3.3地表水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1)目标区主要采集小型河流、排水渠、灌溉渠、池塘等与灌溉、排污、分散式饮用水水源样品,具体采样方法、记录及注意事项参照HJzT91。(2)地表水运输前应将容器盖盖紧,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等分隔,以防破损。可按照
42、HJ/T25.2、HJT9kHJ493的要求进行。7.3.4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采集矿井水、灌溉水井和饮用水井等水样,无特殊情况时无需钻井取样。地下水样品保存及运输参照HJI64、HJ493的要求进行。7.4各类样品检测的指标体系与方法7.4.1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体系与检测方法(1)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来源区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依据前期收集资料分析结合初查结果及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常见矿山类型与特征污染物及回填后土地利用类型等确定。目标区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依据土地利用类型选择相应指标,可根据来源区土壤情况进行删减。检测方法参照附表6中表Sl对应的检测方法,表中没有的方法参考现有
43、国家或行业规定方法执行。(2)毒性浸出方法参照HJ577、HJ/T299规定方法执行。(3)浸出毒性检测指标和土壤检测指标相同,检测方法参照本指南附表6中表S2对应的方法,表中没有的方法参考现有国家或行业规定方法执行。7.4. 2地表水样品检刑指标体系与检测方法目标区地表水检测指标与浸出毒性检测指标相同,检测方法按照GB3838规定方法执行。7.5. 3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体系与检测方法目标区地下水检测指标与浸出毒性指标相同,检测方法按照GB14848规定方法执行。7.5结果分析判定详查结果按来源区与目标一致或来源区与目标区不一致分析,分析判定思路见图2o图2详查结果分析判定7.5.1 回填物来
44、源区与目标区一致(1)采集的样品经实验室检测无明显污染时,允许直接回填。(2)经实验室检测,污染物浓度高于目标区的其他同类介质,且小于表1中回填后土地利用类型的筛选值时,进行毒性浸出实验,浸出毒性低于表2中相应水源筛选值,并符合下游水、土和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时,允许直接回填。(3)浸出毒性高于表2中相应水源筛选值,或超过下游水、土和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时,更换回填物或放弃回填。(4)经实验室检测污染物浓度高于表1中回填后土地利用类型的筛选值时,更换回填物或放弃回填。7.5.2 回填物来源区与目标区不一致(1)经实验室检测,来源区土壤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值满足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且毒性浸出实验满足
45、灌溉水标准的,回填后目标区可用于农业用地。(2)经实验室检测,来源区土壤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值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且毒性浸出实验满足地下水标准的,回填后目标区可用于建设用地。(3)经实验室检测,来源区土壤各污染物指标检测值漏足未利用地风险管控标准的,回填后目标区可用于未利用地。(4)经实验室检测,来源区土壤各污染物指标检测值高于地块用途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或浸出毒性超过对应的灌溉用水质量筛选值的,或毒性浸出指标检测值高于地下水标准的,不得用于对应用途为目标的回填。7.5.3数据统计与分析主要统计各类介质中检测指标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均方差、数据分布型式等。根据统计特征初
46、步判定目标区是否存在环境污染、生态和人体健康风险。7.5.4制图与成因分析用采样点位置及各评价指标绘制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植物中污染物含量分布图,并根据高含量带与目标区的空间关系判断污染物是否与目标区有明显源流汇关系。7.6编写详查报告7.6.1报告内容和格式详查工作结束后,需编写XX省(市、自治区)XX县(旗)XX矿山回填详查报告。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展修复方案编制审查、修复工程实施验收工作。编制大纲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7.6.2结论和建议明确回填物来源区与目标区的污染物来源、分布、种类及浓度,明确回填物污染物浓度,提出是否可以回填的建议。7.6.3不确定性分析说明详查与计划的工
47、作内容的偏差及对结果的影响。8矿山回填物筛选值8.1检测指标矿山回填物风险筛选值的检测指标包括:(1)必测指标,主要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2)选测指标,应根据回填物的属性、矿山的属性以及环境管理需求进行选择。8.2筛选值的确定回填后土地利用方式主要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时,主要考虑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土壤环境质量。回填后主要影响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时,主要根据回填物的毒性浸出值(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201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的对比结果来判定回填物的质量。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