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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进区洛阳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2.1 领导机构2.1.1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2.2 日常办事机构及工作职责:2.3 工作机构3运行机制3.1 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3.1.1 建立信息报送员网络3.1.2 信息报告程序3.1.3 信息收集3.2 先期应急处置3.3 镇分管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3.3.1 一般事件分类分工情况:3.3.2 应急分队分工情况:4应急保障4.1 物资保障4.2 先期处置队伍4.3 社区应急队伍4.4 紧急避难4.5 后勤保障4.5.1 基本生活保障4.5.2 医疗卫生保障4.5.3 交通运
2、输保障4.5.4 治安维护4.5.6 通信保障4.5.7 科技支撑5善后处理5.1 迅速恢复事发地生产生活秩序5.2 善后处理5.3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民政救灾赈灾工作6培训与演练6.1 演练6.2 宣传和培训7责任与奖惩8附则6.3 1预案管理9附件9.1 洛阳镇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9.2 洛阳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迅速有效地处置我镇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
3、件,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1.2 编制依据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武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共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以防为主。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
4、报告、早控制、早解决。(3)统一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协同处置。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各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驻镇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2组织机构2.1 领导机构成立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副
5、镇长按照工作分工和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镇党政(人大、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协助镇政府领导处理有关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预案,有落实。2.1.1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长:镇长副组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各副镇长、政法委员成员:纪检监察科、人武部、统战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财政分局局长、镇总工会、综治科、信访科、司法所、天井村、管城村、戴溪村、民丰村、瞿家村、圻庄村、友谊村、小留桥村、谈家头村、洛阳村、洛东村、虞桥村、马鞍村、朝安村、阳湖村、汤墅村、东
6、尖村、岑村村、戴溪社区(注:应急小组成员由各村(社区)书记担任)信息员:党政(人大、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人2.2 日常办事机构及工作职责: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党政(人大、政协)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即镇政法委书记具体负责,由镇党政(人大、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镇党政领导分别带班,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519-88791001)和传真(0519-88791273)o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
7、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镇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和修订洛阳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必须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将应急电话、信息报送员名单及应急联系方式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2.3 工作机构镇政府相关部
8、门和单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2.4 机制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
9、: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启、监测办公室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镇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1 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3.1.1 建立信息报送员网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发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一把手担任信息报送员,负责事件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3.L2信息报告程序(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照分级标准在第一时间(15分钟内)如实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应急管理办
10、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启动相应预案,同时立即向区应急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2)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3)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110”报警台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L3信息收集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
11、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社区、相关部门要负责本行政辖区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行政辖区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3.2 先期应急处置(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做出响应,并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派出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3)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
12、急预案,紧急研定临时处置措施,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在限定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排除险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上级和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5)镇应急领导小组在向上级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3.3 镇分管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3.3.1一般事件分类分工情况:(1)自然灾害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由农技农机站、水利站、城管所、民政科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2)事故灾难组。组长:由分管
13、安全的副镇长担任。由经发科、安监科、环保科、土管所、城管中队、建管所、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3)公共卫生事件组。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镇长担任。由卫生计生科、文广教体科、农技农机站、兽医站、服务业科、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4)食品安全事件组。组长:由分管食品的副镇长担任,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由服务业科(食安办)、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安监科、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5)社会安全事件组。组长: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担任。由派出所、综治科、司法所、信访办、统战委员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332应急分队分工情况:遇有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配,并成
14、立抢险应急分队。第一分队(城管队员)队长:城管所所长。第二分队(民兵分队)队长:人武部部长。第三分队(洛阳派出所民警和联防队员)队长:洛阳派出所所长。第四分队(广电抢险分队)队长:镇广播站站长。第五分队(医疗防疫救援分队)队长:计生卫生科科长,卫生院设救援组,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第六分队(食品安全分队)队长: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卫生院设救援组,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市场监管分局和食安办协同配合。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况充实到各应急分队。各村(社区)、企业均应成立应急分队。4应急保障根据事件危害程度,镇机关及各站所、企事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
15、、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4.1 物资保障镇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4.2 先期处置队伍由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
16、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4.3 社区应急队伍(1)各村(社区)组建由民兵组成的综合值勤分队,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投入抢险抗灾。(2)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力量,组建社区应急分队。4.4 紧急避难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镇机关、阳湖广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和各小区地下车库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员防护的紧急避难场所,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4.5 后勤保障4.5.1 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受灾群众的
17、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452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4.5.3 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上报区公安局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
18、顺利开展。454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456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确保通信畅通。457科技支撑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镇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5善后处理5.1 迅速恢复事发地生产生活秩序灾害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迅速采取各项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
19、秩序。5.2 善后处理镇政府及相关应急工作组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5.3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民政救灾赈灾工作6培训与演练6.1 演练(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各专项指挥部或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结合实际设定演练中的应急事件、区域、规模,明确演练实施的方法、程序、评估等内容。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2)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难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预案演练从形式分为实地仿真演练、机关作业演练和网络模拟演练。6.2 宣传和
20、培训(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话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2)镇政府、镇机关部门要在各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3)镇政府、驻镇机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4)镇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驻镇机关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每年1次;并不定期开展对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7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纪委对各村
21、(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附则8.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洛阳镇人民政府制定,并上报上级政府备案。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O9附件(见下表)9.1洛阳镇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镇主要领导到达现场快速报告快速召集应急小分队进行自救上报区应急办公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投入先期救援等待救援救
22、治伤员疏散转移登记受灾人数和受灾程度进行受灾调查登记向上报告受灾情况调查协助上级部门救助发送救济物款9.2洛阳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镇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
23、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Hl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镇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