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签办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4122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签办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签办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签办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签办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签办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签办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东海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拟审批意见连云港市艾伦钢铁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连云港雅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65万套钢制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6-320722-89-02-478441)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拟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地址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2916.7平方米。项目拟购置液压、电泳生产线、涂装生产线等设备,同时对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技术改造,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5万套钢制车轮的生产能力。根据报告表的论述及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

2、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间加强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营运期: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桃林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管网接管浓度要求后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中和+混凝+沉

3、淀”等有效工艺处理后接入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车辆拆卸废水净化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水处理工艺,同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烘干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后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因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喷砂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电泳、

4、烘干、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营运期采取加大集气率等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尽可能减轻废气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并减少生产噪声,项目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危险

5、固废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须采取综合利用措施或落实安全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暂存场所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5 .项目排污口需规范化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制定并落实报告表中相应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6 .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

6、效运行。三、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W1440fa,COD0.49ta.SSO.346ta.NH3-N0.027ta.TN0.048ta.TPO.005ta;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W1440m3a,COD0.072ta.SSO.014ta.NH3-N0.007ta.TNO.021ta.TPO.0007tao大气污染物盐酸雾W0.008t/a、颗粒物WOl816t/a、S020.021ta.N0x0.598ta.VOCs0.2166tao四、你公司应在实际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项目建成后,试生产期间按相关规定,须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营。违反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五、污染治理设施需按有关规范进行日常维护及定期清洗清理,以保证其净化效果,不得无故停运。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址、使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