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卫生院门诊住院楼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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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卫生院门诊住院楼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SGZ-12-076招标人: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盖章)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一二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五章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投标保证金退还要求及表格附:资格后审文件一、总则二、投标申请人须知三、投标申请人利益冲突四、联合体要求五、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六、资格后审评审标准七、资格后审程序八、最终投标人确定九、资格后审评审过程的保密十、监督管理十一、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十二、附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号内容

2、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楼21.1工程地点永川区来苏镇东坡大道北侧31.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135.43平方米41.1投资性质重庆市级标准化建设资金及区级配套5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71.6工期要求12个月8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的土石方、基础、主体、初装修、消防、给排水所有图纸内容与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93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本单位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一级)证。104.1购

3、买招标文件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在开标时缴纳资料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11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元(180000.00元)现金开标前1个半小时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134.2招标文件确认书的回复开标前1个半小时内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人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146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513.8投标货币人民币1626.2最高限价9152200元1726.2低价判定标准值具体详26.21814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194.4

4、/17技术答疑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含)前投标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质疑,过期不再受理质疑。领取答疑资料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含)前投标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区公开答疑,投标人自行下载2012投标文件构成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与要紧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书面文本。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电子光盘(含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与要紧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施工方案电子光盘技术部分:施工方案书面文本。投标函部分: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书面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及原件214.5/21投标截

5、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6日14: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接标人:吴波联系电话:023-61896692224.6/23开标会开标时间:2012年11月6014:30时正开标地点: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2326全面评审详“开标、评标与定标”第26款规定2437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现金)25外地入渝企业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取得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入渝资格审查备案书与重庆市建委入渝登记备案证。26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不具备投标条件27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所需要所有的身份证务必全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视为

6、无效身份证28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申请人应将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充分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本工程的招标服务费。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金额为30000元。29时间本文件的所有的时候间均为北京时间二、投标人须知1.工程概况1.I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招标方式、投资性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合格。(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履行承包人的质量责任与义务。(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1.3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书。根据设计施工图纸与技术文件

7、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务必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1.4 工程施工图名: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楼。1.5 工程标准图集清单:现行有关技术规范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各投标人自购。工期要求:12个月。1.7最高限价计价原则:(1)本工程最高限价由永川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提供。(2)编制最高限价的施工图由业主提供。(3)执行清单与定额:(2009)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有关配套文件;(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合格标准计算;(5)材料价格:参

8、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8期信息价并结合永川地区市场价格进行计算;(6)人工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期公布的永川区人工价格执行;(7)其他说明:挖孔桩桩长按地勘资料计算,土石比按地勘资料考虑;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的土石方、基础、主体、初装修、消防、给排水所有图纸内容与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3.投标人的资格确定3. 1在通过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3.2 投标申请人务必书面认可本招标文书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3.3 符合以上两款即为投标人,可参与本工程招标活动。4.日程安排4.1 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O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

9、单等资料等。在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4.2 投标人开标前1个半小时内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4.3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4.4 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日(含)前投标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质疑,过期不再受理质疑。领取答疑资料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含)前招标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区公开答疑,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未按时上网或者下载有关资料而造成的一切缺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联系人:

10、刘院长联系电话:023-49663639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波联系电话:023-618966924. 5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12年11月6日14:30时前送达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招标代理机构收存,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5. 6本工程开标会于2012年11月6日14:30时整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二楼)组织公开开标。5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 .踏勘现场6.1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列简称前

11、附表)第14项与第4.3款的规定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与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与义务已经十分熟悉,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与环境条件。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与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懂得与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及其人员通过招标人的同意,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与蒙受缺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缺失、损害与任何其它缺失、损

12、害与引起的费用与开支承担责任。6.4 假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二章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构成7. 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五章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投标保证金退还要求及表格附: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按有关规定所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者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8. 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

13、不明与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与有可能出现歧义或者懂得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照第4.4款中关于提交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是根据投标人的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第4.4款所明确的时间与方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 2不管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含第7款所述全部内容)是否认真阅读,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懂得,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工程所存在的各类风险。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

14、截止日15天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递交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与网上公开答疑后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在参加开标会验证身份时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与公开答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网上公布的内容与书面形式相同后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者纪要

15、)或者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者口头咨询与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公布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能够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网络形式通知投标人。10 .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元(180000.OO元)现金投标人按前附表12项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提交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要求或者超过规定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都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1 .

1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与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懂得将以中文译文为准。1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本工程使用的币种均为人民币。12 .投标文件的构成12.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与资格审查部分构成Q12.2 技术部分包含的内容:投标人按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施工方案的书面文本。12.3 商务部分包含的内容:(1)要紧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书面文本;(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文

17、本;(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电子光盘(含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与要紧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4)施工方案电子光盘。12.4 投标函部分包含的内容: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2.5 资格审查部分的内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及原件。13 .工程报价、计价、结算13.1 报价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的土石方、基础、主体、初装修、消防、给排水所有图纸内容与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13.2 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及规费与税金。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

18、合同中另有规定。13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1)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暂定金额87550.04元,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予以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务必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投标承诺书无效。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在费用总价表前单列并收取税金。(2)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与违反约定造成缺失的赔偿等条

19、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13.4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熟悉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者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5 5材料采购(1)本工程材料原则上由中标人采购(招标人与中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投标报价范围外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采购时须由招标人、监理人与中标人认质认价;(3)30万元以上未计价材料采购,按照永川府办发201290号文件执行。13.6 工程价款调整(1)材料价差调整原则:钢材、有色金属制品、水泥、预拌舲、砂石材料参照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

20、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调整并进入结算,调整金额为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与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8期公布的永川区材料价格相参照:如差额的波动在土5%以内不作调整;如差额的波动超过5虬才能进行调整,且只调整超过土5%的部分。调整的要紧建筑安装材料价差不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不调整。(2)人工价差调整原则:人工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永川地区人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进行价差调整,调整金额为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永川地区人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7期公布的人工价格的差额。调整的人工价差不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

21、基础。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的人工价格不调整。(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与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与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4)当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要紧工程内容描述不符的,发、承包人应按新的项目特征及要紧工程内容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有类

22、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6)招标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包干。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人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相应费用并调整工程价款。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与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与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

23、人人员伤亡分别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分别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缺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7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按第13.8款执行,有关内容按下列要求调整:(1)执行清单与定额:(2009)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有关配套文件。(2)取费标准: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计费基础,按审定的工程类别执行;其余按国家规定的内容执行取费。(3)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

24、量、中标价的综合单价计算;如现场实际产生变化而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人与有关监督机构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4)招标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包干。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其他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与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人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者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

25、计算;索赔费用应根据发、承包人确认的索赔事项与金额计算;现场签证费用应根据发、承包人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项目的工程价款中。(6)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渝建发2010158号文规定合格标准结算。(7)规费与税金:规费是指根据重庆市政府或者市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务必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要紧包含:社会保障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若出现本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重庆市政府或者市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

26、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13.8 工程结算总价二(CXE)+(F+G)XP+K+MC中标价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E工程施工中的相应部分实际结算工程量(不含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F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G按第13.6款第(5)条,13.7款第(1)条至第(3)条规定计算的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费。K包含按第13.6款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调整费用、按第13.7款第(6)条确定的实际结算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第13.7款(5)条确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按第13.7款第(7)条确定的规

27、费与税金共计四部分。P中标价/最高限价。M投标范围内措施项目费。13.9投标报价说明:(1)本工程投标报价按工程招标范围自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假如有工程暂定金额在报价中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得做任何浮动,否则为废标。(2)要紧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中有关项目的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相应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3)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者总价,且只同意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者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有关子目的单价与总价之中,承包人务必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者总价的工程项目

28、,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总价务必与投标承诺书中所填的价款金额相同,否则为废标。(5)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总价均已包含了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与合同文件中明示或者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与通常风险,假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产生清单发生变化,由以发、承包人与有关监督机构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6)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类规费与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7)工程保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款与第

29、20.4款规定的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如无规定,则不需报价),并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Q除工程保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有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8)单价与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9)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与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与修复缺陷的责任。(10)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第13.3款规定执行。(三)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者延伸。当各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根据。(12)

30、暂列金额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列金额子目,除计日工外,投标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并计取规费与税金,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它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指明为“暂列金额”的子目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指示与决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14)计日工计日工属暂列金额,由监理人确定用于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计日工的估算数量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表”,承包人在报价时只需按下列要求填报单价与合价,计日工数量不得更换。人工费:用于计日工的人工工时计算,应从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离开现场为止,但应扣除用餐与休息时间。与工班一起

31、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承包人从事零星工作的人工费用应按计日工计价表中适用的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工时计算。此单价将被认为包含承包人开支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此)支付工人的工资、交通费用、超时工资、辅助工资与附加工资,与任何其它费用或者按法律规定以其名义支付的费用;还应包含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费用、监督费用、财务与保险费用;工时记录、行政与办公费用;消费品、水、照明与电力使用费;小型运输工具、脚手架、车间、储藏间、轻便电动工具、手工设备与工具等的使用与维修费用;承包人职员、施工员与其它监督人员的监督费用;与与上述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材料费: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消耗量应按实计

32、量。材料费用将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含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利润与材料原价加上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与保险费等,并应提供到现场仓库。材料由仓库与堆放地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将按照计日工计价表中的人工与机械单价支付。机械费:已进场并用于计日工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量,设备从停放地至工作地点间的往返路程所花时间也应计算在内。设备费用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相应机械单价支付。此单价将认为已包含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与其它费用,与所有管理费、利润、与与所使用设备有关的协调费用。14 .投标有效期14.4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33、从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能够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可能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第15.3款与第16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 .投标担保有效期1.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6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假如按第14.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对同意

34、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5. 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a: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3日内退还,并办理完成转出银行手续。b: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3日内退还,并办理完成转出银行手续。c: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备案并送区公管办后3日内退还,并办理完成转出银行手续。d: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1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按第34款的规定签订协议书;(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

35、放弃中标的。17 .答疑17. 1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召开标前会,否则按照第4.4款、第4.4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第4.4款有关时间安排以网上质疑的方式将质疑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照第4.4款的有关时间安排以网上答疑的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做出澄清与解答。答疑及补遗书(假如有)的有效性规定按照第9.3款、9.4款规定执行。17.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8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18.1 投标文件包含第12款中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务必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招标文件统一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能够按同样格式增页)。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后的重庆

36、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有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书面文本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与编制人员执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与编制人员签字;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文本加盖骑缝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光盘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按18.1款规定的全部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8.2 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务必填写的内容外均需使用打印。务必填写的内容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者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否则,视为内容不全或者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18.3 技术部分中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案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

37、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2006版统一格式的施工方案面页;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人公章沿密封线对折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方案均不得显示投标人企业名称、人员、承担或者在建过的建设工程的名称或者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与字样出现;不得编制页眉、页脚与页码;不得出现明显的痕迹,施工方案装订后,在装订线一侧使用适当宽度的白纸包裹书脊,然后将施工方案面页粘贴于首页前作为封面,施工方案底面用A4空白白纸粘贴。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者特别标(注)记。施工方案文字部分纸张使用A4白纸;字体:仿宋GB2312;字形字号:常规4号;字体颜色:黑色;进度计划图与总平面布置图(假如有)使用A3号图幅;所有图表内的字

38、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与不得编制页码。施工方案电子光盘不得出现任何印鉴与签字。18.4 违反上述第18.3款将对其施工方案不予评审,其施工方案符合性评审不合格。19 .投标文件的密封19.1 投标文件袋务必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统一制订的“投标文件”袋、“技术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袋表面注明所参加投标工程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9.2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装入“投标文件”袋;“投标文件”袋务必密封并在接

39、合部位与可拆封处加盖骑缝章。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袋,密封并在接合部位与可拆封处加盖骑缝章。(1)第12.2款的内容装入统一的“技术部分”袋中,务必密封但不加盖任何印章。(2)第12.3款的内容装入统一的“商务部分”袋中,务必密封并在接合部位与可拆封处加盖骑缝章。(3)第12.4款的内容装入统一的“投标函部分“袋中,务必密封并在接合部位与可拆封处加盖骑缝章Q(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骑缝章均由投标人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构成。(5)不按以上要求加盖骑缝章作为废标处理。19.3 投标文件袋中不得再装入除第19.2款规定内容以外的内容,同时各袋内容不得混装。20 .投标文件的份数(1)技术部分:施工方案书面

40、文本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2)商务部分:要紧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书面文本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文本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电子光盘一式三份;施工方案电子光盘一式三份。(3)投标函部分: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书面文本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文本一份。(4)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1 .投标的截止1 1.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将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提交。2L2招标人若按第9款规定以补遗书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则投标人的所有权力与义务与投

41、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L4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与任何补充资料,招标人都将拒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含取消投标资格)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23.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应按第19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与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晰标明“修

42、改补充”或者“撤回”字样。24. 3投标撤回通知书可使用传确实方式,但传真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此传真;(2)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法人印章;(3)非常清晰地标明“撤回”字样;(4)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25. 4不符合第22.3款之规定的传真件均作无效处理。26. 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 6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规定格式制作、规定装袋与提供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经济标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则经济标不参与有关评审;如技术标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标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如未

43、按规定要求装袋则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直接退还投标人。第四章开标、评标与定标23.开标23. 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二楼)进行公开开标,邀请永川区监察局、永川区检察院、永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永川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所有投标人参会。当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组织招投标活动。24. 2投标申请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投标申请人,务必是该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会;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投标申请人,务必按关于实行市

44、外建筑有关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11136号)的规定办理入渝备案登记,贰级资质的投标申请人务必是该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壹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投标申请人能够是该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申请人参会资格不符合以上要求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权。23.3按规定提交有效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其退还给投标人。23.4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1)主持人介绍参会的监督人员与招标人代表;(2)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

45、;如不足三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则停止开标活动;(3)永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人员宣读“投标人须知”;(4)投标申请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收到的所有“资格后审专用袋”与“投标文件大袋”的密封情况及收到时间,投标申请人签字确认;(5)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开启符合要求的“资格后审专用袋”,招标人与监督机构验证投标申请人参加开标会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规定账户后的有效证明原件、招标文件确认书原件等有关资料;(6)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专用袋”及其所装全部资料递交资格审查委员会;(7)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规定在评标室核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专用袋”

46、密封及收到情况,并按规定评审资格后审申请书文件,编写资格后审报告,向招标人推荐合格投标人名单;(8)主持人当众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停止开标活动;合格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则进行下列程序;(9)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开启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袋并展示内密封袋密封情况;(10)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开启“技术部分”袋,由监督机构对技术标编号;(11)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人员将已编号的技术标送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12)主持人当众宣读技术标评审结果;(13)主持人当众宣读评标委员会根据最高限价计算书与图纸等有关资料计算的(八)值;(14)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同时开启“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袋,主持人当众宣读各合格投标人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全部内容;(15)合格投标人签字确认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的公布全部内容,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6)主持人当众宣读投标评审结果;(17)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出具评标报告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18)主持人当众宣读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9)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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