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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梧州市镇安小学学校章程序言梧州市镇安小学是万秀区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农村公办小学,学校位于镇安村村委旁,始建于1965年,占地面积13489平方米,校舍总面积1500平方米,教辅用房11ll平方米,生均面积5.67平方米,运动场地4400平方米,生均面积22.45平方米。现有学生196人,6个班级,专任教师13人。其中高级教师5人,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6人,中专学历1人。校园宽敞明亮,绿树成阴,鸟语花香,文化氛围浓厚,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五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七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2、:【制订依据】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以及小学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学校中文全称梧州市镇安小学,英文全称为WuzhouZhenAnPrimarySchool;住所地址为: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镇安村;邮政编码为543005。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六年制公办教育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隶属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管理。第四条:【招生对象和规模】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按当年万秀区招生
3、方案在教育局指导下招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6个班级,积极实施小班化教学。第五条:【办学宗旨与目标】以德育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健体,充分发挥特长个性。第六条:【文化精神】学校发展目标为:狠抓校园环境建设,争创校园环境示范校;狠抓教风和学风,培养优良的校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一流的教育教学精神质量,育一流的合格加特长的优质人才。校训:以德为先礼行天下校风:明德知礼乐学善教教风:以爱育人诲人不倦学
4、风:敏而好学学而不厌第七条:【学校标识】校徽:CESHlZHEN应校歌:我何是相闺引未来,=E绥i三5J=Lc1为俅那少*fSIe666;I56那件出好诩天申至咚:阂,扎翻天衣旭东篆句rrl-45jlj2rT2m?煞条,i物&脊尾堂朗大为赎&闯:癖上;3房茎纤好混%”需克基:i星已微船为尸iT泉或袒国应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八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免。第九条:【校长职责】(一)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教育规律办学。自觉抵制各
5、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任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和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学习型的教师队伍。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三)拟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制
6、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规章制度;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保证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的稳步提高。(四)依法(劳动合同法)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按照程序实施奖励和惩罚;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的财产。(五)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手段,避免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六)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互动机制,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
7、环境。(七)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授权,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条:【党团组织】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学校为党群组织和社团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学校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成立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改学校章程;(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三)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
8、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四)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五)评议和监督校长、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建议校长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奖惩;(六)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代表通过以后生效。(八)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二条:【管理机构设置】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的精神,结合本校办学规模和实际需要,本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校长、副校长
9、、教导主任、副教导主任。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制,在校长全面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建立专业化垂直分工行政职能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一)德育领导小组是学校设置分管德育工作的组织,由德育副校长分管。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制定并落实学校相应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校纪严、校风正、教风实、学风活的目标。(二)教导处是学校设置分管教学教研工作的组织,由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导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的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
10、质量稳步提高。第十三条【其他常设机构】校长办公会议、科研小组、教学研究小组、家长委员会等第十四条【学校重大决策制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决策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学校教学、行政工作的重大事宜。校长办公会实行集体民主讨论,校长决定的决策体制。校长办公会一般应当有以下人员参加:(包括校长及其他校级、副校级班子成员,工会主席等),请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必要时可以请学校有关部门的领导(中层领导)和相关的教职工参加。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第十五条【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11、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第十六条【法律顾问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学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第十七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
12、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十八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九条【教育教学管理架构】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备课组长在教研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二十条【德育管理】学校
13、坚持全员德育原则,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德育先导,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营造学校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和谐校园、书香校园。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行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学校认真贯彻实施国旗法,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和国旗下讲话制度,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知法、明法、守法、护法意识和行为。
14、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学校以第二课堂为平台,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第二十一条【班级管理】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教育、指导、管理的责任,并担负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学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健全“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班干部组织,由班主任带领班干部组织班级成员开展班队会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劳动、卫生教育等。第二十二条【社团管理】学校以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为原则,依据“合格+特长”的学生培养目标,结合学生兴趣、特长组建各种学生社团。各社团建设分别制定相
15、应的目标、计划、方案、评价激励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活动。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以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第二十三条【课堂管理】学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通过创设良好的课堂环境,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调动各种可能的因素,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保证课堂活动的有效展开及顺利实施,打造高效课堂。努力改革评价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及抓好落实、反思、调整、改进等过程性工作,建立新型的课堂评价体系,努力实行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慕课教育新模式,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第二十四条【教学管理】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按
16、照教学规划完成拟定的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倡导“省时、轻负、优质、高效”的课堂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不随意增减学科课时,按规定选用教材教辅,全面贯彻各学科教学课程标准的要求,提高各学科教学质量,并根据校本课程开发使用相关的校本教材,保障校本课程的实施,促进学科均衡发展。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学校重视做好优秀学生的培训工作以及
17、学困生的辅导工作,鼓励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学校积极开展以德育评价、学业评价特长及社会实践评价为主的综合素质评定,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励师生的唯一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校历安排学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须按有关规定向夏郢中心校上报。学校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对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估。第二十五条【体育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组织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合
18、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和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以及组织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及时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第二十六条【卫生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保健制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开展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控制近视率,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在校园内实施禁烟。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学校建立医务室,负
19、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二十七条【艺术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按要求开设艺术课程,组织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艺术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提高学生艺术文化素养。第二十八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荣誉室,重视学校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第二十九条【食堂管理】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具体落实以及卫生、德育(政教)等部门和师生代表参加的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
2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第三十条【信息网络管理】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学校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三十一条【入学管理】学校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招收服务区域内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入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第三十二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主要有:(一)参与学校
21、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三条【学生义务】学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主要有:(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养成良好品行;(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三)承担在
22、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四)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四条【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第三十五条【学生评价】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第三十六条【学生奖惩】学校对表现优异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学校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在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及监护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不服处分结果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学生受到处分以后,认真改
23、正了错误、进步显著的,在下一学期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以后,可以撤销原来的处分决定。第三十七条【毕业管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三十八条【学生资助】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第三十九条【学生自治】学校发挥少代会作用,设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落实公民意识教育。学生干部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第四十条【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
24、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第五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四十一条【教师队伍】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
25、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第四十二条【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主要权利:(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
26、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三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主要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
27、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四条【职工权利、义务】学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四十五条【班主任队伍建设】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其敬业精神、育人理念和业务能力。班主任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任务,享受相应待遇、权利。第四十六条【教师培训】学校按学年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支持、鼓励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进修培训。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28、。第四十七条【师德建设】学校对聘用的教职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学校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第四十八条【教职工考核、表彰、处分】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系统的教职工评价体系,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能力态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学校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
29、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四十九条【经费来源】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学校实行收费许可。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第五十条【设备管理与应用】学校按有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工作,加强财产保管和使用制度建设。学校加强对会议室、电教室、体育馆、艺术楼、图书馆、游乐场及其他功能室等专业设施的管理,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防止闲置和浪费。第五十一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设置固定资产账
30、簿和实物清册,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调入和调出及资产处置手续,做到账实相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损坏,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侵权者责任。第五十二条【资产保护、清算】学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妥善保护学校资产安全,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第五十三【财经制度】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制度,配备专业会计、出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保证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上级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实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五十四条【学校预算】学校依法向上级部门提供年度预算计划,经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并接
31、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第五十五条【接受捐赠】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管理,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七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五十六条【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形成教育合力。第五十七条【家委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任务、委员的产生、任期和职责要求等,由各家长委员会自主决定。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
32、矛盾等工作。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第五十八条【与家长联系机制】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与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加强联系,做好家访工作,采取家校合一、协调一致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第五十九条【社区关系】学校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依托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机会。学校本着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有效利用学校自身资源和优势,为社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便利。第六十条【校园周边综合
33、治理】学校依靠夏郢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加强同综治、公安、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溺水问题治理等,共建平安校园。第六十一条【校际合作】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通过教师轮岗、学生交流、定期研讨等方式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第六十二条【督查督导】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三条【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涉及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等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第六十四条【章程生效程序】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通过,并经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同意核准之日起实施。第六十五条【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第六十六条【章程修订程序】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通过,并经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同意核准之日起实施。第六十七条【章程解释】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