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胶政办字(2022) 18号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 意见(中发(2017) 4号)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耕地”占一 补一、占优补优”要求,保障全市建设用地供给,经市政府研究 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项目用地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时, 耕地开垦费实行差别化的收取标准。一、以7等地为基础,对占用耕地质量等别数值为7等及以 上的耕地,继续执行18万元/亩的缴费标准;对占用耕地质量等 别数值为7等以下的耕地,质量每提高一个等别,耕地开垦费提 高0.5万元/亩;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 照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二、对2022年7月1日前,已缴纳耕地开垦费的,仍按当 时标准执行;未缴纳耕地开垦费的,供地时按照供地年度的耕地 开垦费标准收取。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