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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磐内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
2、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T分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3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o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4 .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
4、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5、租房租金怎么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6、纳税人通过电子模版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员工签字?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5、第四章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模板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7 .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8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9、个税APP现在可以填报了吗?个人所得税APP从2018年12月31日正式对外开放,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实名认证后,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0、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
6、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11、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
7、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13、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浮氏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
8、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B内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T分由
9、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14、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
10、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11、计算。15、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有哪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16.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17、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后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扣除?不是。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修法,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落实税改红利,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
12、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人自2019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红利。18、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o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19、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
13、办理扣缴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扣缴义务人应当将
14、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20、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2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2、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
15、四条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3、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
16、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24.请问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因此,即使月度
17、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25、专项附加扣除文件什么时候颁布和执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18年12月22日颁布,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6、如果为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项目与兄弟姐妹应如何分摊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额度在一个
18、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7、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密码在哪里获取?申报密码忘记如何处理?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在企业第一次申报时可自行设置,也可从大厅获取密码,如忘记密码,需到大厅进行重置密码。手机APP和网页WEB端的纳税人忘记密码时,可点击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功能,通过身份证号码和预留手机号进行重置。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找回密码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28、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9 .如何下载新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在各地电子税务局网站可以
19、下载新版扣缴客户端,原扣缴客户端用户,可以通过本地直接下载升级。30 .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31 .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
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32、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苹果APPStore苹果APP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
21、用桀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C)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彳王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
22、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33、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34
23、、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35、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36、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
24、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37、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I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38.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39、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4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25、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41 .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42 .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
26、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4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44、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必内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IlOO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45、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
27、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B内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
28、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46、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4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O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
29、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48、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49、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50、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30、)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明言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51.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52、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12月22日
31、,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53、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
32、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5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
33、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55、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56、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T言用代码)、租赁
34、起止时间等信息。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57、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58.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
35、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59、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60.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