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某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到准备充分、应对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标准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办法xx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森林
2、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1.5 灾害分级森林草原火灾分级按照受害面积、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2。2XX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XX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及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办)组成。2.1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和分管森林草原工作的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区应急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区公安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人武部部长、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成员单位:区
3、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发改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卫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局、区能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区红十字会、区银监局、区人武部、区供电公司、区城镇供水公司、区防震减灾中心、区粮食储备中心、区物资中心、区国资发展中心、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根据火灾扑救工作实际情况,总指挥可抽调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区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
4、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区林业局局长兼任。区森防指机构及职责见附件3。2.2 分级应对区森防指是应对本区行政区域较大(受害森林面积1700公顷)、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各乡(镇、街道)是应对本行政区域1公顷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跨区界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予以指挥协调,各相关区(县)森防指共同协作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区行政区域内跨镇界的、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区森防指指挥协调,各相关乡(镇、街道)共同协作应对。2.3 现场指挥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区及事发镇人民政府视情况成立火灾扑救现场指挥部。区级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总指挥:区政府分管林业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
5、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人。指挥部下设11个工作组,即综合组、扑救组、技术组、气象服务组、通信保障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医疗救护组、火案侦破组、宣传报道组。根据火场情况,总指挥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事发地乡(镇、街道)工作机构和专兼职队伍根据现场指挥部安排融入各工作组。2.3.1 综合组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促各组工作,完
6、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2扑救组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Q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人武部、武警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掌握火场动态,拟定扑火方案,调配扑火力量,组织火灾扑救,布置火场清理看守,火场检查验收移交。233技术组组长:区林业局局长。成员单位: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技术组下设专家组。职责:提供现场森林草原分布图和地形图,提出扑火技术方案,开展火情监测和态势分析,提供测绘服务Q234气象服务组组长:区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区气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火场气象监测,火场天气预报,实施
7、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35通信保障组组长:区工信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工信局、中国移动、联通、电信XX区分公司。职责:保障火场通信网络。236人员安置组组长: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工会,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处理其他善后等事宜。237后勤保障组组长:事发地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国网XX区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储备和调拨生活物资,保障和调配装备及油料等物资,救援车辆、装备集结区域划分及设置,应急指挥部和抢险人员后勤保障。2.
8、3.8 社会稳定组组长:区公安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公安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火场及周边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做好安置点治安维护。2.3.9 医疗救护组组长:区卫体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卫体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火灾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派区级医疗资源指导救援。2310火案侦破组组长:区公安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公安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侦破火案,查处肇事者。2.3.11 宣传报道组组长:区委宣传部部长。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负责新闻发布,引导舆论导向。
9、2.4 救援队伍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森林消防队为专业力量,区消防救援大队为主力,武警为突击力量,民兵、社会救援力量等为协同力量,企事业单位职工、当地群众为补充力量。2.5 力量调动跨区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市森防指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区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工作。需要调动驻XX驻地部队或武警参与扑火时,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3风险防控区林业局及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对其管辖区域内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对林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输供电线路及输气管道进行检查。区林业局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制度,建立完善林
10、区、草原、村庄、重点单位等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区森防办负责综合协调,各乡(镇、街道)配合做好我区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工作。4监测和预警4.1 火情监测区林业局要根据我区森林草原火灾种类和特点,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火灾进行监测;要利用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信息,并组织基层单位进行核查反馈。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和区气象局等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卫星监测、空中巡护、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查等
11、手段,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各乡(镇、街道)根据本行政区域特点针对性做好森林草原的火情监测工作。4.2 火情预警森林火险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即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各级别含义及预警措施见附件4。区森防办组织应急、林业和气象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制作森林草原气象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预警地区发布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蓝色为较低火险等级,不进行预警信号发布。当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4.3 处置与救援5.1 火警信息接报全区境内的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点、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
12、护人员以及其他公民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区森防办报告,或者拨打12119和119报警。形成森林草原火灾后各乡(镇、街道)应立即按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上报,并积极组织扑救Q5.2 火警信息核查及报送区森防办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确认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情信息,并通报受威胁区域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科学组织扑救,及时转移受威胁的人员Q区森防办接到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卫星监测到的热点信息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街道)、区林业局核查。区森防办在1小时内向市森防办反馈核查结果。形成火灾的同时向
13、区委、区政府报告核查情况。5.3 火情早期处置各乡(镇、街道)、区林业局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的早期处置。森林草原火情发生后,村级组织及巡护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区森防办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情况及发展态势,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赶赴火场。必要时考虑向省、市指挥部寻求现代化救援手段的支援。5.4 应急响应区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三级、二级、一级三个响应等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区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5。5.4.1 三级响应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区森防办主任启动三级响应。区森防办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重点做好
14、以下工作:(1)区森防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2)区森防办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镇派出村镇巡护扑火队进行支援或调遣区森林消防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支援,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5.4.2 二级响应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区森防办主任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启动二级响应。区森防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在做好三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及市应急局、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2)区森防办通知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3)总指挥
15、到达现场后,确定现场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会商研判火场形势,研究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和保障方案。(4)做好交通、通讯、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Q(5)加强气象服务,根据火灾现场气象条件,视情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6)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及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7)根据火场情况及发展态势,现场指挥部协调全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武警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民兵增援。必要时,向市森防办请求垮区调派专业力量支援,调拨扑火物资。(8)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9)跨区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要按照森林草原
16、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10)现场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向区森防指提出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建议。(11)按照市森防指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5.4.3 一级响应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区森防总指挥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由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市森防应急指挥机构或上级政府森防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5.5 响应结束5.5.1 火灾消除,三级响应结束。5.5.2 火灾消除,二级、一级响应结束,按规定移交火场,并逐级上报。当现场指挥部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向区森防指报告后,终止区级应急响应。
17、区级指挥部要视情况与事发地乡(镇、街道)做好后续工作交接或留专人负责指导协助事发乡(镇、街道)做好后续工作。6后期处置6.1 调查评估区森防办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6.2 资金保障区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火灾扑救过程中的费用予以保障。区财政局及时拨付启动区级响应的经区森防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发生的灭火、专业救援队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医学救援、火灾调查评估等区级火灾扑救费用。6.3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区森防办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7恢复与重建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乡(镇、街道)政府要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乡(镇、街道)政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需要市和省援助的,由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8附则8.1 宣传、培训和演练预案发布实施后,区森防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预案宣传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区森防办每年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员和工作人员掌握预案内容,熟悉预案流程,规范应急程序,提升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8.2 预案发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8.3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